商都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商都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商都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商都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都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成立時間:2019年2月25日
發展歷史,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發展歷史

2019年2月25日,商都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舉行掛牌儀式。

主要職責

(一)落實國家及自治區相關衛生健康政策,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健康政策,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法規規章草案、政策、規劃,制定地方衛生健康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多元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疾病預防控制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實施國家免疫規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縣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做好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
(七)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地方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保障和促進蒙醫藥中醫藥醫療、保健、教育、科研、文化及相關產業的改革發展與對外交流合作,推進蒙醫藥中醫藥傳承創新和振興發展。
(十一)負責縣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負責縣老年健康工作。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由衛生健康委員會承擔。
(十三)負責對行業、職業健康監管。
(十四)指導全縣醫療衛生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五)負責衛生健康委員會系統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等醫療衛生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協調、組織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醫療救護工作;負責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十六)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生態環保、維穩信訪、脫貧攻堅等工作。
(十七)完成縣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商都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健康商都建設,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牧區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行政審批股)。
負責機關目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對外合作交流、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公立醫院和民營醫療機構的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承擔全局有關行政審批工作,依法受理並辦理全局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承擔組織指導擬定全局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的辦理流程。承擔建立全局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的標準化審批制度。承擔全局審批服務視窗運行和日常管理。承擔“權力清單”標準化事項的集中審批工作。承擔全局行政許可證件發放和信息公開的歸口管理。
(二)規劃發展與信息股。
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全縣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和衛生健康統計工作。
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健康醫療大數據方針政策的實施,配合有關部門對健康數據收集、整理、匯總、信息傳輸、分析、運用;負責全縣健康大數據平台建設的綜合協調管理,制定建設方案、建設標準,組織開展對各項目標的督查考核、驗收評估和大數據的運用分析工作;負責全縣遠程醫療系統的建設與運用,縣級平台與自治區平台連線、相關資料庫的建設、推廣和普及居民健康大數據的運用;負責制定平台管理辦法和各項目運行管理制度,推動項目的順利實施,負責信息和網路安全管理以及機關信息化技術服務。承擔本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
(三)疾病預防控制股。
擬訂全縣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指導落實食品安全地方標準並開展跟蹤評價工作。協調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交流、預警工作。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四)醫政醫管股。
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
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指導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承擔縣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和預防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五)基層衛生健康股。
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
(六)婦幼健康股。
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要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生育技術和避孕節育技術服務工作。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找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
(七)蒙中醫藥股。
負責蒙醫中醫政策法規落實情況的監督。負責蒙醫中醫文化建設、新聞宣傳、健康促進及信息化建設等工作。負責蒙醫中醫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和臨床用藥的管理、評價,推進蒙醫藥中醫藥改革發展和能力提升,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其他醫療機構蒙醫藥中醫藥服務。管理蒙醫藥中醫藥相關社會組織。負責蒙醫藥中醫藥理論、醫術和藥物的發掘、保護和利用,組織實施蒙醫藥中醫藥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促進蒙醫藥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和推廣,加強蒙醫藥中醫藥對外交流合作。

人員編制

衛生健康委員會現有領導幹部7人,其中:實職領導4人(正科級3人,副科級1人),副主任科員3人;現有幹部職工52人(下派鄉鎮4人),離退休人員25人。單位內設綜合辦公室、規劃信息股、中醫藥管理股、醫政醫管股、疾病預防控制股、婦幼健康股和基層衛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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