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商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商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原商都縣人事局、商都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合併組建,於2013年6月正式掛牌成立。該局系商都縣政府職能部門之一,主要承擔著全縣人力資源開發管理、就業再就業、社會保險、協調勞動關係、處理勞動爭議、勞動保障監察、職業技能培訓與鑑定等工作。機關內設7個職能科室:辦公室、基金規劃財務股、事業人員管理股、社會保險股、農牧民工和就業促進股、職業能力建設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勞動關係和勞動監察仲裁股。3個參公事業單位分別是:商都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0474-6901402)、商都縣勞動就業服務局(0474-6919755)、商都縣勞動監察大隊(04746915680)。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所屬地區:商都縣
  • 所屬部門:商都縣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王利(黨組書記) 、局長)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機要、檔案、保密、會務、安全保衛、政務公開、督查檢查、制度建設、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和 “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負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行風建設;協調落實人社領域改革事項。
(二)基金規劃財務股。起草各類基金(資金)財務管理制度和組織編制預決算;承擔機關財務、資產、基本建設投資工作;綜合管理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和再就業資金統計信息和稽核工作;負責對就業和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的監督檢查;貫徹落實社會保險基金和再就業資金監督的各項法規政策,受理投訴、舉報並查處基金管理中的違規案件。依法對就業專項資金、社會保險基金及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預算資金進行監督和檢查,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網路。
(三)事業人員管理股。綜合管理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及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事業單位幹部政策的宣傳、培訓和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事業單位崗位管理、人員聘用、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聘任後的業績評價和管理等工作;核定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結構比例;負責機關工勤人員崗位核定、聘用管理等工作;貫徹國家和自治區績效工資、津貼補貼、福利、退休等政策;組織實施縣直事業單位工齡認定及工資確定、審核、備案、考核培訓、獎懲等工作。組織實施縣屬事業單位的招聘工作。
(四)社會保險股。貫徹落實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其他補充養老保險政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負責全縣參保職工特殊工種審核申報和提前退休及死亡人員的喪葬費、遺屬審批工作;負責參加養老保險人員的退休審批工作;負責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和遺屬調標的審批工作;負責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市、縣失業保險政策。組織實施城鄉居民、被征地農牧民養老保險政策,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執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被征地農牧民養老保險政策工作;貫徹落實工傷保險政策,負責工傷認定和傷殘勞動能力、護理等級、職工非因工(因病)喪失勞動能力鑑定的審核上報工作。
(五)農牧民工和就業促進股。統籌協調落實國家、自治區、市關於農牧民工工作重大決策和部署。指導、協調農牧民工工作信息建設。負責我縣外出務工人員綜合服務管理機構的行政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推動家庭服務業發展,促進就業政策、規劃及標準。貫徹落實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落實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負責全縣城鎮職工就業再就業、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的統計分析、信息發布等工作;負責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技能培訓工作。
(六)職業能力建設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
貫徹落實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基本政策,建立完善職業技能培訓機制;組織實施技能人才培訓、評價、激勵、技能鑑定和技能競賽;指導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公共實訓基地建設;負責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項目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人力資源交流活動,並組織參加上級人力資源交流活動。負責全縣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和評審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初級職稱評審和中級、高級職稱申報審核工作;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執行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組織職業資格(技術工人等級)申報工作,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
(七)勞動關係和勞動監察仲裁股。規範勞動用工管理;依法履行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職責,開展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活動;承擔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貫徹國家、自治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組織處理有關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協調處理轄區內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王利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