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省、市、區衛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訂全區衛生健康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範。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制定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編制和實施。負責起草全區衛生健康、婦幼衛生、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人才及科技發展規劃。
(二)負責制定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落實;
(三)制定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範和政策措施;
(四)組織實施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推進全區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推動老齡事業和產業發展;
(五)制定全區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制定全區愛國衛生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七)組織建立計畫生育利益導向、特殊困難計畫生育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
(八)指導地方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
(九)負責社會辦醫療機構規劃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區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衛健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行政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重要文稿起草、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維穩、安全生產等工作;負責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重大主題、重大典型宣傳活動;制定機關新聞發布制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媒體聯絡、輿情監測、研判和處置工作;負責聯鄉包扶工作。負責全區幹部計畫生育情況鑑定工作。
負責機關和系統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資金監管和內部審計工作;落實政府採購相關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系統財務管理規範,負責衛生健康中央轉移支付資金和省、市、區級專項資金的分配、監管和預算績效管理;落實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管理政策,提出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政策的建議。
(2)人事教育股
主要職責:負責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系統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職務聘用,負責醫療衛生高級人才管理與服務;負責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加強區級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重點科研基地建設,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實施全科醫生培養;組織指導衛生健康管理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3)黨委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和系統單位黨的建設工作;負責制定機關黨委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黨委會議的會務工作和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負責機關和系統單位黨組織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工作,做好黨員發展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系統單位黨員思想政治學習,加強黨員黨性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負責機關和系統單位意識形態領域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機關和系統單位紀律、作風檢查,受理機關和系統單位紀律、作風方面的投訴;負責機關和系統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系統單位工、青、婦等群團工作;負責管理所屬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
(4)公共衛生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統籌協調管理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組織開展績效評價;擬訂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依法管理傳染病、地方病,負責寄生蟲病防治和精神衛生工作,統籌協調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工作並組織實施,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負責疾病監測和預警預測,負責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協調落實國民營養計畫;負責區預防控制愛滋病等協調機構的日常工作;負責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
(5)醫政醫管股(中醫藥管理股)
主要職責: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以及行風建設等有關管理規定並監督實施;負責推進全區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指導醫院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基層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工作,擬訂全區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醫療糾紛、醫療事故和計畫生育手術技術鑑定的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的審核轉報工作;
負責擬訂全區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區中醫藥醫療、科研、教育和中西醫結合、中醫藥健康服務等工作;組織實施全區各類中醫醫療、保健等機構中醫藥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負責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相關工作;貫徹執行中藥材炮製、調劑、臨床使用等管理規範、技術標準並推廣套用,參與擬訂中藥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負責中醫藥健康服務等工作。
擬訂全區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服務能力評價和鄉村醫生管理工作;指導基層衛生隊伍建設,參與基層衛生綜合改革、醫聯體建設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6)規劃股
主要職責:負責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最佳化全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編制和實施區域衛生健康規劃;負責實施全區衛生健康行業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有關工作,推進醫療裝備發展套用及裝備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衛生健康統計工作,參與區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負責開展衛生健康網際網路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機關網站、政務微博和微信公眾號維護管理工作。
(7)法規股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起草衛生健康規範性檔案;開展貫徹法律法規情況調研評估;負責規範性檔案、重大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組織重大處罰事項的聽證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普法宣傳和機關學法用法工作;負責行業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組織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
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計畫生育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公共場所、飲用水安全、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貫徹執行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指導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與鑑定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和職業危害申報工作,組織開展職業病危害治理,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8)婦幼健康和家庭發展股
主要職責:負責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保健機構評審評價;負責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生育全程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擬訂影響婦女兒童健康和導致出生缺陷危險因素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
(9)老齡健康股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擬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組織、協調、指導老年人權益保障和優待工作,推動老年人文化體育教育活動開展,營造養老孝老敬老的社會氛圍;負責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0)健康促進股
主要職責:負責擬訂全區健康促進與教育工作規劃、愛國衛生工作規劃,執行相關標準和規範,組織開展健康促進與教育活動,負責衛生健康科學普及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城市創建、健康城市建設和社會衛生整體評價等工作;擬訂健康商州建設發展規劃、工作計畫、評估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健康商州建設重大問題研究並提出政策措施建議;負責區愛國衛生運動等協調機構的日常工作。
(11)行政審批股(駐區政務大廳)
主要職責:負責計畫生育城市獨生子女補助金受理、審批;負責再生育指標審批;負責人工輔助生育受理、審核上報;負責醫療機構設定審批執業登記和校驗受理;負責受理飲用水供水單位衛生許可;負責受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負責受理放射診療許可;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審批;負責醫師執業註冊和變更註冊;負責受理護士執業註冊和變更註冊;負責鄉村醫生執業註冊;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審核;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負責醫療廣告初審。負責政務服務大廳(視窗)的管理工作。
(12)鄉村振興辦
主要職責:統籌做好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貫徹落實國家健康扶貧工程和省、市、區鄉村振興各項決策部署;負責全區健康扶貧工作,統籌協調健康扶貧全局性工作;擬定全區健康扶貧計畫和方案,並組織實施;擬定健康扶貧重大政策檔案,協調解決跨部門重大事項,推動重要政策措施有效實施;負責衛生健康局鄉村振興辦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13)體制改革股
主要職責: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協調推進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設;協調推進機關和系統單位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擔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貫徹執行藥物政策、基本藥物目錄和藥品價格,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區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指導醫院藥事管理等工作,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監測預警,擬訂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政策並協調實施。
下屬單位
6個區直二級單位(商州區人民醫院、商州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商州區婦幼保健院、商州區中醫醫院、商州區衛生健康綜合執法大隊、商州區醫培教育中心)。18個鎮辦(14個衛生院,4個社區服務中心)衛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