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商州區民政局

商洛市商州區民政局

商洛市商州區民政局,是商洛市商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局長為劉紅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洛市商州區民政局
  • 辦公地址:商洛市商州區江濱路中段 
  • 所屬單位:商洛市商州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劉紅偉(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市委和區委工作要求,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區社會組織登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
(三)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突出政治功能,推動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社會組織中的貫徹落實;負責區級直接登記和脫鉤後的行業協會商會類社會組織黨建日常工作;指導所屬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
(四)統籌全區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擬訂社會救助規劃、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負責擬訂監督管理制度,加強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的監督檢查。
(五)認真落實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有關政策,擬訂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擬訂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擴大城鄉社區服務有效供給。
(六)負責全區行政區劃、地名管理及行政區域界線的管理和調整工作;承擔許可權內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調處工作。
(七)擬訂全區婚姻和殯葬管理辦法、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積極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老年人和特殊困難群體社會福利和權益保障工作。
(九)擬訂全區殘疾人權益保護辦法,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落實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擬訂農村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一)擬訂促進全區慈善事業發展辦法、規劃並組織實施;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福利彩票,維護彩票市場秩序;指導全區社會捐助工作。
(十二)擬訂全區社會工作、志願服務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事務和群團工作,協調機關各內設機構的工作,保障機關正常運轉;負責擬訂機關工作計畫、內控制度並督促落實;負責機關文秘及文書處理、檔案管理、保密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來信來訪、對外宣傳、輿情監測處置和維護穩定工作;負責機關思想政治教育、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和考核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股
認真落實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有關政策,擬訂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全區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指導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全區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和村(居)務公開工作;擬訂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創新城鄉社區服務機制,擴大城鄉社區服務有效供給;負責全區基層民眾自治組織成員日常監督和業務培訓工作;負責社區工作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掃黑除惡相關工作。做好項目申報、實施和監管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聯繫社區服務中心。
(三)社會組織和區劃地名股
負責全區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指導所屬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指導所屬社會組織黨組織按期換屆和黨員教育、黨員發展、黨費管理等工作,推進社會組織黨組織落實黨的工作制度、黨內生活制度;負責區級直接登記和脫鉤後的行業協會商會類社會組織黨建日常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區劃、地名管理及行政區域界線的管理和調整工作;承擔許可權內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調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全區行政區劃圖;負責行政審批標準制定和事中事後監管工作;負責擬訂全區社會工作、志願服務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擬訂全區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社會捐助工作;負責愛心超市工作。做好項目申報、實施和監管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社會事務和兒童福利股
擬訂全區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扶持殘疾人集中就業;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和救助工作;落實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並推進落實;指導殘疾人社會福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以及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建設和管理;負責殘疾人社會福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以及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失獨家庭關愛服務工作;負責全區殯葬管理工作,積極推進殯葬改革,倡導生態文明綠色殯葬;負責殯儀館、火葬場、骨灰堂、公墓、殯儀服務站等殯葬設施建設管理工作;指導殯葬服務相關工作,促進殯葬規範化文明服務;負責殯葬管理和殯葬改革工作的監督檢查。做好項目申報、實施和監管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聯繫殯葬執法大隊、殯管所、救助站、福利廠。
(五)社會救助股(救助中心、兜底辦公室)
統籌全區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擬訂社會救助辦法、規劃;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工作;負責擬訂監督管理制度,加強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方面的資金使用和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區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協管員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項目申報、實施和監管工作。負責牧護關敬老院項目,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聯繫各鎮辦敬老院。
(六)養老服務股
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老年人社會福利和權益保障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機構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全區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民辦養老機構、農村幸福院、日間照料中心等養老機構建設和管理工作。做好項目申報、實施和監管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聯繫社會福利院及民辦養老機構。
(七)婚姻登記處
負責擬訂全區婚姻登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權屬內結婚登記、離婚登記、補發婚姻證書、撤銷無效婚姻工作;負責全區婚姻登記信息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婚俗改革,倡導簡約婚俗禮儀;負責婚姻登記機構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婚姻登記和婚俗改革的監督檢查工作。做好項目申報、實施和監管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財務室
擬定民政事業費管理辦法和民政財務規章制度,分配下達上級下撥的民政事業專款,監督民政事業費使用情況;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民政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和日常管理;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指導、監督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負責全區民政統計工作;負責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勞動工資及公務用車的租賃;配合各股室搞好後勤保障工作;配合做好項目申報、實施和監管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九)項目辦
負責民政系統項目建設工作。統籌做好民政項目的申報、實施、檔案管理及工程的結算、審核、審計等工作;做好民政項目儲備庫建設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維穩辦
負責民政系統信訪維穩、風險防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消防、普法、防汛等工作,貫徹落實上級和區委、區政府及相關部門有關信訪維穩、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消防及普法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實。開展民政系統信訪維穩工作及機關日常的信訪接待工作;掌握和研判民政系統信訪維穩情況,開展不穩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協調處置影響穩定的重大群體性事件;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及各類信訪維穩信息的收集、匯總和上報工作。配合做好項目申報、實施和監管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下屬單位

(一)商州區社會救助中心
貫徹落實中、省、市、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負責全區扶貧兜底保障辦公室工作及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城鄉特困供養對象的審核、審批、調整變更、取消等工作;低保、特困供養檔案的歸類整理、資金落實及用款計畫的報送撥款等;負責臨時救助對象的審批及資金撥付。承擔對各鎮辦民政協管員的業務指導、日常管理和培訓等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宣傳城鄉低保、特困供養的各項政策、法規;按照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編制城鄉低保、特困供養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督促、檢查鎮辦的城鄉低保、特困供養工作;負責城鄉低保、特困供養數據的統計匯總工作;受理城鄉低保、特困供養工作來信來訪,協調和調查處理有關申訴;負責60年代精減職工生活補助的發放。負責本局工會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商州區救助站
主要負責對城市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及困境人員的救助管理,堅持“自願受助,無償救助”原則,為受助人員提供食宿、疾病救治、尋親、返鄉乘車憑據等服務,對其中的未成年人、老弱病殘進行護送返鄉及承擔全市的救助護送中轉工作。對城市三無流浪乞討人員報請當地政府予以安置,保障其基本生活權益。
(三) 商州區殯葬執法監察大隊
主要負責宣傳貫徹殯葬監督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引導公民實行火葬、革除喪葬陋習,對違法殯葬行為,依照有關規定行使處罰權,受理殯葬糾紛和殯葬信訪案件及相關的殯葬民事訴訟,維護轄區殯葬秩序
(四)商州區殯葬管理所
貫徹殯葬政策,推行殯葬改革,提供殯儀服務,宣傳殯葬改革政策,引導民眾樹立科學、文明、健康的喪葬習俗.負責全市6縣1區的遺體接運、遺體冷藏、遺體火化及骨灰暫存業務,為政府和社會提供應急服務,實施殯葬管理工作。
(五)商州區福利院
主要承擔城區特困人員的集中供養服務和孤殘兒童救助、棄嬰收養、送養撫養管理等相關工作。
(六)商州區中心敬老院
主要負責特困供養對象的吃、穿、住、醫、葬及失能半失能特困供養對象的服務工作。負責收養全區棄嬰的收養、送養和城區三無人員的集中供養。貫徹落實“老有所養、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醫、老有所樂”的辦院宗旨,加大硬軟體建設,達到管理規範化、環境園林化、生活多樣化、服務優質化。做好特困老人的精神慰藉、心理疏導工作,讓他們在敬老院幸福的安度晚年。
(七)商州區社區服務中心
主要負責指導社區建設工作,組織協調開展老年教育、健康、娛樂、扶貧濟困等服務工作。
(八)商州區福利廠
原主要業務是縫製救災救濟棉衣棉被及床上用品,現在機構改革後,救災物資劃轉至商州區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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