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切實做好2016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切實做好2016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是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檔案。

各縣區人民政府,商丹園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工作部門、事業機構:
按照《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16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為有效預防、降低我市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集中燃放對環境和空氣品質造成迭加污染,儘可能降低空氣污染和減少霧霾天氣,防止火災隱患、噪音擾民以及安全事故等一系列社會問題的發生,確保全市人民民眾歡度更加安全祥和、環保健康的新春佳節。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切實提高對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各縣區政府作為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責任主體,要把該項工作作為改善城市環境、培養綠色文明生活方式、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重要內容,組織相關職能部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陝西省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規定》、《商洛市煙花爆竹管理辦法》等法規、規定,制定科學、有效的煙花爆竹禁限放規定和應急預案。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指定專人負責。各相關單位要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嚴格落實煙花爆竹禁限放各項措施。尚未出台禁限放規定的丹鳳縣、商南縣、山陽縣政府,可參照《商洛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和限制在中心城區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商規[2015]17-商政法[2015]33號)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儘快落實出台禁限放政策。
二、夯實責任,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安全監管
各縣區政府要嚴格落實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任務和責任,明確劃定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和禁限放時間。各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主動協作、密切配合,切實加強春節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安全監管。
(一)各縣區政府要嚴格執行《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嚴禁在各類慶典活動中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規定,明確劃定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和禁限放時間,督促各職能部門主動履行監管職責,紮實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專項整治和定期督查。
(二)各級安監部門要主動履行好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聯席會議制度牽頭單位的責任,合理規劃和減少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加大對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工作的監督和指導力度;加強煙花爆竹市場經營秩序規範和管理,開展煙花爆竹春節銷售專項整治活動,嚴肅查處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三)各級供銷部門要在主流媒體上公示銷售符合國家規定種類和規格的煙花爆竹產品;協助安監、環保部門加大環保煙花爆竹銷量比重,加強對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實施安全管理和監督。
(四)各級工商質監部門要科學規範煙花爆竹市場的經營活動,嚴把煙花爆竹質量,嚴厲查處非法買賣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五)各級公安機關要從嚴審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嚴厲懲處在禁燃區和禁燃時間的燃放行為,對非法燃放行為的報警,轄區公安機關要及時出警予以查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運輸、存儲、經營煙花爆竹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六)各級環保部門要針對燃放煙花爆竹製定或修改《燃放煙花爆竹大氣污染應急預案》;密切聯繫氣象部門加強春節期間空氣品質狀況監測和預報,及時會商分析研判,科學預警,對不利於污染物擴散的天氣條件,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提請政府延長限放時間,擴大禁限放區域和採取限制燃放等措施;要與各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逐一簽訂《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保證書》,明確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禁限放第一責任人,強化措施抓好落實,嚴防各類違規燃放行為發生。
三、強化宣傳,積極引導幹部民眾自覺遵守禁限放規定
各縣區政府、市級有關職能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強化宣傳的廣度和深度,提高廣大幹部民眾對禁限放政策的知曉率,教育引導廣大民眾特別是未成年人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自覺遵守禁限放規定。特別是農曆臘月十五日至正月十五期間,要突出宣傳特色,創新宣傳模式,加大宣傳頻率,持續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燃放公益宣傳。城管部門要印製不少於1000份同級政府禁限放通告,在主城區人員密集場所、街道、社區廣泛張貼。工信部門要組織協調電信、移動、聯通等單位通過簡訊、微信、微博等形式宣傳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管控規定。宣傳部門要組織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新聞媒體提前制定煙花爆竹禁限放專項宣傳工作方案,提前向社會公告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管控規定,重點宣傳煙花爆竹燃放對空氣污染和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爭取民眾的理解和支持,共同營造健康舒適、安全和諧、文明亮麗的節日環境。
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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