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程質量監督和工程監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本市交通工程質量監督實施細則。
商洛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機構職能
主要職責:
1、;2、規劃管理本市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工程監理工作,負責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試驗檢測機構及檢測人員、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質檢員的申報工作;3、監督檢查工程業主、設計單位、監理機構、施工單位和試驗檢測機構的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及契約貫徹情況;4、參加主管監督項目的設計檔案審查和施工圖交底,負責監理招投標的行業管理;5、負責主管監督項目的交工質量鑑定和竣工質量檢驗,參加交竣工驗收;6、組織工程質量檢查,定期發布工程質量動態;7、組織一般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仲裁工程質量爭端。參與重大工程(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督促檢查事故處理方案的執行情況;8、組織本市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工程監理和試驗檢測工作經驗交流,組織質監、監理、試驗檢測人員及施工質監員的業務培訓工作;9、受理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缺陷、質量事故的檢舉、控告、投訴;10、負責轄區內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的仲裁;11、參與優秀勘察設計、優質工程的評審工作,負責或參與對申報省(部)、國家級優質工程的項目進行質量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