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技術品格論

商法技術品格論

《商法技術品格論》是2018年6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郭富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法技術品格論
  • 作者:郭富青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6月
  • 頁數:287 頁
  • 定價:6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22777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商法技術品格論》在編排體例上由四篇十三章構成,其內在的法理邏輯結構包括商法的立法技術與商法的司法方法或技藝兩大部分。其中,第*篇、第二篇從商法的個別技術到商法的體系化構建,全面討論了商法的立法技術;第三篇、第四篇具體討論了商法方法和技藝在司法領域的套用。《商法技術品格論》旨在促進商事立法精細化,提高商法規範質量和調整功能,指導法官準確適用商法作出公正裁判,呼籲進一步拓展和深化商事法律技術和方法的研究,不斷地推動我國商事領域法治現代化的進程。

作者簡介

郭富青,1962年11月26日生,河南開封人。獲西北政大學法學學士學位,華東政法大學法學碩士學位,南京大學法學博士學位。現任西北政法大學教授,從事商法學教學研究工作,尤其對於企業法、公司法領域的理論與實務研究,有較深的造詣。兼任中國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主要論著有《公司權利與權利二元配置論》《中國非公司企業法研究》《合夥企業法論》《商法學案例教程》《公司法教程》《企業法》等10部。並曾在《法律科學》《法商研究》《比較法研究》《法學》等刊物發表法學專業論文90餘篇。其中,有10篇被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全文轉載,3篇被收入《中國商法精粹》,1篇被《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轉載。

圖書目錄

第一篇 商法推定與擬制技術
第一章 論商事法律推定
 一、引言
 二、商事法律推定本體論
  (一)商事法律推定的內涵、形式與構成
  (二)商事法律推定的類型
 三、商事法律推定的價值取向及理論基礎
  (一)商事法律推定彰顯了商法追求交易迅捷、高效的價值理念
  (二)商事法律推定技術能矯正信息不對稱引起的利益失衡,體現實質公正
  (三)商法外觀主義理論蘊含著法律推定的立法技術需求
 四、商事法律推定性質、地位及適用
  (一)商事法律推定的性質
  (二)商事法律推定在商法中的地位
  (三)商事法律規範的適用
 五、我國商事法律推定評析
  (一)我國商事法律推定適用的範圍
  (二)我國商事法律推定的主要形態
  (三)我國商事推定的立法缺陷及其克服
 六、結論
第二章 商法擬制的類型化研究與價值評判
 一、引言
 二、法律擬制的方法、本質與功能
  (一)法律擬制:法律規範創製的重要技術之一
  (二)法律擬制的本質與功能
 三、商事法律擬制的類型考察與解析
  (一)擬製法理、司法擬制與法定擬制
  (二)推定式擬制與非推定式擬制
  (三)商事法定擬制的進一步類型化分析
 四、商事法律擬制價值取向的正當性
 五、我國商法擬制技術運用評析
 六、結論
第三章 金融消費者身份的擬制性與傾斜保護機制創新
 一、引言
 二、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保護對象界定的依據
  (一)界定金融消費者的思路
  (二)金融消費者界定的方式與依據
 三、金融消費者傾斜保護的法律措施
  (一)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原則
  (二)保護金融消費者具體措施的法律設計
 四、建立獨立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機構,創新爭議解決機制
  (一)建立獨立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機構
  (二)創新金融消費爭議解決機制,有效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利益
 五、結論
第二篇 商法體系構建技術
第四章 論現代商法的立法基點和表現形式
 一、關於中世紀商人法和近代商法立法基點的反思
  (一)商人階層是中世紀商人法產生和發展的階級基礎
  (二)關於近代商法立法基點的檢討
 二、現代商法立法基點的重新定位
 三、商法的獨立性及其表現形式
 四、完善我國商法體系的路徑選擇
第五章 論我國商法體系的建構技術
 一、商法體系構建模式的技術分析
  (一)民商分立體例下的商法體系
  (二)民商合一體例下的商法體系
  (三)單行法形成的商法體系
  (四)三種商事立法模式的比較優勢
 二、商法體系營造的方法與商法體系的評價標準
  (一)商法體系的營造方法
  (二)商法體系的評價標準
 三、我國商法體系的技術缺陷及其成因
  (一)民法典製備之前民、商法之間的關係缺乏法律定位
  (二)商事立法尚不健全,仍然留有空白地帶
  (三)整個商法大系統與單行法子系統缺乏連線紐帶
  (四)僅有實質意義的商法體系,缺少整體的可綜覽性
 四、我國完善商法體系的法技術思考
  (一)完善我國商法體系應處理好兩大關係
  (二)健全我國商法體系路徑選擇
第六章 中國特色商法體系評估與構建技術反思
 一、引言
 二、我國商法體系形成的基本評價
  (一)我國商法體系的三維透視
  (二)我國商法體系形成的標準化評析
 三、我國商法體系形成的歷史背景和建構特點
  (一)我國商法體系形成於經濟體制改革轉型時期
  (二)我國商法體系的建構特點
 四、我國商法體系建構技術的檢討
  (一)商法體系仍然不健全
  (二)商法規範之間的有機統一和協調性不夠
 五、我國商事法律體系完善的立法技術反思
  (一)完善我國商法體系的理念和目標
  (二)完善我國商法體系的途徑
  (三)完善我國商法體系的著力點
 六、結論
第七章 論民法典的體例對商法現代化的影響
 一、私法法典化與私法現代化
  (一)私法法典化與現代化的目標與路徑
  (二)私法現代化的理論依據
  (三)民法與商法現代化的非同步性
 二、民法典、商法典分立與商法現代化
 三、民商合一法典與商法現代化
 四、民法典與民、商單行法並存及商法現代化
 五、我國民法典體例的選擇與商法現代化的現實路徑
  (一)民法典與民、商單行法並存是我國民法典編纂的現實選擇
  (二)民法典與民、商單行法並存是我國商法現代化的客觀要求
第三篇 商法類推方法
第八章 論商法類推適用的依據、範圍和正當性
 一、法律類推適用的內涵界定及其辨析
  (一)法律類推適用的內涵界定
  (二)法律類推適用與法律解釋
 二、對法律類推適用在不同法域中地位的透視
  (一)公法與私法領域的類推:一種制度兩種態度
  (二)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的類推適用:截然不同的定位
 三、商法類推適用的依據與適用範圍
  (一)禁止司法沉默原則
  (二)授權式類推適用規範
  (三)商法中類推適用的範圍
 四、商法類推適用的正當性
  (一)商法類推適用的條件
  (二)商法類推適用的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
  (三)法官自由裁量權的限制
第九章 類推適用《公司法》第20條:揭開實際控制人的面紗
 一、引言
 二、公司面紗背後的主體
  (一)公司面紗的構成及其兩面性
  (二)分離原則:公司面紗存在的合法前提
  (三)受公司面紗庇護的主體範圍
 三、揭開公司面紗責任主體的條件與範圍
  (一)揭開公司面紗責任主體須是公司的控制者
  (二)控制者實施了濫用公司人格和有限責任的行為
  (三)控制者導致公司債權人的債權無法實現
 四、實際控制人應為揭開公司面紗的適格責任主體
  (一)實際控制人有能力濫用公司人格和有限責任
  (二)對實際控制人不適用揭開公司面紗將產生法律漏洞
  (三)對實際控制人應類推適用揭開公司面紗的規定
 五、結論
第四篇 商法解釋與裁判方法
第十章 論外觀主義思維模式與商事裁判方法
 一、外觀主義法理及其立法思維模式特徵
  (一)外觀主義法理及其構成要素
  (二)外觀主義法律規範的思維模式特徵
 二、外觀主義對商事審判尋找和選擇適用法律規範的要求
 三、外觀主義與商事裁判的事實、法律判斷
 四、外觀主義與商事裁判的價值判斷及利益平衡
第十一章 公司創製章程條款效力的司法認定
 一、引言
 二、公司創製章程條款的含義、方法與地位
  (一)公司創製章程條款的含義
  (二)公司創製章程條款的方法
  (三)公司創製章程條款的法源地位
 三、公司創製章程條款的法律空間
  (一)公司創製章程條款的自由
  (二)公司創製章程條款的限制或禁止
 四、公司創製章程條款的性質及對其效力的支配
  (一)公司章程性質諸學說評述
  (二)公司創製章程條款的契約性質及其效力解釋路徑
  (三)公司創製章程條款的自治法規性及其效力解釋路徑
 五、公司創製章程條款效力的司法認定
  (一)判斷公司創製章程條款效力的一般原則
  (二)公司章程創製條款效力的個案認定方法
 六、結語
第十二章 股權善意取得依據與法律適用
 一、引言
 二、股權善意取得的依據:從物權到股權
 三、股權善意取得的前提要件:從股權變動到無權處分股權
  (一)從物權變動看股權變動
  (二)股權的無權處分及善意取得的適用範圍
 四、股權善意取得構成要件及法律效力
  (一)股權與物權善意取得的共性與差異
  (二)股權善意取得的法律效力
 五、結論
第十三章 股東違反出資義務與公司債權人求償路徑
 一、引言
 二、股東出資義務的性質與資本繳納制度
  (一)股東出資義務的性質
  (二)股東出資義務與資本繳納制度
 三、股東違反出資義務的情形與後果
  (一)股東違反出資義務的類型
  (二)股東違反出資義務的後果
 四、股東違反出資義務對公司債權人的責任
  (一)當公司具有償付能力時,股東只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當公司不具償付能力時,才觸發股東對債權人的責任
 五、債權人對違反出資義務股東行使追索權的路徑探析
  (一)債權人代位求償權
  (二)債權人越過公司直索求償權
  (三)債權人否認公司人格求償權
 六、結論
後 記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