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縣環境保護局

商河縣環境保護局是商河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環境保護局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河縣環境保護局
  • 職責:全縣環境保護工作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二)制定全縣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審核有關規劃、計畫和城市建設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加強環境政策、規劃、重大問題和運行機制的統籌協調職責。
(三)負責監督管理各種污染源的防治工作;負責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管理和驗收工作;取消上級政府及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協調指導本縣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環境標誌產品認證工作;負責環境統計及放射源、危險品的監督檢查工作。
(四)組織編制生態功能保護區建設規劃;加強環境治理和對生態保護的指導、協調、監督的職責。負責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負責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和全縣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制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水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審批和發放;加強落實污染減排目標、環境監管、環境安全應急管理與輻射安全管理。
(五)負責排污費的審核徵收工作;監督檢查企業污染設施運行情況;組織開展環保執法檢查活動;調查處理環境污染事故和調解處理環境污染糾紛及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的辦理答覆工作。
(六)組織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環境標準;負責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並定期編報全縣環境質量季報和環境質量報告書。
(七)負責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環保信息工作。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商河縣環境保護局共設定立3個職能科室、下屬2個事業單位:
職責:協助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政務信息、政務督查、編髮簡報、文秘、檔案、機要、保密、接待及會議組織安排、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制定機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安全保衛及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政工人事、計畫生育、婦女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畫;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負責排污費正常解繳及行政事業經費的領撥工作;負責環保專項資金及行政事業經費有效使用。
2、環境管理科
職責:授權執行國家環境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協同有關部門制定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經濟、技術和產業政策。監督管理全縣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放射性物質、有毒化學品及噪聲、振動等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負責全縣化學品的環境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排污申報登記與排污許可證、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限期治理等制度的實施;審批限額內開發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管理全縣自然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全縣生態農業建設工作,監督全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資源開發活動。管理全縣環境科技成果和環保新技術、新工藝的引進工作。負責編制全縣環境保護規劃與計畫以及環境統計工作。
3、法規信訪科
職責:授權負責審查本部門行政處罰案件,組織聽證、訴訟和申請強制執行;負責行政賠償工作;負責組織環境執法檢查和執法培訓工作;負責環境保護政策和法制調研工作;負責信訪及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環保宣傳教育工作。
所屬事業單位:
1、環境監察大隊
職責:授權對轄區內單位和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現場監察。負責對民眾舉報的環境違法行為和超標排污行為進行現場監察和參與調查處理。參與轄區內的環境污染事故、糾紛、來信來訪的調查處理、負責環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糾紛情況通報、聯絡工作;對轄區內的生態環境保護進行現場檢查,參與轄區內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負責對實行排污許可證單位的現場檢查監督。負責對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參與污染治理項目年度計畫的編制,負責計畫執行情況的現場監督檢查。依法對轄區內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和個人徵收排污費和超標排污費。
2、環境監測站
職責:承擔商河縣境內的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測、治理工程驗收、“三同時”驗收、排污申報委託及監督性監測和對社會服務性監測。開展環境空氣、水質、噪聲的環境質量監測及鍋爐煙塵、工業廢氣及廢水等污染源監測。

領導分工

環境保護局領導分工:
趙篤春局 長 主持全面工作
夏榮寶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法規信訪科
田加富副局長 分管環境監理站
付士剛副局長 分管環境監測站、環境管理科
張 敏 工會主席 協助局長分管人事、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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