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縣人民法院

商河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位於商河縣鑫源路10號。現有法官及其他人員83人,其中,法官48名,公務員及其他工作人員35名。院機關建有辦公樓一幢,4處法庭全部建有審判樓,面積在1200平方米以上。

商河縣人民法院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立案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司法警察大隊、司法科學技術鑑定中心、辦公室、研究室、監察室、政工科、審管辦14個機關庭室和鄭路、懷仁、龍桑寺、玉皇廟4處人民法庭。
商河縣人民法院負責審理轄區內刑事、民商事、行政等一審案件;審判上級法院指定和其他基層人民法院依法移送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依照法律監督程式,審判刑事、民商事、行政再審案件;執行本院、上級法院交辦和外地法院依法委託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以及行政機關申請執行的案件;依法辦理司法鑑定等。每年受理案件在3500件左右。
近年來,商河縣人民法院以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了解商河、體恤民情、公正司法”的總體工作思路,服從服務於黨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充分發揮審判機關職能作用,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及時調整社會關係,有效維護合法權益,為轄區社會穩定、市場經濟健康運轉、人民民眾安居樂業提供了優質、高效的司法保障。
2009年,被濟南中院授予“集體三等功”、“優秀法院”;2010、2012年被省高院評為“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2013年被省婦聯、省綜治辦授予立案庭“省級婦女維權服務示範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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