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水鄭州商會
- 會長:劉新莊
- 地點: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地潤路18號建業總部港F座
- 成立時間:2019年1月19日
- 性質:社會組織
- 法律特徵:互益性、民間性、自律性、法人性
商會宗旨,商會性質,業務範圍,組織機構,會員大會,理事會,負責人,監事會,黨建工作,
商會宗旨
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不得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不得危害國家的統一、安全和民族的團結,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搭建交流平台,促進共同發展,聯誼鄉情、以商養會、以會養商、團結協作、共謀發展、貢獻社會。
商會性質
業務範圍
本會的業務範圍開展商水家鄉文化研討、宣傳、收集、分析、發布信息;創辦刊物、編輯出版、網站,開展調查研究、諮詢、培訓、交流合作;促進會員遵紀守法,營造誠信經營的輿論和氛圍。
發揮會員的示範作用,推動會員的經濟發展。協調會員之間的關係,間接保護鄭州商水商會會員在鄭州的合法權益。
業務範圍中屬於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經批准的事項,依法經批准後開展。
組織機構
會員大會
會員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其職權是:
(一)決定本會的發展方針及規劃;
(二)制定和修改章程;
(三)制定和修改會員、理事、負責人和監事會選舉辦法;
(四)選舉和罷免理事、監事;
(五)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六)審議批准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七)審議監事(會)的工作報告;
(八)決定名稱變更和終止事宜;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理事會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理事人數不得超過會員的30 %。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商會負責人;
(三)確定法定代表人人選;
(四)決定名譽職務的設立和人選;
(五)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六)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七)決定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八)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人選;
(九)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審議重大業務活動、大額財產處置以及重要涉外活動;
(十一)制定信息公開辦法,財務管理制度,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管理辦法等;
(十二)決定本會工作人員的報酬事項;
(十三)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負責人
本會負責人是指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副會長、秘書長協助會長開展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
(二)協調各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四)提名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由理事會決定;
(五)擬定年度工作報告和工作計畫,報理事會審議;
(六)擬定年度財務預算、決算報告,報理事會審議;
(七)擬定內部管理制度,報理事會批准;
(八)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監事會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列席理事會,並對理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和建議;
(二)對理事執行本會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會章程或者會員大會決議的負責人、理事提出依程式罷免的建議;
(三)檢查本會的財務報告,向會員大會報告監事會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四)對負責人、理事、財務管理人員損害本會利益的行為,及時予以糾正;
(五)向登記管理機關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本會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六)決定其他應由監事會審議的事項。
黨建工作
2019年2月23日,商水鄭州商會黨支部委員會第一次代表大會在鄭州召開。這是周口市商會黨委成立以來批准成立的第一個商會黨支部。
李東兵全票當選為商水商會成立黨支部書記。
商水鄭州商會黨支部委員會的成立,標誌著商水商會系統的黨建工作開啟了全新的一頁。商水商會黨支部的成立對推動商水商會工作將產生深遠的意義。商水鄭州商會黨支部將緊密團結商會全體黨員,認真履行職責,兢兢業業工作;紮實推進當前各項工作,努力做好商會黨建工作、商會相關管理工作,要嚴明黨的紀律,自黨維護黨的集中統一,要自覺遵守黨章,自覺按照黨的組織原則和黨內政治生活準則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