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縣監察委員會

商水縣監察委員會

商水縣監察委員會是由商水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商水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周口市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的國家監察機關。

2018年1月29日,商水縣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標誌著商水縣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邁出了關鍵一步。

現任中共商水縣委員會委員、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副主任、代主任:毛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水縣監察委員會
  • 外文名:Shangshui County supervisory committee
  • 成立時間:2018年1月29日 
  • 現任領導:毛磊  
  • 機構屬性:國家監察機關
  • 隸屬機構:周口市監察委員會
人事任免,監察改革,監察程式,信訪舉報,審查調查,監察機構,內設機構,事業單位,職責簡介,監察範圍,現任領導,主任,副主任,委員,

人事任免

中國共產黨商水縣第十四屆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書記、副書記。毛磊當選為書記,朱宏偉、徐汝濤當選為副書記,冀強、張澤宇、袁寶靈(女)、張金都當選為常務委員會委員。

監察改革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一、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商水縣監察委員會
監察體制改革
監察委員會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監察委員會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監督。
二、監察委員會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本地區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依法實施監察;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監督檢查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以及道德操守情況,調查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並作出處置決定;對涉嫌職務犯罪的,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為履行上述職權,監察委員會可以採取談話、訊問、詢問、查詢、凍結、調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驗檢查、鑑定、留置等措施。
三、在試點工作中,暫時調整或者暫時停止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條、第十八條、第一百四十八條以及第二編第二章第十一節關於檢察機關對直接受理的案件進行偵查的有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五條第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第六條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九條第五項關於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監察工作的規定。其他法律中規定由行政監察機關行使的監察職責,一併調整由監察委員會行使。
商水縣監察委員會
監察體制改革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改革試點方案的要求,切實加強黨的領導,認真組織實施,保證試點工作積極穩妥、依法有序推進。

監察程式

信訪舉報

(一)受理範圍
1、對黨組織、黨員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民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黨的紀律行為的檢舉報告。
2、對監察對象(監察法規定的六類公職人員,下同)不依法履職,違反秉公作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規定,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犯罪行為的檢舉控告。
3、黨員對黨紀處分或者紀律檢查機關所作的其他處理不服,提出申訴。
4、監察對象對監察機關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提出申訴;被調查人及其近親屬對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侵害被調查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的申訴。
5、對原行政監察機關作出的政紀處分和其他處理決定不服未超過申請期限,提出的申訴。
6、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批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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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予受理事項
不予受理事項反映下列事項的信訪舉報,紀檢監察機關不予受理:
1、依法已經、正在、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裁決、行政複議等途徑解決的。
2、依照有關規定,屬於其他機關或者單位職責範圍的。
3、僅列舉出違紀、職務違法犯罪行為名稱,無實質內容的檢舉控告。
(三)信訪舉報渠道
來信,就是將信訪舉報材料郵寄到紀檢監察機關。
來訪,就是到紀檢監察機關設立或指定的接待場所當面反映問題。
電話,就是撥打紀檢監察系統的12388統一舉報電話反映問題。
網路,就是登錄紀檢監察機關的舉報網站進行舉報。
(四)工作流程
受理登記:網路舉報的簽收;來電接聽和記錄;來訪接談和記錄,與來訪人員當場簽訂商水縣紀檢監察來訪舉報雙向承諾書,對首次來訪、來電、來信及時錄入系統;每天登記整理網路、來電、來訪、來信舉報件並製作台賬,將信訪舉報件移送到案件監督管理室;信訪室根據案件監督管理室反饋的領導研判結果,需要本委、協作區查辦的信訪件由信訪室通過紀檢監察檢舉舉報平台辦理子平台推送到案件監督管理室;需要轉辦到鄉鎮紀委、派駐紀檢組的信訪件,信訪室從紀檢監察檢舉舉報平台辦理子平台點擊轉辦後由系統自動生成數據上傳到省紀委網站,省紀委通過紀檢監察基層綜合業務套用系統檢舉舉報平台基層版直接向鄉鎮紀委和派駐紀檢組轉送。網路、來訪、來電、來信受理時限均為五個工作日。

審查調查

(一)基本原則
依照黨章黨規和憲法法律獨立行使檢查權、監察權的原則;實事求是的原則;以事實為根據,以黨規黨紀和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在黨規黨紀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依靠黨組織,堅持走民眾路線的原則;懲戒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維護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以及相關當事人合法權利的原則。
(二)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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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縣紀委監察委
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式合規合法。
(三)工作程式
受理:接受反映違紀或職務違法犯罪問題的線索和材料,並予以處理。
問題線索處置:按照有關規定對受理的問題線索提出處置意見,履行審批手續,進行分類辦理。
初步核實:按照規定對受理的反映違紀或職務違法犯罪問題的線索進行了解、核實。
立案審查調查:按照管轄許可權經初步核實認為確有違紀違法事實,並需追究黨紀責任或法律責任的,依照規定決定立案審查調查,收集證據,查明違紀違法事實。
審理:對經過立案審查調查並需要追究黨紀責任或法律責任的案件,在審查調查結束後向案件審理部門移送。

監察機構

內設機構

商水縣紀委機關與商水縣監察委合署辦公,共有20個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調研法規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案件審理室、黨風政風監督室、第一監督檢查室、第二監督檢查室、第三監督檢查室、第四審查調查室、第五審查調查室、第六審查調查室、第七審查調查室、第八審查調查室、第九審查調查室、第十審查調查室、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機關黨委。

事業單位

商水縣紀委監委宣教培訓中心、商水縣紀委監委網路信息中心。實行統一管理的派駐機構15個。
商水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紀委。

職責簡介

一、辦公室:負責處理紀委監委機關日常事務,負責縣紀委全委會議、常委會議,縣監委全委會議、主任辦公會議及其他重要會議活動的籌備組織工作;組織起草縣紀委監委有關綜合業務檔案文稿,編髮通報和信息,審核以縣紀委監委及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組織協調有關縣人大代表建議和縣政協委員提案答覆工作;負責縣紀委監委機關保密工作,協調紀檢監察系統密碼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縣紀委監委機關機要檔案的處理和運行管理;妥善管理公務印章;負責縣紀委監委機關對外聯絡接洽、後勤管理、服務保障和值班工作;統籌指導歸檔工作,負責縣紀委監委機關及派駐機構文書音像等檔案管理,編輯整理歸檔管理有關檔案材料;負責縣紀委監委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縣紀委監委機關及派駐機構涉案款物管理工作;負責縣紀委監委機關及直屬單位幹部職工醫療和衛生防疫工作;負責本部門幹部日常管理和監督,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組織部: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縣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負責縣紀委監委機關各部門及直屬單位、派駐機構、縣委巡察機構幹部人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縣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鄉鎮場辦紀委、縣管中職中專學校和縣管企業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成員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幹部人事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協調辦理縣管幹部選拔任用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負責本部門幹部日常管理和監督,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理論、形勢任務、決策部署、成效經驗和先進典型等宣傳及輿論引導工作;負責開展對黨員、公職人員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黨風黨紀、法律法規和廉潔自律教育,組織協調廉潔文化建設工作;負責縣紀委監委機關的新聞事務,承擔縣紀委監委新聞發布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信息傳播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網路輿情信息收集研判和處置工作,協調縣直有關部門和重點新聞網站等做好網路宣傳引導工作;負責縣紀委監委網站信息的收集、編輯、審核、發布等工作;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的宣傳教育、廉政文化建設和網路信息工作;負責規劃、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電化教育與影視宣傳工作,配合做好有關音像資料的攝製、收集、整理和管理;負責本部門幹部日常管理和監督,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商水縣監察委員會
商水縣監察委員會
四、調研法規室:綜合分析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組織開展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縣紀委監委重要檔案文稿;匯總、整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研究成果和信息資料,組織開展對紀檢監察工作歷史及規律的研究;組織協調全縣紀檢監察系統的調研工作和社科理論界相關重大課題研究;負責提出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建設規劃、計畫和立法立規建議;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的法規制度建設工作;負責起草、修訂貫徹執行黨紀法規制度的規範性檔案,參與起草全縣黨風廉政建設政策制度規定;負責紀檢監察法規的諮詢答覆和解釋工作,對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執行情況開展調查研究;負責紀檢監察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清理工作,負責對有關部門起草的黨內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草案提出意見;負責組織協調全縣以案促改工作;負責本部門幹部日常管理和監督,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信訪室:受理對黨組織、黨員和公職人員違反黨紀行為及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受理不服黨紀政務處分和其他處理的申訴;受理監察對象對縣監委涉及本人處理決定不服的複審申請;處理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接聽舉報電話、處理網路舉報;歸口受理對縣委管理的黨的組織和領導幹部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等的信訪舉報,統一接收縣紀委監委派駐或者派出機構、鄉鎮場辦紀委報送的及其他單位移交的相關信訪舉報,分類摘要後將問題線索類信訪舉報移送案件監督管理室等相關部門;向下級紀檢監察組織交辦並督辦有關檢舉、控告和申訴事項,審核辦理結果;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檢舉、控告進行核實;處置信訪舉報中的突發情況,向縣紀委監委領導報告重要舉報及處理情況;對信訪舉報工作進行調查研究,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的信訪工作;負責本部門幹部日常管理和監督,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對縣管幹部問題線索進行集中管理、動態更新、定期匯總核對,提出分辦意見,按程式移送承辦部門;統一受理巡視巡察工作機構和審計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等單位移交的相關問題線索;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幹部監督部門發現的相關問題線索根據受理範圍許可權進行備案或轉交相關部門;對審理工作完成後,涉及的其他黨員、監察對象的問題線索,經批准後及時移送有關紀檢監察機關處置;監督管理調查措施的使用,歸口管理審查調查中與有關部門的聯繫協調事項;統一受理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定期匯總、核對問題線索及處置情況,及時上報上級紀委監委;負責對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紀委監委辦案場所的安全保衛、保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督促落實辦案安全工作責任制,督促做好辦案安全事故調查和責任追究;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全縣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督促檢查上級、領導批辦、交辦案件及相關事項的落實情況;負責對查辦案件及其相關專項工作情況進行統計分析;負責執紀辦案特殊裝備的使用、管理及保障;承擔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縣紀委監委對外交流合作事宜及全縣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組織協調;統籌建立縣管幹部廉政檔案工作;負責縣管幹部出國(境)廉政審核;負責本部門幹部日常管理和監督,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黨風政風監督室: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黨內監督及問責等工作,推動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綜合協調整治民眾身邊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協調和組織實施有關部門移送的重大事故、事故中涉及監督對象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處理工作;組織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兩個責任”等方面的典型案件;組織開展黨風政風監督專項檢查活動;綜合分析全縣黨風政風監督工作情況,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的黨風政風監督工作;負責本部門幹部日常管理和監督,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縣紀委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和鄉科級黨的組織、紀檢監察機構報批或者備案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或者處分意見;承辦黨員、公職人員對縣紀委監委作出的黨紀政務處分或其他處理不服,對鄉科級黨的組織、紀檢監察機構作出的複議複查(複審覆核)決定不服的申訴案件,及其他需要由縣紀委監委辦理的申訴、覆核案件等;負責案件質量和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辦縣監委給予的政務處分的解除工作;根據職責許可權和有關要求,制定我縣案件審理、申訴複查、解除政務處分工作等辦法或細則,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的相關業務工作;負責本部門幹部日常管理和監督,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第一至第三監督檢查室: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鄉科級領導班子及縣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及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及道德操守等情況;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黨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指導、檢查、督促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的情況,實施問責;綜合分析所聯繫單位政治生態狀況,提出加強和改進的意見及工作措施,抓好組織實施及監督檢查;承辦涉嫌一般違紀問題線索處置;針對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協調、指導聯繫單位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協調指導、督促檢查聯繫單位及其系統做好以案促改、巡視巡察整改工作等;負責本部門幹部日常管理和監督,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商水縣監察委員會
商水縣紀委監察委
十、第四至第十審查調查室: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核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者複雜案件的初核、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針對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承辦上級監委交辦的不屬於本級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第四審查調查室除承擔上述職責外,還具體承辦縣管幹部及其他重點個案的追逃追贓工作;承擔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日常工作等;負責本部門幹部日常管理和監督,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負責監督檢查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以及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負責受理對縣紀委監委機關各部門及其直屬單位黨員幹部(不含委班子成員)、縣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縣委巡察機構中人事關係在縣紀委的人員、鄉鎮場辦紀委、縣管中職中專學校和縣管企業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成員及幹部違紀違法、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提出處置意見並負責問題線索的初核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研究制定關於加強紀檢監察幹部監督的規定,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監督工作,督辦有關違紀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負責監督檢查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負責本部門幹部日常管理和監督,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負責在縣紀委監委機關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組織縣紀委監委機關黨員學習政治理論、法律法規等,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負責縣紀委監委機關黨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承擔縣紀委監委機關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發展黨員、開展黨員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縣紀委監委機關黨員幹部日常紀律作風建設,制定相關制度,督促縣紀委監委機關各部門及直屬單位加強黨員幹部日常管理和監督;領導機關紀委、工會、共青團和婦委會的工作,承擔縣紀委監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本部門幹部日常管理和監督,承辦領導和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其他事項。

監察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章規定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商水縣監察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現任領導

主任

毛磊,

副主任

朱宏偉、徐汝濤、于闐鎮。

委員

冀 強,張澤宇,魏黨選,宋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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