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欺詐的罪與非罪研究》主要採用了結構分析的研究方法。結構分析的研究方法,是指根據研究對象在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探討其相對較為穩定的功能並進行詮釋。針對商業欺詐犯罪,就是要針對商業欺詐定罪中所暴露出的問題,基於各罪名、各要素之間的結構和功能,將研究對象分成不同的子系統,研究各自所扮演的角色,探討其規範內容,解釋規範,涵攝事實,尋求對策。商業欺詐犯罪,在功能上可謂詐欺罪的提前、擴張、特別規定或兜底,並形成了相對穩定的系統。這種分析系統取法盧曼的社會系統論,著眼於從結構上把握其規範意義。在刑法學中,這種結構分析,首先是體系的解釋,其次表現為形式的解釋,是超出文義解釋之外的、重要的形式解釋方法。
基本介紹
- 書名:商業欺詐的罪與非罪研究
- 類型:人文社科
- 出版日期:2014年2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756531644X
- 作者:王安異
- 出版社: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 頁數:413頁
- 開本:32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商業欺詐的罪與非罪研究》的基本思路為:先研究商業欺詐犯罪之間的關係,構建體系,然後針對體系中的個罪進行具體研究。通過對商業欺詐犯罪的構成特徵,包括欺詐行為、罪量要素、主體義務要素、主觀目的要素等所進行的討論,《商業欺詐的罪與非罪研究》發現商業欺詐犯罪包括詐欺所無法涵蓋的幾種行為類型,各自扮演著一定角色,具備特定的規範功能,可彌補規範的缺陷。
作者簡介
王安異,1970年10月出生,法學博士。2003年畢業於武漢大學法學院;2003年9月至2004年9月,留學於德國。Bayreuth大學。先後從事過警察、律師、教師等職業,現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主攻方向為比較刑法學、經濟刑法學等。出版專著:《刑法中的行為無價值與結果無價值研究》、《瀆職犯罪比較研究》,譯著《構成要件理論》(貝林著),參著若干;先後在《中外法學》、《政大法學評論》、《台北大學法學論叢》、《東吳法律學報》、《輔仁法學》、《刑事法雜誌》等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四十多篇。
圖書目錄
序
導論
第一章 商業欺詐罪與非罪概說
第一節 商業欺詐犯罪的概念
一、商業與商業欺詐的關係
二、商業欺詐的界定
三、我國法律中商業欺詐及其犯罪的種類
第二節 商業欺詐的問題及其法律控制
一、商業欺詐的罪與非罪問題
二、對商業欺詐的立法模式
三、對商業欺詐犯罪的解釋理論
第三節 商業欺詐犯罪的特徵和體系
一、商業欺詐犯罪的特徵
二、商業欺詐犯罪的體系
小結
第二章 商業欺詐罪與非罪的依據
第一節 商業欺詐犯罪的行為要素
一、問題的所在
二、欺詐行為的含義和基本內容
三、對商業欺詐行為的體系考察
四、界定商業欺詐須注意的問題
第二節 商業欺詐犯罪的罪量要素
一、問題的所在
二、對罪量要素的簡單學術梳理
三、商業欺詐之罪量要素的立法模式
四、商業欺詐的抽象危險犯問題
第三節 商業欺詐犯罪的主體義務
一、主體義務的一般理論
二、商業欺詐犯罪的主體義務特徵
三、主體義務對商業欺詐罪與非罪的意義
第四節 商業欺詐的目的要素
一、問題的提出
二、詐欺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地位
三、詐欺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含義
四、商業欺詐犯罪之目的要素的體系解釋
小結
第三章 商業欺詐罪與非罪的認定
第一節 推定的欺詐類型
一、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問題
二、妨害清算罪
三、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
四、串通投標罪問題
第二節 兜底的欺詐類型
一、虛報註冊資本罪
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三、虛假廣告罪問題
第三節 騙財預備的類型
一、偽造貨幣罪問題
二、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
三、偽造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問題
第四節 具有特殊功能的欺詐類型
一、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問題
三、洗錢罪問題
小結
結論
跋
導論
第一章 商業欺詐罪與非罪概說
第一節 商業欺詐犯罪的概念
一、商業與商業欺詐的關係
二、商業欺詐的界定
三、我國法律中商業欺詐及其犯罪的種類
第二節 商業欺詐的問題及其法律控制
一、商業欺詐的罪與非罪問題
二、對商業欺詐的立法模式
三、對商業欺詐犯罪的解釋理論
第三節 商業欺詐犯罪的特徵和體系
一、商業欺詐犯罪的特徵
二、商業欺詐犯罪的體系
小結
第二章 商業欺詐罪與非罪的依據
第一節 商業欺詐犯罪的行為要素
一、問題的所在
二、欺詐行為的含義和基本內容
三、對商業欺詐行為的體系考察
四、界定商業欺詐須注意的問題
第二節 商業欺詐犯罪的罪量要素
一、問題的所在
二、對罪量要素的簡單學術梳理
三、商業欺詐之罪量要素的立法模式
四、商業欺詐的抽象危險犯問題
第三節 商業欺詐犯罪的主體義務
一、主體義務的一般理論
二、商業欺詐犯罪的主體義務特徵
三、主體義務對商業欺詐罪與非罪的意義
第四節 商業欺詐的目的要素
一、問題的提出
二、詐欺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地位
三、詐欺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含義
四、商業欺詐犯罪之目的要素的體系解釋
小結
第三章 商業欺詐罪與非罪的認定
第一節 推定的欺詐類型
一、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問題
二、妨害清算罪
三、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
四、串通投標罪問題
第二節 兜底的欺詐類型
一、虛報註冊資本罪
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三、虛假廣告罪問題
第三節 騙財預備的類型
一、偽造貨幣罪問題
二、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
三、偽造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問題
第四節 具有特殊功能的欺詐類型
一、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問題
三、洗錢罪問題
小結
結論
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