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企業防範外部偷盜行為管理規範》是2016年5月3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業企業防範外部偷盜行為管理規範
- 標椎編號:T/CGCC 1—2017
- 國民經濟分類:F521 綜合零售
- 發布日期:2016年05月30日
- 實施日期:2016年07月01日
起草單位,起草人,主要技術,
起草單位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 中國商業聯合會商業防損專業委員會、沃爾瑪(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家樂福(中國)管理諮詢服務有限公司、華潤(集團)有限公司、百聯集團有限公司、萬達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物美商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北京華聯精品超市有限公司、蓋璞(上海)商業有限公司、廣州屈臣氏個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唯品會(中國)有限公司、江蘇樂天瑪特商業有限公司、人人樂連鎖商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客隆商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卜蜂蓮花連鎖超市有限公司、北京燕莎友誼商城有限公司、孩子王兒童用品(中國)有限公司、福建冠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華夏國際信用諮詢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視系統技術有限公司。
起草人
曹小寧、張晨、王玉雄、臧游、高峰、畢緣化、任治銘、高彥輝、郝旭、孟飛、餘波、程堂根、曲金國、時永信、董恩國、杜智明、張月起、和偉、余鋒、檀正斌、段連虎、蔣海屏、劇烈、仲夫成。
主要技術
本規範規定了商業企業防範外部偷盜的術語和定義、基本原則、商品防損員資格要求、防範外部偷盜程式、外盜信息的上報及共享。
本規範適用於商業企業防範外部偷盜行為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