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縣城市管理局

商城縣城市管理局

商城縣城市管理局是商城縣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商城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根據《中共信陽市委辦公室、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商城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信辦文〔2019〕12號),商城縣城市管理局(以下簡稱縣城管局)是縣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掛商城縣城市綜合執法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城縣城市管理局
  • 外文名:Shangcheng County Urban Administration Bureau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機構改革,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其他事項,

機構改革

組建縣城市管理局。將縣公用事業管理服務中心的行政職能,以及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縣環境保護局、縣工商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縣水利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相關行政處罰職責等整合,組建縣城市管理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掛縣城市綜合執法局牌子。

職能轉變

統一行使城市管理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職責,履行監管責任,構建政府主導、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治理體系。深入推進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推動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全面提升城市綜合管理質量和水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縣城規劃區內供水、排水、污水、路燈亮化、停車場所等市政基礎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維護;負責縣城規劃區內道路、橋樑、排澇泵站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含縣城雙修、大修)。負責審核縣城規劃區新建單位(小區)配套市政公用設施規劃並監督實施。依據《河南省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試行辦法》,負責履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審批、質量監督管理。
(三)負責縣城規劃區內環衛清掃保潔;負責縣城規劃區內垃圾中轉站、垃圾處理場、公廁等環衛基礎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維護;負責縣城規劃區內機械化清掃保潔車輛的統一調配、管理和使用維護;負責對縣城規劃區內環境衛生管理的檢查和考評。
(四)負責縣城規劃區內道路綠化、公園、廣場、遊園、綠地的建設、管理和維護。
(五)負責縣城區公共空間規劃實施監管;負責縣城規劃區內大型戶外廣告的統一審批、統一開發、統一經營,進一步最佳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縣城公用資源;負責縣城規劃區停車場設定審批和監督。
(六)負責縣城規劃區市容市貌的統籌管理,組織、指導、監督、協調市容市貌綜合整治行動。
(七)負責縣城規劃區公共腳踏車建設、運行和監管。
(八)負責縣城供水、排水、污水處理、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市容環衛、園林綠化等市政公用事業的行業管理和行業資質初審及報批工作;負責組織推進縣城管理中市容、環衛、園林等公共服務市場化、社會化、專業化和產業化的發展。
(九)負責縣城規劃區水費、污水處理費、衛生費、垃圾處理費、城市道路挖掘占用費等公用事業規費的徵收、監督和管理工作。
(十)負責縣城規劃區內的犬只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縣城規劃區內防汛排澇及內河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利用現代數字信息技術、推進縣城管理數位化、精細化、智慧型化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制訂縣城管理和縣城綜合執法工作規範和執法行為規範;負責組織縣城管理人員和縣城管理綜合執法人員業務培訓、綜合考核、監督檢查和統一調度工作;負責縣城管理和縣城管理綜合執法法律法規普及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全縣城市管理執法監督檢查活動。
(十四)負責農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的編制、牽頭評審以及相關工程的實施和監管;負責農村生活垃圾和污水規範化處理工作日常指導、監督、考核工作。
(十五)行使縣城市政管理、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縣城供水、園林綠化、燃氣熱力、污水處理、垃圾處理、渣土管理、縣城亮化照明、縣城公用基礎配套設施等縣城公用行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權。
(十六)行使縣城中心城區未經審批或無證的違法違規建設活動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權。
(十七)行使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縣城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權。
(十八)行使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權。
(十九)行使侵占縣城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權。
(二十)行使向縣城內河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縣城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權。
(二十一)行使對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以及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權。
(二十二)履行省人民政府決定、市、縣人民政府獲準調整的其他行政處罰權。
(二十三)代縣政府監督檢查全縣農村垃圾治理、城鄉環衛一體化工作,制定績效評比方案,對照方案嚴格評比。
(二十四)按照“一崗雙責、權責一致”的原則,加強黨風廉政和安全生產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二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秘、會議、宣傳、調研、後勤管理和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文電處理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機關文書檔案、音像檔案、機要、保密工作。負責會議決策和領導批示件的督辦、查辦等工作。負責城市管理信息的匯集、處理與反饋。負責城市管理工作的綜合協調、監督檢查、考核評價等。負責宣傳黨和國家對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導系統內群團工作。負責系統內精神文明建設和評先表彰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群團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參與編制城市管理局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編制工程項目的預決算;負責編制城市管理系統工作年度資金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和系統內部財務監督、審計工作;負責城管局系統行業統計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局系統建設、維修、養護資金管理和工程預決算報批工作;監督管理系統內各單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三)政策法規股:負責全縣城市綜合執法的業務指導和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局系統規範性檔案的起草;監督檢查有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系統的法制建設和普法教育工作;負責負責行政複議案件的受理、審理工作;負責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文書的規範使用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城市管理重要案件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和受委託執法單位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工作;負責對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案件的辦理備案、監督、檢查、考核;負責制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
(四)行政審批股:負責提供城市管理行政審批項目的法律、政策、標準、辦理程式的諮詢和指導。負責縣本級城市管理許可項目和確定的其他職權中依申請項目的直接辦理、結果公示、檔案管理。負責城市管理系統的行政審批和推動“放管服”工作。負責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等工作。負責現場查驗人員的管理和監督。負責編制本系統行政審批標準體系。負責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縣城管局行政審批相關事項。負責擬訂行政審批服務相關規定。負責審查、受理、核准、頒發管轄範圍內的有關證件、證明。負責對行政許可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行政許可項目政務公開,有關法律、法規宣傳、服務及業務諮詢,負責《行政許可法》在本單位的貫徹落實。
(五)市政管理股:負責全縣市政行業管理與指導工作,檢查工程質量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執行情況,抽查涉及工程主體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實體質量和質量控制資料,抽查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和質量檢測等單位的工程質量行為,抽查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以及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質量,對工程竣工驗收進行監督,組織或者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定期對本地工程質量狀況進行統計分析,受理工程質量問題舉報、投訴,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處罰。按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負責擴建、大修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項目投資計畫,負責招投標工作,協調工程管理工作,負責編制項目工程預決算,組織工程圖紙會審,參與工程概算審定,參與技術會商及工程重大變更監管,參與工程質量評定、驗收、交接。對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進行許可,加強對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對工程竣工驗收進行監督,編制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建立工程質量監督檔案。
(六)公用事業股:承擔全縣城市管理工作的政策擬定、業務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擬訂全縣市政公用行業管理和服務標準規範、質量評價體系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工作,負責全縣燃氣、熱力行業管理與指導工作,負責編制城市燃氣、熱力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縣燃氣、熱力企業經營狀況的動態監督與考核工作,負責組織推進燃氣、熱力的公共服務市場化、社會化、專業化和產業化推廣及發展工作,指導全縣燃氣、熱力市政設施運行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負責行業人才隊伍培訓和考核,指導全縣行業執業資格註冊的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局屬相關單位的經營、管理和服務工作,對燃氣熱力行政審批等事項進行初審。下達環衛、照明、排水、供水、污水處理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施工計畫、任務。負責對臨時占用城市公共空間、遷移市政設施、道路開挖等事項進行初審。依據國家、省有關法規和規章負責城市道路占用費的徵收工作。負責中心城區防汛的統籌組織和檢查考評。負責全縣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業管理與指導工作,擬訂市容市貌、環衛清掃保潔、垃圾運處理等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政策、技術規範、操作規程、考核辦法等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城市市容環境衛生髮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縣城市管理數位化、精細化、智慧化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停車場建設和靜態停車的監督管理,指導全縣公共停車場運行管理。組織開展全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負責水務行業的政策、規程、規範、標準的制訂,負責編制城區城市供排水和污水處理髮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區城市水系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城市供排水、污水處理的管理和維護,負責城區內河管理工作的指導、檢查和考評,負責全縣城市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行業指導與服務工作。監督管理城市涉水市政設施的安全運行;負責水務行業的特許經營的監督實施和績效考核工作;負責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負責對全縣城市供水、城市排水、污水處理的審批事項進行初審。負責市政設施的維修、養護建設工程的預決算,負責編制城市市政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七)人事股: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職稱評聘、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制定本系統幹部職工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乾部的考核、考察、培養、任用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勞動工資、社會保險、職稱評定、人事檔案等勞動人事管理;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職工管理工作。

行政編制

商城縣城市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暫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職數7名。
商城縣城市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機關黨組織按照有關規定設定。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地址:商城縣金剛台大道東段。

辦公時間

工作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縣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縣委編辦承擔,規定的調整由縣委編辦按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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