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平均待運期是商業運輸部門從收到業務部門的調撥單(發貨票)時起,中轉商品從卸車、卸船時起,到商品裝車、裝船或貨櫃辦完託運、結算手續止的平均天數。它是衡量商品運輸經濟效果的重要指標。商品待運期的長短,直接影響到商品購銷業務活動、商業資金周轉,影響市場供應和商品質量及銀行利息的支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品平均待運期
- 類型: 術語
計算商品平均待運期,應該注意以下問題:(1)當月逐日累計待運、待結算商品實重噸數,即當月當日十八時前收單,收貨噸數加前日待運、待結算噸數減當日發運(已結算) 的噸數,求出當月逐日待運,待結算實重噸數進行累計。(2) 當月逐日累計發運(已結算) 商品實重噸數,是指當月逐日的商品裝車、裝船、裝貨櫃辦完託運結算手續的發運商品的實重噸數的累計數。(3)當月逐日累計的實重噸數,遇到節、假日,也應在休假後補算,不得中斷。(4)計算本單位的當日商品平均待運期,應先按鐵路、水路、公路運輸分別統計其商品待運天數,然後用加權平均法加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