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關於2013年全國吸收外商投資工作的指導意見

《商務部關於2013年全國吸收外商投資工作的指導意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04月0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務部關於2013年全國吸收外商投資工作的指導意見
  • 主題分類:商貿、海關、旅遊
  • 發布日期:2013年04月03日
  • 發布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檔案原文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發布文號】商資發[2013]82號
【發布時間】2013-03-14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
2012年,全國商務系統開拓進取,努力工作,克服國際金融危機所造成的影響和困難,取得了吸收外商投資工作的良好成績。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做好2013年全國吸收外商投資工作,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面臨的形勢
從國際形勢看,全球經濟復甦進程緩慢,導致國際金融危機的深層次矛盾尚未消除,全球經濟仍將持續低迷。已開發國家紛紛採取大規模強有力的經濟刺激措施,加快發展新興產業,搶占未來世界經濟發展制高點;新興經濟體正在成為跨國公司戰略布局新熱點;周邊國家憑藉減免稅收、擴大開放等措施大力吸引跨國公司投資具有成本優勢的產業。我國吸收外資面臨多方位、多層次的國際競爭。全球跨國直接投資總體呈現回升態勢,跨國公司國際化程度持續提高,現金持有量創歷史新高,未來可能出現新一輪跨國投資增長高潮。同時,金融危機後跨國公司加大在新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領域的投資,為我國吸引外資提供了新機遇。
從國內形勢看,我國國內生產要素價格攀升、土地供應趨緊、勞動力供應結構性短缺,傳統的生產成本優勢相對減弱,部分外需導向型、勞動密集型外商投資企業經營面臨一定困難。但是總體看,我國吸收外資的綜合優勢正在增強。我國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現代市場體系不斷健全,擴內需政策將進一步激發國內市場增長潛能;逐步提高的勞動力素質和相對完備的配套能力為吸收高附加值、高技術含量外商投資創造了發展條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推進和鼓勵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措施的實施為提高外資質量和水平提供了政策支撐;區域差異和多層次勞動力繼續為多類型外商投資提供了廣闊空間。外商投資領域穩步擴大,投資便利化程度不斷提高,涉外法律法規日臻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及執法力度顯著增強;跨國公司依然看好在我國的長期投資前景。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2013年全國商務系統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結合當前國內國外形勢,準確把握完善互利共贏、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開放型經濟體系的基本內涵,堅持擴大對外開放,提高利用外資綜合優勢和總體效益,推動引資、引技、引智有機結合。
(二)工作目標。
引導外商投資高附加值製造領域,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強化外商投資作為引進技術和智力的重要載體作用;促進東部地區吸收外資轉型升級、中西部地區承接國內外產業轉移,最佳化利用外資區域結構;深化政府職能轉變,積極穩妥推進簡政放權,著力構建服務型政府;進一步完善投資環境,有效維護外商投資企業合法權益,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增強投資促進工作的科學性和規範性,在穩定利用外資規模的基礎上提高利用外資質量,更好地發揮外商投資對於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積極作用。
三、主要任務
(三)認真學習黨的十八大精神,提高對新時期吸收外資的認識。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等戰略目標,深刻學習領會十八大報告關於全面提高開放型經濟水平的重要論述,深刻認識新時期吸收外資的意義和作用,結合國民經濟總體布局、區域發展重點、產業發展優勢,研究制訂吸收外資政策和措施。
(四)著力改善投資環境,增強引資國際競爭力。針對吸收外資的新形勢、新情況、新特點,研究國際投資規則、通行做法與經驗,進一步完善外商投資法律法規政策,深化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堅持依法行政,推行外商投資線上辦事系統和格式化審批,提高行政效率,增加行政透明度;強化服務意識,密切關注外商投資企業經營環境變化,傾聽企業訴求,健全企業投訴機制,積極主動幫助企業協調解決經營中遇到的困難,依法維護境內外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有條件的地區應構建綜合服務平台;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執法力度,營造技術引進和研發創新良好氛圍;研究編制中國外資指數,綜合評價全國及各地投資環境及引資優勢。
(五)積極穩妥引導外資投向,最佳化產業結構。結合全球產業發展趨勢及我國最佳化產業結構目標,進一步鼓勵外資投向現代農業、高新技術、先進制造、節能環保、新能源、現代服務業等領域;充分發揮國家鼓勵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政策的效應,引進高技術含量、高端環節外商投資;繼續鼓勵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財務中心、共享服務中心、營運中心等功能性機構,吸引跨國公司亞太區總部和業務性全球總部,提升投資管理能級;引導外資依託雲計算、物聯網等新興技術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新業態;穩步擴大醫療、養老機構等生活性服務業開放,增強外資吸納就業、促進國內消費作用;積極利用外資發展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勞動力素質;以《內地與港澳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作為服務業領域對外開放的突破口,積極推動深圳前海現代服務業示範區、珠海橫琴新區、廣州南沙新區、福建平潭綜合試驗區等區域先行先試;有效利用境內外資本市場,支持有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外上市;規範外商投資房地產發展。
(六)鼓勵外資參與我國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現引資、引技、引智有機結合。全面、客觀地總結評價在對外開放條件下利用外資促進創新的經驗,充分宣傳利用國家鼓勵科技創新有關政策,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增強創新能力;結合國家創新驅動戰略,完善外商投資研發中心發展政策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促進外商投資企業引進先進技術和高端人才;支持外商投資企業與國內科研機構和企業聯合開展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推廣,申請國家科技開發項目、創新能力建設項目等;鼓勵外資投向科技中介、創新孵化器、生產力中心等公共科技服務平台建設;支持高端人才向自主創新示範區集聚,簡化審批程式,為其利用境內外資源創業發展提供便利;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努力為引進人才創造良好工作與生活環境。
(七)把握區域發展重點,引導外資促進區域協調發展。鼓勵東部地區加快體制機制創新和產業轉型升級,加大現代服務業、研發、高端製造環節吸收外資比重;發揮中西部地區優勢,承接境內外產業轉移,修訂並實施《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鼓勵外商投資中西部地區符合環保要求的勞動密集型產業,推動中西部地區傳統產業升級改造;有序建設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園區,推動東中西部開發區加強合作;簡化東部地區外商投資企業向中西部轉移審批登記手續,減少外資在跨區域流動中的障礙,推進產業轉移進程;擴大沿邊開放,加快邊境、跨境經濟合作區建設,做好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與邊境經濟合作區的對口幫扶工作,務實做好對西藏、新疆產業聚集園區的產業對口援助工作。
(八)加強外商投資管理,完善外商投資科學評價體系。完善外資併購國家安全審查制度,增強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任意識,健全外資併購項目監控系統;開展全國外資存量情況專項調查,全面評價外資對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作用;加強外資統計工作,維護統計數據的權威性、嚴肅性,防止虛報數據和盲目攀比;完善全口徑外商投資管理信息系統,增強外商投資行業預警、審批監控、運營監測功能;提高聯合年檢工作水平;健全外商投資科學評價體系,增設外商投資吸納就業、引進技術、研發創新、降低能耗等綜合效益評價指標。結合我國企業國際化經營需求,完善外資併購有關操作規程。
(九)充分發揮經濟技術開發區載體作用,實現開發區持續健康發展。落實《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邊境經濟合作區“十二五”發展規劃(2011-2015年)》,引導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邊境經濟合作區結合各自特點加強園區社會建設,構建區域創新體系,最佳化產業結構,實現和諧發展;全年工作重點是大力培育新升級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加強人才培訓、宣傳交流、產業對接、國際合作等平台建設,通過分級管理引導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不斷最佳化和提升綜合投資環境;將開發區綜合發展水平評價結果作為開發區升級擴區的重要依據,探索建立分類評價和動態進出機制;加強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建設和開展節能環保國際合作,鼓勵開發區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綜合整治;根據邊境經濟合作區的戰略定位和發展目標,探索建立邊境經濟合作區統計體系、綜合發展水平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審機制。
(十)完善投資促進工作體系,提升招商引資水平。轉變招商引資觀念,結合區域發展優勢和特點,由粗放式招商引資向系統化、專業化的投資促進轉變;加強投資促進機構建設,提升投資促進人員的專業化水平,完善境內外投資促進網路,有條件的省市應建立投資促進專項資金,加大在境外設立機構、開展投資促進活動等的支持力度;充分發揮多、雙邊投資促進機制的作用,加強投資促進工作的針對性,提升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中部投資貿易博覽會專業性和實效性;切實杜絕招商引資中違法違規變相給予優惠政策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201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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