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關於加強產業損害預警工作的指導意見

《商務部關於加強產業損害預警工作的指導意見》於2011年9月22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以商調查發〔2011〕339號印發。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加強產業安全資料庫建設,做好產業損害預警分析和信息服務,加強重點國別預警機制建設,完善產業損害預警工作體系,建立產業損害預警長效機制,保障措施7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務部關於加強產業損害預警工作的指導意見
  • 發布時間:2011年9月22日
  • 發布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 內容: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等7部分
基本信息,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加強產業安全資料庫建設,做好產業損害預警分析和信息服務,加強重點國別預警機制建設,完善產業損害預警工作體系,建立產業損害預警長效機制,保障措施,

基本信息

商務部關於加強產業損害預警工作的指導意見
商調查發〔2011〕3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有關行業協會、商會,有關重點企業:
近年來,在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有關協會、商會和企業的共同努力下,產業損害預警機制已覆蓋多個省區市和重點行業,初步形成了商務部、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行業組織和企業“四位一體”的產業損害預警工作體系,在服務政府決策和產業發展,幫助企業運用國際通行規則,維護自身利益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為進一步加強產業損害預警工作,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指導思想、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實施《對外貿易法》,充分發揮商務主管部門、行業組織和企業的積極性,以現代信息技術手段為依託,運用科學的分析評價體系進行產業預警分析,及時發現進出口異動對國內產業的衝擊及引發貿易摩擦危險,維護產業安全,保障產業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一是發揮產業損害預警工作在維護國內產業安全中的重要作用。通過產業損害預警機制,發布預警信息,為國內產業發展創造有利的市場環境。二是穩步推進,共建共享。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行業組織和企業共同參與建設工作,分享預警信息。三是打好基礎,保證公共服務產品可持續性。以國家和地方的公共投入為主,通過產學研結合,建立信息發布平台,向產業提供預警信息服務。

加強產業安全資料庫建設

(三)豐富和完善產業安全數據源。進一步推進產業安全資料庫基礎建設,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和行業組織要提高數據的覆蓋面,確保直報數據的準確性、可靠性和可比性。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和溝通,豐富數據獲取渠道,保障數據獲取渠道的暢通和穩定。
(四)擴大產業安全資料庫監測企業樣本。在保持現有重點監測企業規模的基礎上,做好本地區、本行業重點監測企業甄別和篩選工作,穩定和擴大監測企業數量,力爭將本地區或本行業的龍頭企業和骨幹生產企業納入監測範圍,保證重點聯繫企業的產業代表性。應依據《統計法》和《產業損害預警統計報表制度》,安排專門機構或專人從事此項工作,提升本地區監測企業數據上報率。繼續做好本地區和本行業監測樣本企業培訓和服務工作。
(五)保證產業安全資料庫建設穩定性。產業安全資料庫建設工作的主管單位出現調整的地方要做好產業安全資料庫建設工作的經費、監測企業和相關資料等的交接工作,保證產業安全資料庫建設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堅持定期對本地區產業安全資料庫建設工作進行評估,每年對本地區資料庫工作進行總結,並上報商務部(產業損害調查局)。

做好產業損害預警分析和信息服務

(六)完善共建共享的產業損害預警機制。商務部、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行業組織和企業在各自預警監測範圍內,提高預警分析水平和能力,及時發現全國、地方和行業中影響產業安全的問題,形成重點產業、重點產品、重點國別的預警信息監測報告。逐步實現產業安全資料庫資源和信息的分級共享。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和合作,形成合力,建設格線化產業損害預警機制。
(七)建設產業損害預警分析系統。完善數據分析軟體,最佳化產業損害預警模型,實現產業損害預警指數、產品競爭力指數、進口產品衝擊影響評價等功能。根據實際情況增加新的分析模型和分析方法,提高數據分析的深度和廣度。
(八)發揮預警機製作用。重點、敏感產品進出口數量、價格及國內同類產品生產經營情況等重要參數變化的監測情況與分析報告,將根據需求分別通報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行業及企業,為政府決策和產業發展提供數據支持。做到預測準確、預警及時、預案可行、預控有效。
(九)完善公共信息服務平台。進一步完善產業安全指南網,鼓勵地方和行業建設和維護產業安全指南子站。暢通信息服務渠道,提高服務效率和範圍。根據產業和企業需求,提供相應服務產品。幫助企業運用國際規則,維護自身權益。

加強重點國別預警機制建設

(十)加強對重點國別的預警監測。通過對主要貿易國別進出口情況分析,結合國內產業的發展狀況,確定重點監測國別、產業和產品,列出重點預警清單。根據產業損害預警監測,定期推出國別貿易異常產品清單及對我產業影響分析報告,並建立產業損害預警通報制度。
(十一)建立和完善國別預警磋商機制。選擇重點國別建立分國別預警磋商機制。推動和鼓勵產業間對話磋商,加強溝通,增進互信,避免或化解貿易摩擦。

完善產業損害預警工作體系

(十二)完善“四位一體”工作體系,全面推進產業損害預警機制建設。商務部與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行業組織及有關企業加強協調和溝通,分工合作,完善“四位一體”的產業損害預警工作體系。建立統一的產業安全資料庫、產業損害預警分析系統、重點國別預警磋商機制等工作。指導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行業組織、有關企業建立區域性、行業性的產業損害預警機制。與地方和行業共享產業預警信息,對地方和行業產業損害預警機制建設績效進行監督和考核。
(十三)積極拓展地方產業損害預警工作。各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要把產業損害預警機制建設列入地方商務重點工作。組織建立本地區產業損害預警機制。健全產業安全資料庫直報體系,確保數據的及時性和完備性。開展重點敏感商品的區域、國別分析,形成預警報告。及時反映本地區產業、貿易、市場監測信息和重要情形變化情況。
(十四)加強重點行業和區域性產業損害預警。各行業協會、商會積極組織實施本行業的產業損害預警機制,舉辦產業損害預警通氣會。開展產業安全資料庫直報工作,確定和調整本行業監測商品和企業目錄。加強產業損害預警和維護產業安全重點問題研究。開展重點敏感商品的區域或國別分析研究,撰寫預警報告。充實行業預警專家隊伍。在政府指導下,組織企業參與國別預警磋商機制。及時反映本行業產業、貿易、市場監測信息和重要情形變化情況。
(十五)主動開展企業級產業損害預警。各重點聯繫企業積極參加全國、地方和行業的產業損害預警機制。確定專人負責產業安全資料庫直報工作,定期向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準確上報產業損害預警數據。關注市場供求變化,及時反映市場監測預警信息。積極參與國別預警磋商,化解貿易摩擦,實現互利共贏。

建立產業損害預警長效機制

(十六)建立產業損害預警實施機制。根據開展產業損害預警工作的方法和步驟,明確工作範圍和責任人,確定階段性工作目標,擬定產業損害預警機制建設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十七)建立責任落實和創新激勵機制。完善《產業損害預警機制建設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定期公布地方、行業績效考核結果。明確產業損害預警機制發展目標,落實組織實施部門和責任人。創新激勵機制,提高各單位開展產業損害預警工作的積極性。商務部每年將對在產業損害預警建設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集體或個人進行表彰,對工作開展不力的進行通報。
(十八)加強理論研究和人才隊伍建設。鼓勵科研機構、高等院校、行業組織和骨幹企業,進行產業安全理論研究和實踐總結,培養一批熟悉產業、精通貿易救濟、研究產業安全業務的律師、會計師、產業專家、貿易專家。在從事外貿業務的人員中逐年選擇一批具有較高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的人才,定期進行強化培訓。
(十九)開展產業損害預警工作宣傳。通過網站、刊物、論壇等多渠道廣泛宣傳產業安全理念,提高產業對貿易救濟措施的認識,增強主動運用國際規則能力,提高維權意識。

保障措施

(二十)完善法律體系。進一步完善產業損害預警的法律法規制度體系,研究制訂相關細則,出台相應規章制度,保障產業健康發展。
(二十一)健全組織機構。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及行業組織應設專門機構負責產業損害預警機制建設。建立統一、高效的產業損害預警協調機制。商務部要在已建立的產業損害預警機制基礎上,建立統一規劃、分工合作、信息共享、反應靈敏的全國產業損害預警協調機制。
(二十二)爭取經費保障。商務部在年度預算中安排產業損害預警機制建設專項資金。地方商務主管部門積極爭取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安排相應專項資金,保障產業損害預警機制資金投入。行業組織、企業整合產業損害預警經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率。拓寬經費渠道,產學研結合,推動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產業損害預警機制建設。
(二十三)強化技術平台。運用信息網路技術,建設產業損害預警分析平台。通過數據定量分析,建立起有動態分析功能的預警模型。借鑑國外已有做法,開發有中國特色的產業損害預警軟體,為相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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