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深入開展河(湖)“清河行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商丘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商辦〔2017〕56號)檔案精神,進一步落實綠色發展理念,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完善水治理體系,建立健全我市河湖保護管理體制機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丘市深入開展河(湖)“清河行動”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8年3月28日
  • 實施時間:2018年3月28日
  • 發布單位:商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以全面推行河長制為契機,維護河湖健康生命,深入開展“三清一淨”活動,加大河湖庫執法監管力度,嚴肅查處和打擊涉河湖水事違法行為,嚴格河湖管理與保護,加強水生態文明建設。
二、總體目標
“清河行動”是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推進我市水生態文明建設,打造美麗商丘的重要抓手,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貫徹全面實行河長制決策部署的具體行動,也是加強河湖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生命的重要舉措。“清河行動”主要以“三清一淨”(清除河湖管理範圍內的垃圾、雜物、違建及水面乾淨)和打擊非法采砂、非法養殖為突破口,整治侵占河道、非法采砂、非法養殖以及入河排污口整治等突出問題,呵護水生態,保護水環境,逐步實現河暢、水清、岸綠、景美。
三、主要任務
(一)河流清潔行動。
1.清理河道岸坡垃圾,全面開展河道堤岸兩側垃圾清運、死角清理等工作。(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牽頭負責)
2.完善河道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機制,建立巡河員、保潔員、監督員等制度。(市水利局牽頭負責)
3.清理河道內排污口、水閘、橋樑等附屬設施周邊區域的廢棄物、堆積物等雜物。(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牽頭負責)
4.清理河道管理範圍內的違法違章建築。(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牽頭負責)
5.對河湖管理和保護範圍內可能影響水質的廁所、生活垃圾、秸稈等進行全面排查整治。(市城市管理局、市農業局、市衛生計生委牽頭負責)
6.打撈河面廢棄漂浮物、水草等,達到水面乾淨。通過“三清一淨”,實現河岸無垃圾、無雜物、無違建和河面無漂浮物的“四無”目標。(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牽頭負責)
7.河流水質情況監測。(市環保局牽頭負責)
(二)專項聯合執法檢查活動。
1.嚴禁非法采砂,對非法采砂行為予以嚴厲打擊。(市水利局、市公安局牽頭負責)
2.依法打擊取締清除在河湖網箱、圍網養殖違法行為等。通過打擊非法采砂、非法養殖行為,逐步恢復河湖自然生態環境。(市水利局、市農業局、市公安局牽頭負責)
(三)入河排污口整治。
開展對未經處理且直排入河的生活污水、畜禽養殖廢水、工業廢水等排污口以及直接出境排污溝渠的排查整治,保障入河排污口合法、達標排放。(市水利局、市環保局牽頭負責)
四、實施步驟及時間要求
(一)全面排查制定方案(3月31日前)。
各縣(區)要周密部署、迅速行動,在去年“清河行動”的基礎上認真排查河湖存在問題,科學制定工作方案。根據河道管理範圍記憶體在的垃圾、雜物、違建及非法采砂、非法養殖、入河排污口等問題逐一登記造冊,建立問題清單,制定切實可行的行動方案。方案要圍繞本次行動的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進一步細化工作內容和責任分工,明確目標任務、責任單位、時間節點及工作措施等。各河湖問題清單和行動方案於3月31日前報市河長制辦公室備案。
(二)集中開展清潔行動(4月1日~5月31日)。
按照行動方案,由相關河長牽頭負責,組織各責任單位集中開展“清河行動”,改善淨化河流水質。市級河長負責的河湖4月底前要清理完成;其餘河湖5月底前清理完成。
(三)總結整理歸檔(6月1日~6月10日)。
要對本次“清河行動”進行認真總結,把有關資料整理歸檔,以備一河一檔建設和上級抽查、驗收使用。各縣(區)總結報告及驗收申請6月10日前報市河長制辦公室。
(四)考核驗收(6月10日~6月30日)。
市河長辦組織有關部門對各縣(區)進行考核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河長制辦公室負責本次“清河行動”計畫的方案制定、組織實施、綜合協調和督導檢查。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把“清河行動”作為2018年河長制重點工作的主要任務來抓。各級政府是“清河行動”的責任主體,總河長為第一責任人,各級河長為相應河流(段)直接責任人。各級要根據本實施方案抓緊編制本地工作方案,細化分解目標任務,明確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責任分工、階段性目標和完成時限,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確保“清河行動”順利推進,達到預期效果。
(二)加大督導力度。市河長制辦公室會同有關單位成立督導檢查組,對各縣(區)進行督導檢查。市級河長對口協助單位負責相應“清河行動”的協調、督導檢查工作。各縣(區)要嚴格落實工作目標責任制,相關責任單位要切實履行自身職責,對工作推進不力、不能按時保質完成任務的縣(區)和有關部門要嚴肅問責。各縣(區)要做好本轄區內的督導檢查工作。
(三)強化工作保障。建立各相關部門參與的“清河行動”聯合執法機制,組織抽調工作力量,集中聯合執法。各級要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全力做好“清河行動”經費保障工作。同時積極探索推進“清河行動”和水環境治理社會化服務模式,努力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
(四)加強宣傳引導。市河長制辦公室要會同相關部門統籌抓好“清河行動”的宣傳引導,充分發揮電視、廣播、報紙、橫幅、宣傳專欄、新聞媒體作用,開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續深入的宣傳活動,積極營造社會各界和人民民眾共同關心、支持、參與、監督河湖管護的良好氛圍。
(五)建立長效機制。要建立日常巡查與集中清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日常監管與依法治理相結合的保障機制和考核評價機制,切實健全“預防為主,懲治為輔”的“清河行動”長效機制。同時,各級環保部門對河湖水質實行一月一監測一月一通報,並將水質指標作為年度河長制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確保通過“清河行動”達到良好整治效果的江河水庫,違法違規現象不反彈。

印發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商丘市深入開展河(湖)“清河行動”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18年3月28日

政策解讀

為深入貫徹落實《商丘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商辦〔2017〕56號),為全面推進河長制工作,保護河流生態環境,維護河湖健康生命,持續改善水環境質量,進一步健全長效機制,建設人水和諧的良好生態環境,根據《河南省2018年持續打好打贏水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豫政〔2018〕15號)和《河南省河長制辦公室關於河流清潔行動和專項聯合執法檢查活動的函》(豫河辦函〔2017〕3號),市河長制辦公室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關於深入開展河湖“清河行動”的通知》。現將《關於深入開展河湖“清河行動”的通知》有關要點解讀如下:
一、什麼是河湖“清河行動”
答:“清河行動”是貫徹全面實行河長制的具體行動,也是切實加強河湖保護突出問題整治、維護河湖健康生命的重要舉措。“清河行動”主要以“三清一淨”(清除河道管理範圍內的垃圾、雜物、違建及水面乾淨)和整治侵占河道、打擊非法采砂、非法養殖以及入河排污口整治等突出問題,呵護水生態,保護水環境,努力實現河暢、水清、岸綠、景美。
二、“清河行動”的指導思想是什麼
答: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以全面推行河長制為契機,維護河湖健康生命,深入開展“三清一淨”活動,加大河湖庫執法監管力度,嚴肅查處和打擊涉河湖水事違法行為,堅決遏制河湖水事違法案件頻發勢頭,嚴格河湖管理與保護,加強水生態文明建設。
三、“清河行動”的主要任務是什麼
答:清河行動主要有以下三項任務:
(一)河流清潔行動
1.清理河道岸坡垃圾,全面開展河道堤岸兩側垃圾清運、死角清理等工作。
完善河道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機制,建立巡河員、保潔員、監督員等制度。
清理河道內排污口、水閘、橋樑等附屬設施周邊區域的廢棄物、堆積物等雜物。3.清理河道管理範圍內的違法違章建築。
4.對河湖管理和保護範圍內可能影響水質的廁所、生活垃圾、秸稈等進行全面排查整治。
5.打撈河面廢棄漂浮物、水草等,達到水面乾淨。通過“三清一淨”,實現河岸無垃圾、無雜物、無違建和河面無漂浮物的“四無”目標。
6.河流水質情況監測。
(二)專項聯合執法檢查活動
1.嚴禁非法采砂,對非法采砂行為予以嚴厲打擊。
2.依法打擊取締清除在河湖網箱、圍網養殖違法行為等。通過打擊非法采砂、非法養殖行為,逐步恢復河湖自然生態環境。
(三)入河排污口整治
開展對未經處理且直排入河的生活污水、畜禽養殖廢水、工業廢水等排污口以及直接出境排污溝渠的排查整治,保障入河排污口合法、達標排放。
四、如何保障“清河行動”工作的順利開展
答:(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河長制辦公室負責本次“清河行動”計畫的方案制定、組織實施、綜合協調和督導檢查。各縣(市、區)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把“專項清河行動”作為2018年河長制重點工作的主要任務來抓。各級人民政府是“專項清河行動”的責任主體,總河長為第一責任人,各級河長為相應河流(段)直接責任人。各級要根據本實施方案抓緊編制本地工作方案,細化分解目標任務,明確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責任分工、階段性目標和完成時限,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確保“專項清河行動”順利推進,達到預期效果。
(二)加大督導力度。市河長制辦公室會同有關單位成立督導檢查組,對各縣(市、區)進行督導檢查。市級河長對口協助單位負責相應“清河行動”的協調、督導檢查工作。各縣(市、區)要嚴格落實工作目標責任制,相關責任單位要切實履行自身職責,對工作推進不力、不能按時保質完成任務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要嚴肅問責。各縣(市、區)要做好本轄區內的督導檢查工作。
(三)強化工作保障。建立各相關部門參與的“清河行動”聯合執法機制,組織抽調工作力量,集中聯合執法。各級要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全力做好“清河行動”經費保障工作。同時積極探索推進“清河行動”和水環境治理社會化服務模式,努力建立多元投入機制。
(四)加強宣傳引導。市河長制辦公室要會同相關部門統籌抓好“清河行動”的宣傳引導,要充分發揮電視、廣播、報紙、橫幅、宣傳專欄、新聞媒體作用,開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續深入的宣傳活動,積極營造社會各界和人民民眾共同關心、支持、參與、監督河湖管護的良好氛圍。
(五)建立長效機制。要建立日常巡查與集中清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日常監管與依法治理相結合的保障機制和考核評價機制,切實健全“預防為主,懲治為輔”的“清河行動”長效機制。同時,各級環保部門對河湖水質實行一月一監測一月一通報,並將水質指標作為年度河長制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確保通過“清河行動”達到良好整治效果的江河水庫,違法違規現象不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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