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始建於1949年,時稱商丘行政區人民法院,與專署司法合署辦公。1997年12月,商丘撤地設市,商丘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更名為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現址坐落於商丘市南京路東段。全院有人員219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73%,其中碩士37人,占總人數的16.9%,法院隊伍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的趨勢逐年上升。
機構設定
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庭、立案第二庭,刑事審判一庭、刑事審判二庭、少年審判庭,民商事審判一庭、民商事審判二庭、民商事審判三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局,審判監督庭、審判監督第二庭,審判管理辦公室,辦公室、政治部(含宣教處、人事處)、研究室、紀檢監察室、司法警察支隊等多個部門。
法院建設
多年來,商丘中院在商丘市委堅強領導、市人大有力監督和市政府、市政協及社會各界共同關心支持下,緊緊圍繞建設中原經濟區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市工作大局和“東張西望”行動綱領,致力打造廉潔型、規範型、學習型、務實型、服務型法院,審判工作取得明顯成效。2012年,全市法院受理各類案件達到33761件,審、執結32328件,其中,中院受理3161件,審、執結2850件,為促進商丘持續平穩較快發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在司法公開方面,商丘中院深入開展“法院開放日”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校學生、社區居民等到法院觀摩庭審、交流座談,增強法院工作透明度;積極推行裁判文書上網,讓社會各界提意見、挑毛病,廣泛接受評判;紮實推進網路庭審視頻直播,讓老百姓足不出戶就能“旁聽”案件審理;創辦“網評法院”,實行“網路問政”,建立“三微”平台,保障人民民眾對司法工作的參與權、監督權;2012年6月8日,中院在監外公開開庭審理兩起減刑案件並當庭宣判,屬全國首例,受到各界好評。
所獲榮譽
近年來,商丘中院共榮立個人一等功1次,集體二等功2個次,個人二等功8人次;先後湧現出“全國辦案標兵”、“全國優秀法官”、“全國先進工作者”等先進典型,榮獲“全國處理積案先進集體”、“全國維護婦女、兒童先進集體”、“省級文明單位”等稱號。
現任領導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