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書判》是宋代文學家洪邁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唐書判
- 創作年代:宋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洪邁
- 作品出處:《容齋隨筆》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唐書判
唐銓選擇人之法有四:一曰身,謂體貌豐偉;二曰言,言辭辯正;三曰書,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優長。凡試判登科謂之入等,甚拙者謂之藍縷,選未滿而試文三篇謂之宏辭,試判三條謂之拔萃,中者即授官。既以書為藝,故唐人無不工楷法;以判為貴,故無不習熟。而判語必駢儷,今所傳《龍筋鳳髓判》及《白樂天集·甲乙判》是也。自朝廷至縣邑,莫不皆然,非讀書善文不可也。宰臣每啟擬一事,亦必偶數十語,今鄭畋敕語、堂判猶存。世俗喜道瑣細遺事,參以滑稽,目為花判,其實乃如此,非若今人握筆據案,只署一字亦可。國初尚有唐餘波,久而革去之。但體貌豐偉,用以取人,未為至論。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年),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鄱陽縣)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宰執、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謚“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主要作品有《容齋隨筆》《夷堅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