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故吏部郎中贈給事中韋公墓志銘》是唐代獨孤及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唐故吏部郎中贈給事中韋公墓志銘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獨孤及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唐故吏部郎中贈給事中韋公墓志銘
郎中諱元魯,字穎叔。司農少卿德敏之孫,衢州刺史魯縣康公璆之子。天寶五載,解褐尉邠州新平。其後參佐使臣者五,入御史府者三,一居專城,六為尚書郎。大曆二年十二月乙酉,以吏部郎中終於京師靜恭里之故宅,春秋五十有五。啟手足之日,朋從僚吏,親者疏者,匍匐雨泣,奔之如不及。惟郎中寬靜博厚,孝友貞儉,朴而願,達而好禮,氣和以中,而博之以文。好惡嗜欲,發皆中節,以誠待人。不務智巧,雅尚儉慎,臨事則虛已應物,與道弛張。性若疏緩,赴急則慘怛之仁,形於顛沛。誦詩三百,不以文自炫,在官必聞,未嘗近名。尤樂閒曠,每以邱壑為己任,機事嬰之,而未遑也。則公之歿也,跡負其志,壽違其德,官屈其量。君子以是三者,思其人而哀其命。公無允子,以兄子某為嗣。大曆三年正月癸酉,卜竁於舊塋。初執事者議三府高選,欲以給事黃門待公,既而弗及,僉以為恨。至是詔贈給事中,以裦美之,且復其言也。嗚呼!渭水東注,時與之俱,音容糸面然,何嗟及矣?公之從父兄曰元甫,與公友愛之外,有知已之道焉,故天倫之戚,加於人一等。謂及忝仲氏之舅,故使為志云:
言罕兼德,勇不必仁。文行忠信,獨鐘於身。凡厥正人,既富方谷。(闕)葉於極,命故不淑。結志方遠,為郎未老。孰與若木,先秋而槁?變化誰宰?天地何物?目不容瞬,盛德如失。昨日容徽,今如夢焉。采君遺塵,志君新阡。
作者簡介
獨孤及(725—777)唐文學家。字至之,河南洛陽人。先世為匈奴獨孤氏。潁川郡長史獨孤通理之子。天寶末,舉洞曉玄經科,曾任左拾遺、禮部員外郎、常州刺史等職。與李華、蕭穎士等同以古文著名,長於議論,對崇尚駢偶藻麗的文風不滿。也能詩。有《毗陵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