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高麗律比較研究:以法典及其適用為中心》是2016年3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春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唐律、高麗律比較研究:以法典及其適用為中心
- 作者:張春海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3月
- 頁數:298 頁
- 定價:5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1891570
《唐律、高麗律比較研究:以法典及其適用為中心》是2016年3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春海。
《唐律、高麗律比較研究:以法典及其適用為中心》是2016年3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春海。內容簡介本書對《高麗律》進行了輯佚與復原,並在此基礎上對唐律與《高麗律》的法條進行了詳細的比較分析,揭示出高麗統治集團在移...
一、出土漢簡所見的漢律及其適用 (一)邊境出土的漢簡——居延、敦煌出土的木簡 (二)江陵張家山二四七號墓出土竹簡——《奏讞書》(三)文獻史料 二、唐律的引用及其實效性 三、從漢律到唐律的變化 (一)律和令的法典 (二)經書化的律 (三)從徵文到曲當 (四)關於犯罪成立的要件 (五)新實用法典的...
雖然中國古代的法典沒有使用職務犯罪的概念,但是其中卻大量的條款屬於職務犯罪範疇。以嚴厲的刑罰懲治官吏職務犯罪是中國傳統法律制度的一個主要特徵。《唐律》是中國現存最早的一部古代法典,《唐律》是中國古代立法發展史上的一個總結性的成就,具有承上啟下的作用,是中華法系最有代表性的法典。先秦法家提出的“明主...
《唐律、高麗律比較研究:以法典及其適用為中心》是2016年3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春海。內容簡介 本書對《高麗律》進行了輯佚與復原,並在此基礎上對唐律與《高麗律》的法條進行了詳細的比較分析,揭示出高麗統治集團在移植唐律的過程中,對唐律進行了大量改動,使《高麗律》和唐律相比,呈現出迥然不同...
研究領域 中國法制史、隋唐史及中韓關係史。出版圖書 學術成果 出版專著 一、專著 《唐律、高麗律比較研究——以法典及其適用為中心》,法律出版社,2016年。二、譯著 《好媽媽,慢慢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年。三、合著 《創新與再造——隋唐至明中葉的政治文明》,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發表論文 1、...
此書由於是官修的,官吏辦案必須以它的解釋為準,因此成了唐律的一個組成部分。玄宗開元時期曾3次修定法律,開元二十五年(737)重新頒布了律、令、格、式。此外,還制定了一部規定中央和地方官制的法典,叫做。唐宣宗(846~859在位)時,左衛率府曹參軍張戣將律文按性質分成一百二十一門,並把同性質的令、格...
書成。篇目一準於唐。採用已頒舊律三十六條,因事制律三十一條,掇唐律以補遺者又一百二十二條,合六百有六條。然明代斷獄,不甚遵用。故其書亦罕傳本。此猶《永樂大典》所載明初之舊本也。──右“政書類”法令之屬,五部、一百十七卷,皆附《存目》。版本信息 《明律》·三十卷(永樂大典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