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司法局

唐山市司法局位於唐山市路北區西山道7號。作為市政府職能部門之一,主要承擔著兩類職責:一類是維護社會穩定職責。包括普法教育、人民調解、勞教管理、社區矯正、釋解人員安置幫教等。另一類是法律服務管理職責。包括法律援助、法學教育以及對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司法鑑定等行業的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唐山市司法局
  • 地址:唐山市路北區西山道7號
  • 局長:侯西嶺
機構職能,機構編制,機構領導,

機構職能

辦公室負責擬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要點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全市司法行政宣傳報導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重大政務活動的協調安排和督查督辦;負責有關外事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負責信息、保密、文電、信訪、檔案、接待、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有關工作。
政治部(警務部)
按規定許可權協助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領導幹部管理和隊伍建設;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銜評授工作;負責老幹部工作。
法制宣傳處(唐山市普法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定全市普法依法治市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督導全市各行業依法治理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法制宣傳報導工作;承擔唐山市普法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國家司法考試處(唐山市司法考試辦公室)
貫徹落實國家司法考試法律法規和政策,承擔全市國家司法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全市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審核和對取得資格證書者的有關管理工作;指導面向社會的法學教育和司法行政系統高等職業教育工作。
法制處(司法鑑定管理處)
負責起草或參與起草有關司法行政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指導全市司法行政法制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執法監督檢查和法制調研工作;負責仲裁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市司法鑑定工作。負責全市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登記初審工作;指導面向社會的司法鑑定機構的管理工作,指導、組織司法鑑定人教育培訓工作。
公證工作指導處
負責全市公證員考核、任免、獎懲、組織培訓及公證宣傳工作;指導全市公證機構的設定;監督全市公證業務活動;協助管理公證員職稱工作。
律師工作指導處
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工作;指導管理全市律師機構的設立、律師執業的核准工作,監督律師業務活動;負責指導監督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律師協會工作。
基層工作指導處
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所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員協會工作。
計財裝備處
監督檢查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業務經費和裝備使用情況;負責對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經濟財務等活動的內部審計監督;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中央和省政法補助專款和基建投資的使用;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槍枝、彈藥、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工作。
強制隔離戒毒處
制定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監督、檢查、指導強制隔離戒毒所的管理教育、生產、生活、衛生等項工作;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監督、指導社區矯正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矯正的日常監督、管理和考核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所屬各黨支部建設和黨員的教育管理、學習培訓;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員及幹部的各項公益活動及文化、文體等活動;負責局理論中心組的學習培訓;負責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工會、計畫生育、婦女等工作;承辦市直工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監察室
負責紀檢監察和行風建設工作;負責相關方滿意度的測量;負責工作差錯、過錯的評審與處置和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

機構編制

領導班子由11名成員組成。職能處室13個,共有編制80名,現有在職人員68名。局直屬單位有市勞教所和4個公證處。市勞教所為財政撥款行政單位,有司法專項編制177名,實有167名;4個公證處為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有事業編制35名,實有76名。另外,全市有縣級司法局16個、鄉鎮司法所229個,人員513名;縣級公證處8個,人員35名;有律師事務所68個,人員698名;有法律援助機構15個,人員61名;有基層法律服務所87個,人員296名;有司法鑑定機構26個,人員346名。

機構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侯西嶺 主持全面工作;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王瑞玲 分管辦公室、計財裝備處工作;
副局長(正縣)郭日新 分管律師工作指導處、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
副局長王宗英 分管強制戒毒和社區矯正處工作,負責市強制隔離戒毒所全面工作;
副局長么福光 分管基層處工作;
政治部主任齊學禮 負責政治部(警務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工作;
黨組成員、副調研員魏慧忠 分管法制宣傳處(唐山市法治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公證工作指導處工作;
黨組成員、副調研員何承榮 分管法規司法鑑定司法考試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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