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大機關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唐山市人大機關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 通過時間:2013 年8月16日
工作制度全文
(2013 年 8 月 16 日秘書長聯席會議通過)
為加強機關安全保衛工作,本著“預防為主、綜合管控、確保全 全”的工作方針,結合機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人大機關成立由分管行政後勤的副秘 書長為組長、有關委(室)人員組成的安全保衛小組,負責領導和組 織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辦公廳行政接待處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二、加強安保素質教育,提高全員防範意識。經常性開展防 火、防盜、防破壞和保密知識宣傳,定期組織安保人員業務技能培 訓,提高全員風險意識和有效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能力。
三、市人大機關實行日常和節假日值班制度。日常值班由秘 書處值班員負責。重大節假日值班由秘書長、各委(室)主任輪流 帶班;節假日和夜間由副秘書長、各委(室)副主任和機關其他幹部 職工輪流值班;車隊由司機輪流值班;大樓警衛室由物業辦專職警 衛輪流值班。秘書處負責帶班領導及值班幹部安排;車隊負責值 班司機安排;物業辦負責大樓值班警衛安排;行政接待處負責配合 市直機關保衛局做好安全保衛措施落實和值班情況檢查。值班員 在值班時間內除負責政務性工作外,還要對機關安全保衛工作負 責;值班員不許空崗。
四、加強辦公樓內安全管理。
(一)辦公室禁止存放現金和貴重物品;遠離辦公室時,要隨手 關門;電腦和各種電器按要求使用,辦公室內禁止使用電爐取暖、 燒水;節假日或出差前要仔細檢查門窗是否關好,切斷所有電器的 電源;未經主管副秘書長批准,辦公室不得留客住宿。
(二)機關財務、機要、檔案及網路機房等部門,要嚴格按照有 關規定認真落實相關安全防範措施;相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財務、保密制度,確保萬無一失。
(三)警衛人員要加強對外來人員登記和樓內巡查。對來機關 辦事的外來人員要進行詢問登記並電話聯繫有關廳委(室)處室, 在得到同意接見的答覆後方可允許其進入樓內辦公區域;對上訪 人員要態度溫和,防止激化矛盾並及時與信訪辦聯繫,妥善進行處 理;通過監控設備和定時巡查,按時開、鎖樓道門,及時發現和清理 樓內辦公區域閒雜人員,對可疑人員要嚴加盤查,防止發生意外。
(四)及時排除火災隱患,加強消防設備管理。定期檢查維護 重點部位的電路、配電箱和高耗電設備,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整改; 配齊樓內及重點部位消防器材,定點存放,定期檢查更新。
五、加強人員、車輛管理。
(一)各廳委(室)要確定 1 名兼職安全消防員,負責本樓層、本廳委(室)各辦公室的日常安全巡查和消防巡查,發現問題要及時 處理或向辦公廳行政接待處反映整改。
(二)車隊要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和車輛的安全檢查。
(三)物業辦要對聘用的員工進行必要的審查。加強管理,明 確責任,做好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
(四)辦公廳行政接待處要與市政協、市委西院服務處、市直保 衛局等相關單位保持密切聯繫,積極做好聯防聯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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