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山東鹽鐵運輸

唐代山東鹽鐵運輸

唐代山東鹽鐵運輸,唐時,山東棣州有著名的蛤垛鹽池,年產鹽數十萬斛(一斛為10斗),運量甚大。穆宗長慶二年(公元822年),淄、青、兗、鄆等州設立的鹽院,所收鹽稅即達7萬貫。鹽運由官辦,禁止私運。尤其是代宗時,曾令各州府巡院,對販運私鹽的要處死刑。憲宗元和六年(公元806年),山東兗州、鄆州鹽院奏稱:“權價日昂,以谷數斗,易鹽一斤。”主要是因當朝及各地官吏對民間運輸的抑制,造成食鹽積壓,外運不迭,鹽價飛漲。唐時,山東地區的冶鐵業也很發達。兗州是礦冶中心,萊蕪有冶鐵13處,冶銅18處。絕大部分產品由生產部門雇用運力,運往京都和中原各地,有的通過絲綢之路運銷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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