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理性

哲理性(philosophical meaning)藝術的基本屬性之一。藝術創作中通過形象體現出對自然、歷史人生的整體性把握和根本性認識。其特點有三:是對形象的依附性。藝術中的哲理,不是以游離於形象的概念或邏輯形態出現,而是蘊含在形象之中,昔助於形象體現,它也由此具有美學品格。二是對具體形象的超越性。藝術家的著眼點,不在於對具體的人物、事件、盾、現象的描繪及其本身含義的概括,而是由此出發,進而表現對人生的普遍意蘊的整體探索和品察。使哲理性與一般的抒情性、敘事性、思想性區別開來。三是在訴諸人們的直覺、情感的同時,還訴諸人們的悟性,啟發人思考,燃起人們探索未知領域的欲求,使審美感受中帶有理性的內容,成為飽含著情緒色澤的感悟。

歷史上一切優秀的藝術作品(包括小說、詩、散文、戲劇、繪畫、型音樂、電影等)總包含著較多的哲理。人類早期的作品,如古希臘和我國上古時期的神話,在探詢自然界和人類命運的奧秘時,帶有浩茫混沌的整體感,其中就孕育看哲理性的最早萌芽。以後隨著分工的精細,這種整體性逐漸消退。19世紀末到20世紀以來,隨著人類在各個學科領域的突破性進展,重新從整體上認識和把握世界既有了必然性也有了可能性,對哲理的追求成為越來越多的藝術家的自覺行動。威易卜生( Henrik Ibsen,18281906)、璃典斯特林堡(August Strindberg,1849-1912)、比利時梅特林克的劇作,法國羅丹的雕塑,在本世紀初開啟了哲理藝術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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