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斯坦教育制度

哈薩克斯坦教育制度,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原名哈薩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 國,蘇聯 15個加盟共和國之一。蘇聯解體後,於 1991 年 12 月 10 日改現國名,隨後通過《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國家獨立法》,正式宣告獨立。國土面積 271.73 萬平方公里,僅次於俄羅斯聯邦,在原 15 個加盟共和國中居第二位。人口 1679.3 萬(1991 年),居各加盟共和國的第四位。屬多民族聚居國家,由 130 多個民族組成,其中哈薩克族占全國總人口的 42.8%,俄羅斯族占 36.8%,烏克蘭族占 5.1%,德意志族占 4.1%,烏茲別克族占 2.2%。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薩克斯坦教育制度
  • 所屬國家:哈薩克斯坦
十月革命前國民受教育水平極低,識字率僅為 8.1%。蘇維埃政權建立後,普及教育工作成績顯著。到 1979 年,識字率已達 99%,基本上消除了文盲。1989 年,每萬人擁有大學生 163 人;15 歲以上人口中,具有中等和高等教育水平的人占 83.8 %;在國民經濟各部門工作的 183.9 萬人中,具有中等教育水平的人達 107.2 萬,具有高等教育水平的人超過 76.7 萬。國民教育實行中央和地方兩級管理,中央教育主管部門原為教育部,1997 年 3 月教育部與文化部合併,成立哈薩克斯坦教育文化部。1990 年,全國共有科研機構 279 所,科研人員 3.94 萬人,其中博士 989 人,副博士 1.48 萬人。高校的科研人員占科研人員總數的 56.8%,科學院的科研人員有 4465 人,其中院士和通訊院士 124 人,博士 279 人,副博士 1881 人。國民教育體系包括: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學前教育為免費教育。1992 年共有 8800 所學前教育機構,在學兒童 110 萬,教育工作者超過 10 萬人,其中 20%具有高等教育水平。基礎教育分三級:國小,基礎學校和高中。義務教育年限為 9 年,由前兩級教育實施,屬不完全中等教育水平。高中兩年,畢業後獲完全中等教育證書。 1992 年通過“哈薩克斯坦教育法”。該法強調:國家所有基礎學校在實施普通中等教育的同時,必須確保學生的哈薩克語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這使哈薩克斯坦的普通中等學校具有雙語制的多語制教學的特點。1992—1993學年,全國有全日制普通學校 8600 多所,教師 21.7 萬人(69.5%以上具有高等教育水平),學生 300 多萬人。其中,用哈薩克語教學的學校近 3000 所(包括近 1000 所高中),用俄語教學的學校近 3000 所,學生共 200 萬人;用 2 種~3 種語言教學的學校近 2000 所,以德語為母語教學語言的學校 330 所,以烏茲別克語為母語教學語言的學校 73 所,以維吾爾語為母語教學語言的學校 52 所,以土耳其語為母語教學語言的學校 30 所,以波蘭語為母語教學語言的學校 20 所,等等,學生共 99 萬人左右。其中,德語、土耳其語、波蘭語學校使用相應國別的教科書。1992—1993 學年,全國有職業技術學校 440 所,學生 20 萬人,教師 5 萬人。中等專業學校 240 所,學生 23 萬人,教師 1.7 萬人,其中 94%具有高等教育水平。哈薩克斯坦第一所高等學校是哈薩克斯坦師範學院,建於 1928 年,當時只有一個系,內含三個部:物理-數學部,自然科學部和語言文學部。到 90 年代初,全國有高等院校 63 所,學生 28 萬人(50%為哈薩克族),教師 2 萬人,其中,博士 700 人,副博士 9000 人。較著名的大學有:哈薩克斯坦國立大學(1993 年更名為哈薩克斯坦民族大學,學生 1.23 萬人),哈薩克斯坦工學院(學生 1.32 萬人),哈薩克斯坦農學院(學生 0.96 萬人),哈薩克斯坦師範學院(學生 0.77 萬人)。師範教育由兩所綜合性大學和 20 所師範學院實施,1992—1993 學年有高等師範教育專業學生 7.38 萬人,其中,師範學院學生超過 6 萬人,此外,在中等師範學校學習的學生超過 3 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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