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工業穩增長促發展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穩中求進的總體要求,促進全市工業轉型升級,實現工業經濟穩定增長、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各區、縣(市)政府要積極支持企業履行市場主體責任,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企業管理,推進節能減排,加快技術進步,提升核心競爭力,加大市場開拓力度,加強國際國內合作,提高多渠道融資能力,主動化解生產經營風險,堅持依法守信經營。
二、加強對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的服務。建立省、市重點工業項目聯合會商機制。定期召開重點企業座談會和工業經濟運行、工業項目協調會,集中解決制約企業生產經營的重大問題,加快辦理重點項目開工建設涉及的各類審批事項,加快項目投資建設進度,推進項目儘快開工實施、按計畫投產達產。建立重點企業、重點項目生產要素服務保障平台,幫助其協調解決煤、電、油、氣、運、水等要素保障問題。
三、鼓勵工業投資項目建設。對新建投產入統企業,當年工業總產值超過2000萬元的獎勵2萬元,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000萬元產值的增加獎勵1萬元。對當年入統的投資達到億元以上的戰略新興產業、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項目,給予獎勵。對規模以上企業當年實施技術改造、當年投達產並切實發揮牽動作用的工業投資項目,年實現工業總產值增長15%以上的,按照該項目當年新增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四、鼓勵企業提速增效。對年實現工業總產值2000萬元至1億元製造業企業當年產值增加2500萬元以上、年實現工業總產值1億元至10億元製造業企業當年產值增長20%以上、年實現工業總產值10億元至50億元製造業企業當年產值增長18%以上、年實現工業總產值50億元以上製造業企業當年產值增長15%以上,且年繳稅金同比增長10%以上的,由財政部門按繳納地方級稅收比上年淨增部分的5%給予獎勵,每戶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其中獎金的30%用於獎勵對企業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經營管理者。
五、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各金融機構要加大對工業企業的支持力度,利用靈活的利率政策和有效的金融產品緩解工業企業資金緊張狀況。對產品市場好、訂單足,上下游產業帶動力強,當年實現工業總產值增長15%以上,貸款2000萬元以上,且繳納稅金2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其當年銀行流動資金貸款利息的一定比例給予補貼;對總投資2000萬元以上,當年投資完成率超過50%的戰略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項目,按其當年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息的一定比例給予補貼。上述補貼額度不得高於上繳地方級稅收額度的80%,每戶企業補貼上限為200萬元,但同時享受《關於促進全省工業經濟穩定增長的若干政策》(黑工信運行聯發〔2014〕563號)的企業,省、市合計政策貼息額度不得超過企業貸款利息總額。工業企業在市企業信用融資擔保服務中心擔保貸款的,給予降低擔保門檻、簡化擔保手續、降低擔保費用的優惠。
六、拓展企業融資渠道。積極引導企業進入多層次資本市場,鼓勵各類擔保公司以較低費率為企業提供貸款擔保支持,支持企業通過上市及利用創投基金、產業基金和民間投資解決融資難問題。對經評比獲得優秀信用的企業,由市企業信用融資擔保服務中心授予500—1000萬元的信用擔保額度。支持小微企業和非公經濟發展,對申請貸款100萬元以下的企業,可採取智慧財產權質押、企業從業人員個人資產抵押、公務人員擔保等靈活擔保方式,並給予快速辦理擔保手續,在2個工作日內辦結,銀行見保即貸。
七、幫助企業開拓市場。根據我市工業比較優勢和產業集中度情況,按產業、行業或產品組織企業在國內外有效目標市場定向開展推介活動,與目標市場進行整體對接,擴大我市工業產品的市場影響力和占有率。鼓勵工業企業發展電子商務、網路購物等新型流通業態。對企業參加市政府組織的本地、外地(含境外)展會的,分別給予50%、100%的展位費補助,其中本地展會補助資金由市會展業發展資金安排、境外展會補助資金由市外貿發展資金安排、外地展會補助資金根據展會性質由各產業類專項資金統籌安排。
八、鼓勵優先使用地方產品。對基本建設項目、政府集中採購商品、計程車更新、市級醫保目錄製定及藥物招標採購等,在同質同價的情況下,鼓勵優先選用《哈爾濱市地方名優產品推薦目錄》產品。對使用本地產品較多的項目單位,可直接向市工信委申報,經市工信委組織相關部門評定為地方產品採購先進單位的,給予表彰獎勵。
九、提高地方產品配套率。積極開展行業、企業和區域間的協作配套,延伸產業鏈條。鼓勵我市龍頭企業使用地方配套產品,對年實現工業總產值10億元以上企業配套本地產品同比增長10%以上的,按新增配套額的5‰給予獎勵,每戶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十、加大規模企業培育力度。積極培育和挖掘規模以上企業,增加規模企業數量,做大規模企業總量,做到應統盡統。及時審查並定期公布各區、縣(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增長情況,對規模以上企業數量增長較快的區、縣(市)給予表彰獎勵,以上年度核定的基數為準,每淨增1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獎勵企業所在區、縣(市)政府10萬元。
十一、支持工業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採用崗位、項目、任務等多種聘用形式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以及自帶項目、技術、資金在哈創辦工業企業的高層次人才(團隊)給予資金等政策支持。
十二、強化責任目標考核。依據年初確定的預期目標,強化對工業經濟運行、工業投資和節能降耗等責任目標的運行監控,按月進行通報,年終對標評比,並按照增長率和貢獻率對各區、縣(市)政府及相關部門予以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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