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公安局雙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隊

哈爾濱市公安局雙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隊

哈爾濱市公安局雙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隊是隨著哈爾濱市雙城區的發展逐步組建和完善的,主要負責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雙城範圍內的道路治安巡邏。交警大隊原為雙城交通監理所,1987年成建制歸屬哈爾濱市公安局雙城分局。 1989年更名為哈爾濱市公安局雙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隊。交警大隊共有工作人員 98人,屬科級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市公安局雙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隊
  • 成立時間:1987年
  • 所在地:哈爾濱市雙城區
  • 工作人員:98人
領導分工,單位簡介,機構職能,

領導分工

大 隊 長:夏尊軍
常務副大隊:於 會

單位簡介

擔負著全市城鄉360多條總長6760多公里的道路、5萬餘輛機動車和6萬餘名駕駛員的管理任務。 近年來,大隊始終堅持“政治建警”、“科學管理”、“從嚴治警”的方針和“抓班子、帶隊伍、保全全、保暢通”的工作思路, 以道路為舞台,以“建一流隊伍,創一流業績”為目標,與時俱進、勵精圖治,全面加強交警隊伍建設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近年來,大隊多次被授予“全省春運先進單位”、“年終考核先進集體”、“抗震救災先進單位”、“抗洪搶險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隨著哈爾濱市雙城區經濟的迅速發展,人、車、路、環境的不斷變化,交警大隊的職能也逐步擴展。八十年代末,交警大隊只負責路面交通管理、交通事故處理及違例處理工作。 1990年後,隨著全國道路交通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逐漸形成了路面交通和道路治安管理、機動車及駕駛員管理、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理、交通設施和停車場管理、交通法制及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等五個層次多方位的管理格局。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訂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
2、負責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糾正道路交通違章和指揮疏導道路交通,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
3、負責機動車輛的管理 ,對全市機動車輛進行年度檢驗和牌證核發 ,負責全市C型以上(含C型)機動車輛的初檢、落戶辦證和對機動車改裝、維修、報廢的審批手續。
4、負責對機動車輛駕駛員的教育、訓練和考試 ,辦理駕駛員考核 、發證、轉籍、異動手續,管理C型車以下駕駛員檔案。
5、宣傳交通安全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負責對車隊、安全聯組、駕駛員協會、安全學校、安全村的管理。
6、參與管理城鎮計程車輛,負責城市公共運輸線路和停靠站的開闢與調整。
7、組織實施交通警衛,公路上綜合執法, 依法對全市道路交通進行路檢路查,參與處置突發事件。
8、參與城鎮交通標誌、標線、交通信號裝置等安全設施的設計和管理。
9、參與城鎮交通規劃,管理臨時占道,審批停車場所。
10、推廣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新技術和新設備。
11、負責交警隊伍的管理和建設,組織開展業務訓練和政治理論學習;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12、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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