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族(哈族(哈薩克族簡稱))

哈薩克族(哈薩克族簡稱)

哈族(哈薩克族簡稱)一般指本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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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薩克族,民族語言為哈薩克語,屬阿爾泰語系突厥語族,普遍信仰伊斯蘭教。

哈薩克族主體在中亞、西亞,主要分布於哈薩克斯坦中國俄羅斯烏茲別克斯坦土耳其蒙古等國。

哈薩克族是哈薩克斯坦的主體民族,占其總人口的65.5%,根據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統計,中國境內的哈薩克族總人口數為1462588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薩克族
  • 外文名:Kazakh、Qazaq
  • 宗教信仰伊斯蘭教
  • 分布區域:中亞、西亞
  • 語言哈薩克語俄語 
  • 人口:1462588人
  • 人種:蒙古利亞和高加索混合人種
  • 祖源突厥人烏孫
族稱,歷史,政治,文化,信仰,建築,服飾,飲食,禮節,文學,藝術,音樂,舞蹈,習俗,節日,婚戀,喪葬,

族稱

關於“哈薩克”族稱的由來,眾說紛紜,較有代表性的有5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哈薩克”這一名稱出現於15世紀。當時,錫爾河下游的部分牧民在克烈汗和加尼別克汗的率領下遷到巴爾喀什湖以南的楚河流域。由於他們是為反抗和擺脫阿布爾海爾汗的統治壓迫而東走,因此得名“哈薩克”,意為“避難者”或“脫離者”。
第二種觀點認為“烏孫”即“哈薩克”的對音。
第三種觀點認為“哈薩克”即《唐書》所載之可薩、曷薩的對音。早在5—6世紀,蒙古高原的一些高車部落越過阿爾泰山和額爾齊斯河西遷,遊牧於鹹海和裏海以北的草原,後來成為拂林(東羅馬帝國)以東、阿得水一帶的恩屈、曷 、訶 、也末(咽)等鐵勒部落。曷又譯為曷薩、葛薩、可薩。隋唐時期,鐵勒諸部形成以可薩部為核心的部落聯盟,征服並融合當地的一些土著民族,建立了政權,因為其語言與不久前形成的突厥人相同,所以被稱為“可薩突厥國”。唐朝杜環的《經行記》說:“(苫國)北接可薩突厥。”《新唐書·西域傳》說:“(波斯)北鄰突厥可薩部。”“(火尋)西北抵突厥曷薩。”6世紀時,其國達到鼎盛階段,疆域東起鹹海之北,西至黑海東北,都城在伏爾加河下游的阿斯特拉罕附近,與東羅馬關係親密,與波斯國相對抗。其後發展為欽察國,13世紀為成吉思汗及其子孫征服。據公元982年用波斯語寫成的《世界境域志》一書載,阿蘭國中已有“KAZAK”的民族稱謂。
哈薩克族
第四種觀點認為,按11世紀的著名語言學家穆罕默德·喀什噶里在《突厥語詞典》中說:突厥人形容刀劍等武器的鋒利稱“哈薩克”(KAZAK)。南北朝時期,從蒙古高原到東羅馬帝國之間,有鐵勒族的曷嶻、曷薩等部落,隋唐時期在中亞的西部形成了可薩突厥國,西突厥泥撅處羅可汗投歸隋朝,跟從隋煬帝東征高麗有功,被封為“曷薩那可汗”,意為“勇健可汗”。因此,“哈薩克”一名早在南北朝後期即已出現,意為勇健、鋒利。一說“哈薩克”一詞的前部分“kaz”為詞根,派生的詞均有“自由”“自主”之意。後一部分“ak”,則是多數附加詞尾的古體形式。因而哈薩克一詞的全部含義是“廣袤草原上自由遷徙的勇敢、自由的人們”;
哈薩克族
第五種觀點認為,哈薩克族的祖先是公元前7世紀至4世紀居住在中亞的塞種人。部分學者認為“哈薩克”一詞就是居住在中亞的古代“哈斯比”(Kaspey)人和居住在伊犁河流域的古代“塞種”(Sak)人的兩個部落名稱結合而成的。“塞”字古音為“Sak”,以此來譯塞種人很貼切。

歷史

哈薩克族源比較複雜,一般認為,主要是古代的烏孫、康居、阿蘭(奄蔡)人和原在中亞草原的塞種人、大月氏以及以後進入這個地區的匈奴、鮮卑、柔然、突厥、鐵勒、契丹、蒙古等各族人融合而形成的。從13世紀初蒙古民族強大,到15世紀哈薩克王朝的建立,前述有關哈薩克族源的一些部落和氏族加快了聯合的步伐。而哈薩克民族共同體的最終形成與歷史上的“白帳”汗國有著極為密切的關係。
13世紀初,成吉思汗西征,烏孫、克烈、乃蠻等部落也被迫西遷。蒙古帝國的金帳汗國、察哈台汗國和窩闊台汗國各有部分地區是哈薩克人的牧地。不久,由於領戶分封,造成了金帳汗國新的割據局面,在今哈薩克斯坦東部地區建立的白帳汗國於14世紀統一了整個金帳汗國。
哈薩克族的祖先建立過區域性政權,這個政權在歷史上稱哈薩克汗國。1456年,克烈汗和賈尼別克汗,率部離開烏茲別克汗國,東遷蒙兀爾斯坦(東察合台汗國)。這些脫離烏茲別克汗國的牧民,被稱為哈薩克人,他們在新的牧區建立起以克烈汗為首的哈薩克汗國,人口有20萬。
哈薩克族(哈族(哈薩克族簡稱))
明景泰七年(1456年),白帳汗國最後一個可汗巴拉克之子克烈汗和賈尼別克汗不負眾望,率領哈薩克諸部東遷楚河流域和塔拉斯河流域,建立了獨立的政治實體——哈薩克汗國,過上了和平安定的生活,從而吸引了周鄰大量遊牧部落前來加入。
哈薩克汗國建立以後,哈薩克諸部在政治上獲得獨立,經濟上得到迅速發展,汗國的領土也不斷擴大。15世紀50—70年代初,哈薩克汗國擁有欽察草原和中亞的論答剌、突厥斯坦、烏爾根奇等地。1500年,占領河中地區。到16世紀20年代哈薩克汗國的領地,南面包括錫爾河流域,東南部包括七河地區,東北部包括巴爾喀什湖東部和南部地區,西部包括玉邪克河流域等地。1698年至1718年,哈薩克族的許多部落,按照部落譜系劃分為三個玉茲。大玉茲被稱為右部,主要分布在巴爾喀什湖以南的楚河、塔拉斯河以及伊犁河到錫爾河的廣闊地區;中玉茲稱左部,主要分布在大玉茲以北,夏牧場在錫爾河中游及卡臘山脈一帶,冬牧場在托博爾河、伊斯姆河、努臘河、薩雷蘇諸河流域;小玉茲稱西部,領地是現在的哈薩克斯坦西部地區。
17世紀末,西部蒙古衛拉特四部之一的準噶爾部開始強盛起來,不斷向外擴張。17世紀70年代,準噶爾部噶爾丹向南擴張至青海和新疆西部,哈薩克各部常遭準噶爾部的侵擾。哈薩克汗國一度衰落。自此,哈薩克族展開了反抗準噶爾封建貴族集團的艱苦鬥爭。
18世紀中葉,清政府平定準噶爾貴族叛亂,統一了新疆,從而為西域多民族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條件。1766年,清政府敕令伊犁將軍:“伊犁等處土地遼闊,人煙愈多愈善,哈薩克如不得遊牧地方,或畏懼劫掠,情願內附者,即行收留”。1767年,清政府告知哈薩克中玉茲可汗阿布賚:“哈薩克牧民可以到伊犁等地遊牧”。這樣,從18世紀60年代起,哈薩克開始陸續遷到自己的先民(祖先)的故鄉伊犁、塔城、阿勒泰三個地區遊牧。遷到伊犁地區的主要是中玉茲乃蠻部的黑宰部落,以及大玉茲的阿勒班、素宛部落等;遷到塔城、阿勒泰地區的主要是中玉茲的克烈、乃蠻等部落。此後,哈薩克族與內地的經濟、文化交流更加頻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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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4年,中俄雙方簽署《勘分西北界約記》,沙俄侵占了中國西北邊疆大片領土,一些哈薩克部落表示“眾民隨地劃歸俄轄,雖死不從”的堅定立場,紛紛投歸祖國。清政府對所轄哈薩克人在原氏族部落的基礎上,實行千戶制。官員分為千戶長、百戶長、台吉、公等。哈薩克人開始繳納賦稅,履行國民義務,最終接受中央王朝的直接管轄。
辛亥革命期間,哈薩克族和新疆各族人民一起,共同推翻了清朝政府在新疆的統治,在辛亥革命思潮的影響下迅速覺醒。1912年,阿勒泰扎克熱亞、拜穆拉等率領哈薩克族使團到北京,北洋政府封庫庫岱公第四世孫艾林為郡王,吾木爾泰為公,馬米和扎克熱亞為貝子,下設12個台吉,12個烏庫爾台。
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期間,哈薩克族和漢族及其他民族一起,互相支持,團結奮鬥,推翻了國民黨反動派在新疆的統治。

政治

歷史上所有的哈薩克人都分別隸屬於一定的氏族部落。自16世紀末期起,哈薩克人及其分布地區已經分為3個“玉茲”,即烏拉玉茲(大玉茲)、鄂爾圖玉茲(中玉茲)和奇齊克玉茲(小玉茲),在清代文獻中分別稱為右部、左部和西部。其中以鄂爾圖玉茲人數最多,力量最強,氏族部落世系也保存得最為完整。我國的哈薩克族主要是烏拉玉茲和鄂爾圖玉茲的部落。
哈薩克族的氏族部落原是大小不同的血緣集團,如阿巴克――克烈部落就有姜特刻衣、賈兌克、傑魯希、莎爾巴斯、喀拉卡斯、加斯他班、依鐵勒、丘巴拉依克爾、蔑乞兒、康沙達克、希莫英等12個氏族。部落內部最小的生產組織和遊牧聚落稱為“阿烏爾”,大都是同祖同父的後裔,但有時也有少數非血緣關係的成員,多半是外部落因貧困而來依附的牧民,因此,貧富的差別也明顯地反映在“阿烏爾”內部。“阿烏爾”大小不等,有的三、五家,有的十來家,有的更多一些。哈薩克族稱氏族部落的血緣集團為“耶利”。“耶利”以始祖的名字命名,通過氏族部落的世系不僅可以看出“耶利”繁衍的情況,還可以了解他們之間的相互關係。
哈薩克的氏族部落都有數百年的歷史,但內部通婚仍有一定的限制,一般都在7代以外。在遊牧生產方式的條件下,單家獨戶難以抵禦自然災害和敵人的襲擊,只有比較穩定的組織才能保障生活和牲畜的安全,所以由血緣關係而結成的“耶利”是適合這一需要的。雖然,在歷史的發展過程中,由於戰亂、遷徙及其他原因,“耶利”的內部關係已變得相當鬆弛,它在實質上已經成為封建統治階級所利用的工具。但是,在貴族、部落頭人組成的封建統治集團極力維護之下,氏族部落作為一種社會組織的形式,一直存在到新中國成立。
自13世紀初葉,西域是成吉思汗之子察合台、窩闊台的領地。哈薩克族長期處於蒙古的統治之下,氏族部落集團的上層“汗”、“蘇丹”都由蒙古貴族充任,他們自命為成吉思汗的後裔,稱為“托列”(白骨頭)。被統治的勞動牧民則被稱為“哈拉”(黑骨頭)即賤民。“白骨頭”與“黑骨頭”之間有著嚴格的等級貴賤之分,不能通婚。還有社會地位最低的“苦爾”和“昆”,為男女奴隸。歷代封建統治者總是拉攏和利用哈薩克族的貴族、部落頭人統治廣大的哈薩克族人民。如清代曾封賜阿勒泰地區的哈薩克貴族、頭人以公、台吉、烏庫爾台、扎楞、贊根等爵位;封賜塔城、伊犁地區的哈薩克貴族頭人以台吉、千戶長、百戶長等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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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以後,軍閥楊增新將千戶、百戶改為農官、鄉約。國民黨統治時期在哈薩克地區推行保甲制,委任哈薩克頭人為區鄉保甲長。儘管改朝換代,“水流了石頭不走”,哈薩克部落頭人的權力不但從來沒有削弱,相反卻得到了更多的“合法”特權。從清代以後,較大的部落頭人除牲畜稅外免納一切賦稅、差役,並掌握著政治、司法和徵收賦稅的權力。至於出身於貴族部落的“托列”們則有更高的地位、更大的權勢。新疆的託里縣即貴族部落所在地。哈薩克族中還有“無托列不成部落”的諺語。以擁有成吉思汗後裔充當首領為榮,有的部落還邀請“托列”充當頭目。哈薩克族部落頭人都是大小不等的封建牧主,而被他們統治的廣大依附牧民則絕大多數是貧苦牧民,等級和階級的區分基本是一致的。
組成哈薩克族封建統治集團的除了貴族、部落頭人、大小牧主之外,還有“比”。“比”一般出身於富裕牧民家庭,通曉部落習慣法,善於辭令,被公認為調解糾紛的人。哈薩克族沒有成文的法律,但每個部落都有不成文的傳統習慣法,其內容主要有保護私有財產、保護部落頭人的特權、維持部落的鞏固與團結等幾個方面。凡部落內部發生財產、婚姻或其他問題時,“比”即按照部落習慣法進行調解和處理,通常採用“九罰”即賠償9隻牲畜的辦法,嚴重者再酌情倍增。由於哈薩克族的習慣法早已封建化,並在實質上成為維護剝削階級利益的工具,“比”又可以任意解釋習慣法,所以在封建牧主與貧苦牧民之間,根本沒有公道可言。
長期以來,部落觀念是統治階級用以控制勞動人民的手段。部落頭人竭力宣揚本部落的團結,以緩和、掩蓋內部階級矛盾。哈薩克族部落有“以血還血,以傷還傷”血族復仇的習慣。這往往被頭人利用為詐取錢財的機會,從而使發生在不同部落之間的個人問題,釀成部落爭端。遇有這種情況,部落頭人就會強調所謂部落的榮譽和利益,以復仇的名義挑起大規模的械鬥。凡是發生人命時,部落頭人就帶領民眾為死者“復仇”,要求對方用牲畜抵償命價。償付的命價由兇手所屬“耶利”全體成員分擔。一般男子命價為200匹馬,女子減半,貴族的命價高於平民7倍。然而,死者的家屬只能得到償付命價的小部分,其大部分均歸部落上層和有權勢的人所得。可見部落習慣法和所謂維護部落的利益和團結,是十分虛偽的。
新中國成立前,哈薩克族的氏族部落組織,充分體現了宗法封建制度的特點和內容,就是封建的剝削制度和氏族部落的家長制結合在一起。從托列到阿烏爾巴斯的部落大小頭人,對牧民都有很大的權力。按照傳統規定,牧民每年第一次打獵所獲,要奉獻給貴族頭人,自己不能享用。在阿烏爾內,轉移牧場的時間、路線,以及攤派差役、對外交涉、解決糾紛都由阿烏爾巴斯決定,至於役使牧民和他們的畜力也都是理所當然之事。由此可見,貴族、部落頭人組成的統治集團不僅在經濟上掠奪人民,也是政治上的特權階級,廣大勞動牧民則處於完全無權的地位。
1954年11月27日,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成立。後因嚴冬季節不便開展慶祝活動,報經國務院批准,將州慶日改為每年9月1日。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下轄塔城、阿勒泰兩地區和州直十個縣市。住在原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薩克族自治州的哈薩克族,在黨中央和國務院的關懷下,於1984年6月大部分返回新疆。在哈薩克族相對聚居的地區,還建立了13個民族鄉。新中國成立後,國家在牧區實行不分、不鬥、不劃分階級、不定成分的穩定政策,同時考慮到廣大貧苦牧民的利益,做到牧工、牧主雙利,提高了牧工的勞動報酬,廢除了部落頭目的封建特權,同一“阿吾勒”出來的普通牧民或是有親戚、朋友關係的貧苦牧民,自發的組織起臨時或常年互助組。

文化

信仰

  • 薩滿教
哈薩克族最初崇拜大自然現象,崇拜諸神。遠古時代,他們在廣袤的草原上過著遊牧生活,通過對自然的崇拜求得牲畜、生命的平安無恙,戰勝各種災害、苦難和疾病。
古代的塞種、匈奴、烏孫、康居等許多氏族部落人民都崇拜月亮、太陽、星辰、火,及某一種動物。哈薩克人崇拜地神和水神,為此他們崇拜大山、奇峰、山洞、河流、獨樹和泉水。他們會到有這種自然景觀的神聖的地方去犧牲牛羊,舉行祭祀活動,頂禮膜拜。
哈薩克族人最初認為蒼天是偉大的神主,是天神。在一些神話傳說中,人們認為天上也有人類,他們的腰帶都扎在脖子上,人類介於兩者(天、地)之間,所以腰帶扎在腰間,而地下的人們將腰帶扎在腳上。他們都崇拜各自的太陽、月亮、星辰。哈薩克族人是根據薩滿教將宇宙分為三界的信仰創造出這些神話並加以傳播。在哈薩克族人民當中,人們會詛咒一個人:“遭天神轟擊”,或評價一個人像“天神般暴躁”,或將祖輩幾代都很英武的人稱為“天神後代”,這些都與薩滿教的天神信仰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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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夏季乾旱或瘟疫流行的時候,哈薩克族人就到河岸上或自己崇拜的一些地方宰牲設祭,布道施捨。眾人們會圍攏在一處高地上,向著蒼天祈求“求天神降雨,大地吐綠”。皈依了伊斯蘭教後,與伊斯蘭教教規結合起來,加以崇拜。
哈薩克族至今還保留著崇拜月亮的宗教習俗。像許多古代民族一樣,哈薩克族也崇拜火,祈求燈火,將火稱為“火母”來崇拜。因為他們認為火是一種神聖的力量,自有其深刻的內涵,具有驅除妖邪的神力,是尊貴的。認為火是哈薩克族人的救星,具有讓他們擺脫災難的力量。
哈薩克族人在嬰兒出生時,要向火澆油,連續七天點燃長明燈。年輕人歡聚一堂,載歌載舞,稱之為“齊力達哈那”——嬰兒誕生禮。根據哈薩克族人古老的神話傳說,這個習俗源於火能驅邪的信仰。
在哈薩克族神話中,自古就有關於信仰神靈的內容。人們認為自然力量,自然現象都是有生命的,都有掌管它們的主宰,這些主宰分為“神靈”和“災禍”兩種。神靈為人類和牲畜動物謀福利,保護他們;而災禍則給他們帶來疾病、瘟疫、災難、不幸和苦難。人們認為神靈和災禍永遠搏鬥。
薩滿教認為亡人的境況與天神無關,而與其親屬們操辦葬禮的好壞有關。哈薩克族皈依伊斯蘭教之後,這些習俗也隨著伊斯蘭教教規有所變化。崇拜先祖靈魂的一些舊習俗禮儀則與伊斯蘭教習俗相結合,融合為一。
哈薩克族中的巫師醫士是在皈依伊斯蘭教之前信仰薩滿教的代表。哈薩克人將具有薩滿能力、技藝的男性稱為“巴克斯”,女性稱為“胡西那西”。他們被認為是受到天神欣賞和輔佐並能與諸神對話的人,可以連線諸神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常與亡人的靈魂和諸神相遇的天使,是具有先知先覺的人。他們能喚來諸神,與蒼天,與諸神交談。他們雲遊四方,占卜問卦,預測未來。他們通過看手相或用羊糞蛋來占卜,預測人們的未來命運。他們替人們或幽靈們號脈,替他們驅邪。他們還用藥物治病人。在喚來諸神時,每個巫師都有自己詠唱的曲調、彈奏的冬不拉曲或胡伯孜曲。哈薩克族巫師們將“霍爾胡特”視為巫師之父來崇拜。有些巫師頭上披著白天鵝的毛皮,脖子上繫著各種布條,執手杖,四處流浪。在古代,巫師享有很高的威望。人們在有了疾病的時候就會將巫師請來,或專程登門求醫問藥。
  • 伊斯蘭教
哈薩克族皈依了伊斯蘭教之後,巫師醫士仍然很多。不過隨著時代的變遷他們失去了至尊的地位,巫師行醫活動也多傾向於伊斯蘭教教規;他們會給古老的薩滿教補充真主是真實的這一類的內容。直到現在,哈薩克族人中仍然有巫師,她(他)們頭戴天鵝皮帽,脖子掛著各色彩布條,手裡拿出神杖,騎著馬由這個阿吾勒到那個阿吾勒游竄,占卜、念咒、治病、祛邪祈福。這些巫師們仍為婦女和老年人所歡迎。
在新疆哈薩克族人聚集的地區,一直到了18世紀末和19世紀初才開始修建清真寺和經文學校。在此之前,哈薩克族人在沒有清真寺的情況下,在露天進行禮拜、節日祈禱等活動。尤其是清朝軍隊平定了準噶爾貴族暴動之後,在伊犁、塔爾巴哈台、阿勒泰一帶修建的清真寺和經文學校數量較多。與此同時,還有許多鄉村開辦了經文學校和私辦經文學堂。
伊斯蘭教的廣泛傳播使先於自己在這一帶傳播的多種宗教變成了一種宗教,多神教變成了一神教,帶來了阿拉伯和波斯文明。

建築

哈薩克人居住的地方,按一年四季分為冬窩子、春窩子、夏窩子、秋窩子,一般春秋兩季為一處。冬季,住在土塊或乾打壘的房子裡,林區則在木房裡過冬,其它季節住氈房。幾戶人家稱作一個阿吾勒。阿吾勒由有血親關係的人家組成,居住的地方草場相連,協作生產,一同轉場遷徙。氈房是春夏秋從一個棲息地搬到另一個棲息地的簡便的活動房屋。氈房日遮陽,夜隔潮,防風擋雨,通氣透亮,移動方便,一般30分鐘內就可支撐拆除裝卸完畢。
富裕家庭的氈房很講究,裡面用不同的布剪裁出各種圖案,圍氈都加以修飾。格欄四周掛著壁氈和花色氈子。地上鋪滿花氈,繡花氈、地毯。富有的人家氈房格欄、輻柱上漆,鑲上鏤刻的骨飾和銀飾。
哈薩克牧民從當年秋末到來年春季(即從11月份到來年3月),近半年時間固定的居住地方稱作冬窩子。冬窩子通常選擇避風、沿河有水有草有柴、向陽的地方。冬牧場的房屋建築依居住地的地理、自然、氣候而定:林區建木房;林木少的居住地用土塊、石頭或乾打壘作牆,建方形平頂房屋。房屋旁建圓頂倉房。圓頂倉房的構造與氈房相似,底部圓形或呈多棱形,牆體用土塊或石塊砌成兩米半高,屋頂用類似輻柱的椽子拱起,拱成圓形。椽子的一端支在石塊或土塊砌成的牆圍上,另一頭固定在圈架上。外面蓋上葦席或樹枝,抹上泥巴。裡面立四根或六根立柱,圓倉房的正中可生火。煙從頂圈中出去,冬天在裡面做飯,熏制掛在立柱上的冬宰肉。冬窩子住房旁,用石頭、乾打壘、樹枝建成畜圈,圈旁堆放過冬用的草垛,圈中間有拴馬樁。
哈薩克族氈房哈薩克族氈房
新中國成立後,人民政府充分考慮到哈薩克族牧民為了馬牛羊的取食方便,逐水草而居,隨畜群流動,在子女的就學和就醫等方面遇到了很大的困難。為了徹底解決這一問題,黨和人民政府有計畫地營造定居或半定居點,哈薩克族牧民逐步轉向定居與驅趕放牧相結合的方式。仍存的定居點大部分是在20世紀70年代以後建的。

服飾

哈薩克族服飾有著濃郁的民族特色。“吐馬克”是哈薩克族男子冬季戴的帽子,帶有兩個耳扇,後面有能夠遮風雪、避寒氣的長尾扇。帽子裡層一般用黑羊羔皮或狐狸皮,面子用色彩鮮艷的綢緞。冬季還戴一種稱為“波爾克”的圓頂帽,一般用水獺皮、貂皮、狐皮等獸皮以及羊羔皮製作。男子冬天穿鞣製過的、羊毛朝里的皮襖或皮褲及用狼皮、狐狸皮或其他貴重獸皮(外有布面)縫製的皮大衣。腰帶大多用牛皮所做,寬窄不等,上面鑲嵌著金、銀、珊瑚、珍珠、寶石等飾品。夏季,上了年紀的哈薩克族男子一般穿軟革製成的靴子,外套膠鞋,以保護靴子。年輕男子穿長筒皮靴。獵人則穿便於跋山涉水的高翹首軟靴。此外,高寒地區的男子也有穿保暖禦寒的氈靴的。
哈薩克族女性的服飾比男性服飾要複雜一些,款式繁多,做工極為講究,而且隨著年齡的變化,著裝上也有所不同。婦女的頭飾主要有帽子和頭巾兩種。女孩子從小戴“塔克亞”,這種帽子帽殼較硬,平頂,頂上插有表示吉祥的貓頭鷹羽毛,上面綴有光彩奪目的珠玉。“沙吾克列”是姑娘們出嫁時戴的尖頂帽,裡層為薄氈,外罩綢緞,帽壁繡有以花草和獸角的各種變形體為內容的花紋,鑲嵌五光十色的金銀珠寶。小女孩的衣服上多綴滿銀銅或紐扣,姑娘和少女穿袖口飾有十字繡花邊、下擺帶多褶的連衣裙,上身外加半截緊身黑、紅、綠色的坎肩,坎肩的對襟兩邊綴滿亮晶晶的銀飾。未出嫁的姑娘身穿白色內衣,衣領、袖口繡有幾何花紋,外穿飾有花邊坎肩,其下擺是雙層花邊的連衣褶子裙,胸前兩側飾有琳琅滿目的銀元、鈕扣、珠貝等。中年婦女於暖季穿胸前和下擺用彩絨繡邊,兩邊有兩個衣袋的半截袖長襟袷袢和坎肩;冬季用狐腿皮、羊羔皮裁做的“衣什克”,用水獺皮壓邊,前襟和下擺有各種圖案,罩綢緞布面的皮大衣“庫魯”等。婦女的鞋和靴有許多樣式,一般穿的是“買斯”(軟底皮靴),外套“開布斯”(套鞋)。富裕人家女子的靴子和鞋襪較講究,她們所穿的“開布斯”上有各種裝飾物,“買斯”上繡有花紋。
隨著經濟大潮的衝擊,哈薩克人的服裝式樣都已更新,與大多數民族所穿的服裝沒有多大區別。

飲食

哈薩克族的飲食與遊牧生活有密切聯繫,主要有茶、肉、奶和麵食。在哈薩克人的日常飲食里,可以一日無菜,但決不能一日無茶。一日三餐,白天的兩餐,主要是飲用磚茶和茯茶煮出來的清茶或奶茶,奶茶的做法是在煎好的濃茶里加點鹽,兌點奶和奶皮、酥油,伴之以饢或炒麵、炒小麥,這是早餐和午餐。晚上吃一頓帶有肉、面的主食,大量飲茶,冬可驅寒,夏可解暑。因為食肉多,喝茶可幫助消化和增加營養。
在冬季來臨,大雪即將封山的時候,哈薩克人要宰殺一些馬、牛、羊,再把部分肉加工成馬腸子、牛肉灌腸和燻肉、炒肉片等作為冬儲肉,這樣加工出來的肉可以吃到來年的春天。
豐盛的美食豐盛的美食
哈薩克族的奶製品主要用羊奶、牛奶、馬奶、駱駝奶製成。有諺語說:“奶是哈薩克的糧食”。可見奶製品在哈薩克族食品中的分量。奶製品的種類主要有鮮奶子、優酪乳子、奶皮子、奶豆腐、奶疙瘩、酥油、奶糕、馬奶酒等等。因遊牧生活需不斷搬遷,哈薩克族麵食的製作方法也簡單、方便,不受條件限制,傳統麵食主要有烤餅,油餅、炒小麥、“那仁”(把煮熟的羊肉切成小塊覆蓋在麵條上的一種手抓飲食)、“包爾沙克”(羊油炸麵團)等。
生活在城市裡的哈薩克族除了上述的部分飲食外,還跟周圍的兄弟民族學會了做各種風味的飯菜,飲食結構趨於多元。同時,反過來又影響了農牧區的哈薩克人,豐富了他們的餐桌。維吾爾族的米腸、面肺子,回族的粉湯等都成為哈薩克人的家常便飯。

禮節

在哈薩克人的日常生活里,“巴塔”(即祝福詞)無處不在,無時不說。如從嬰兒降生、取名到婚嫁,從宰畜、用飯到出外辦事、搬遷異地,從過生日到節慶等,人們都很自然地把致“巴塔”作為重要的禮儀,以此表達對人、對事物的良好祝願。針對不同的對象,“巴塔”的祝福內容也不同,如到別人家做客,飯前飯後致“巴塔”,內容是:“願你的鍋里油水不斷,求你的餐布(餐桌)美食常在,祝你的全家幸福美滿”。哈薩克人堅信“巴塔”的力量是神秘而強大的,有諺語這樣說道:“雨水染綠大地,巴塔成就英雄”、“美好的巴塔能讓一個人走好運,沒有了巴塔卻使一個人遭厄運”。
在哈薩克人聚居的地方,老年人不論男女與貧富,都非常受人尊重。晚輩們見到他們,要行禮問候,用“阿克薩哈勒”(老人家)、“阿帕”(大媽)等尊稱代替其名。老人說話時,晚輩們決不可以打斷插話,更不能在他們面前抽菸喝酒。老人下馬時,晚輩要出來迎接,扶其下馬,並把馬拴好。進房時,要讓老人先進,並坐屋子的上方正中位置。吃肉時,要把羊頭、羊腿端給老人享用。
撒喜禮儀貫穿哈薩克人的整個一生。嬰兒出生要恭喜,男婚女嫁要道賀等等,只要有值得喜慶的大事小事,都會有婦女拿著一把把或一盤盤的喜糖、奶疙瘩、包爾沙克等美味乾食,不時地拋灑向歡樂的人群,以示有喜同樂、有福同享,喜事不斷。人們會紛紛接住帶喜氣的糖果,爭先搶吃“撒喜吾”。

文學

哈薩克族民歌多表現古代氏族部落的生產生活、風土人情、觀念信仰;也有產生於後一時期,適應當時的社會環境的一些民歌。這些民間文學作品的內容與古老的風俗習慣、情趣志向密切相關,成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在生活習俗中被直接運用。
古代民歌有一部分集中反映了崇拜自然的主題。古代的人們無法理解自然世界的奧秘,以為語言和祈禱能影響自然界。所以他們在日常生活和生產中,致力於用神秘的咒語來擺脫自然災害,其中之一就是有呼風喚雨之功效的祈禱歌。這類民歌多在為祈求上蒼降雨的儀式上詠唱,人們普遍地認為,巫師們把一塊做成魔法石的石塊丟進水中,再輔以神聖的祈禱歌,那么,烏雲就會聚集在一起,帶來傾盆大雨。他們懷著誠摯的情感,向蒼天、向水神、向雲神祈雨。他們認為大地之所以乾旱,是因為“黑囊”和“黃盆”空枯了,使土地寸草不生,人畜焦渴難忍。在生活中,如果被蟲叮傷了,哈薩克人就用專門的咒語來清毒,他們通過這樣的咒語來詛咒毒蟲之神。清毒歌有一種叫驅邪歌,在驅邪中,多將邪氣向無人煙的禿山或向敵方或向吝嗇婆啃吃過的骷髏之上驅趕。在人畜發生瘟疫時,村落里的年輕人會在村邊燃起熊熊大火,通宵達旦地唱驅邪歌。驅邪歌表現了災害之神所施用的種種詭計,同是也表達歌者驅趕災害之神,祈求安康的願望。
與原始宗教信仰相關的民歌則是隨著時代的變遷而逐漸與薩滿教習俗相融合。在哈薩克族人們中間,這類民歌常由薩滿來詠唱,後稱其為“巫師(薩滿)之歌”。隨著時間的流逝,這種巫師之歌在內容和形式上逐漸豐富起來了。巫師之歌的內容大多是呼喚災害之主宰,用神秘的咒語來恐嚇它,用火來熏燎它;或者呼喚烏雲聚集起來,祈求上蒼降雨等等。這種民歌主要反映祈求上蒼降福的心理及宗教信仰和圖騰崇拜意識,其中還出現了在以往民歌中不多見的崇拜先祖之靈,以及崇拜具有靈性的人的內容。
古代民歌流傳極廣,運用較多的一種體裁就是禱告。這是根據民族習俗而流傳下來的,為表達真誠的情懷而創作的民間歌謠快板。古代哈薩克族人生活中許多習俗少不了禱告。而幾乎所有的禱告都有一個共同的內容,就是祈求獲得福祉。“阿門,我為你祈禱”,始終把幸福的降臨與幸福之神柯德爾緊緊相連。哈薩克人認為“美好的心聲就是一半財富”,因此特別珍視誠摯的禱告。在大庭廣眾面前,如果能得到那些德高望重的長輩或著名巫師們的祈禱祝福是莫大的榮幸。人們甚至認為通過祈禱得來的福祉會代代相傳。由於祈禱祝福是具有永久感召力的體裁,所以至今仍在人們中間廣為流傳。
哈薩克族民歌中最富民族特色的就是對唱。對唱,就是兩個阿肯(即對唱者)即興進行創作比賽。在哈薩克族人們之中,對唱技藝相當普及。在嬰兒誕生禮儀和結婚典禮儀上,人們圍聚在一起,互相結成對子,開始對唱。甚至在悠閒的放牧之際,在漫漫的搬遷途中,或在探親訪友的路上,或在家中來了貴客時,人們偶然相遇,也會用對唱的方法,通過短短的幾句唱詞,互相問候,互相戲謔,互相較量,這種現象已蔚然成風。有些時候,對唱的人們並不都是才思敏捷,口齒伶俐,對答如流的阿肯,但一般都能運用對唱的形式去交流。從形式上看,對唱體裁的原始形式是學舌式對唱。唱詞的前兩句是共同的。即前一個阿肯唱過的前兩句歌詞,由後一個阿肯再重複一遍,爾後再各自即興歌唱。
阿肯彈唱是生命力很強的民間文學體裁,直到今天依然有許多膾炙人口的對唱作品在民眾中流傳。現在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所轄各地、縣每年都組織阿肯彈唱會。如今阿肯唱詞的內容緊跟時代步伐,對唱技藝也有了很大提高。

藝術

音樂

哈薩克族的民族樂器主要有冬不拉和胡布茲、斯布孜合等。
冬不拉尤其受哈薩克族民眾喜愛,多用樺木等材料做琴身,用羊腸制弦。過去琴身有鏟子形和馬勺形兩種。現在有了將這兩種形式揉和在一起的民間新式冬不拉。
哈薩克族的各種樂器都便於攜帶、易於演奏。歌曲演唱具有廣泛的民眾性。

舞蹈

傳統的哈薩克族舞蹈,多以模仿飛禽走獸的動作為特徵,誇張幽默,惟妙惟肖,生動傳神,有極強的表現力和感染力。
傳統的舞蹈有《哈拉卓爾哈》(又譯“黑走馬”)。

習俗

節日

哈薩克族的節日與其他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一樣,與宗教信仰密切相關,主要節日除肉孜節和古爾邦節外,還有“那吾肉孜”節。
“肉孜節”和“古爾邦節”雖然源於宗教,但已變成哈薩克族具有濃郁民族特色的節日,為國家法定的民族節日。
“那吾肉孜節”則是哈薩克族信奉伊斯蘭教之前的傳統節日,相當於春節。哈薩克族很早以來就使用十二生肖的日曆。這些生肖紀年的起點是日夜相等的春風(3月22日),叫“ULES”或者“那吾肉孜”(NAW—REZ)。“那吾肉孜”是“新年”的意思。生肖從“那吾肉孜”這一天開始轉換,這一天算作新舊更替,叫“春分”(ULES KUNI)。“那吾肉孜”日,家家做“那吾肉孜”粥。哈薩克人成群結隊,走村竄戶,挨家喝粥,吟“那吾肉孜”詩,擁抱賀歲,祝願新年牲畜旺盛,莊稼豐收。專為那吾肉孜節準備的份肉煮好後,需端到受人尊敬的長者面前,老人致祝詞,祝牲畜興旺,乳汁豐盈。

婚戀

舊社會哈薩克族中女方有索彩禮的習俗。
彩禮的數量依雙方家庭的地位財產而定。除了彩禮外,男方還要給女方的父母送哺乳禮、喜慶禮、給親戚送衣料(克依特),女方家根據彩禮的數量置辦嫁妝。為女兒置新房,裝駱駝,備馬,戴花帽。給男方父母、親戚送衣料,依彩禮的數量備服裝、嫁妝五、七、九份。有些財力不及的人家之間流行相互不收彩禮的換親或叫對親(HARSE HUDALEH),即把女兒嫁給對方的兒子,娶對方的女兒作兒媳婦。有時窮人出不起彩禮,就由親友和族人相助。
哈薩克族婚俗中特彆強調終身婚姻,因此過去哈薩克族離婚的以前幾乎沒有,現在也很少見。

喪葬

哈薩克人喪葬習俗依照伊斯蘭教教規進行。被死者淨身後,用白布將頭從下頷纏繞,臉朝麥加方向,面部蓋上乾淨頭巾,用布裹上身體,近親掌燈守護在死者身旁。來送葬的人進屋向死者遺體告別,安慰死者親友,然後整容洗屍,用白布裹身,進行贖罪,散乜帖(死者親屬給參加葬禮的人散發的白色手絹、糖等東西),用花繩子拴幾頭牲畜牽到門前,主持贖罪的人執繩子,為贖還死者一年內所欠的封齋、誦經等功課之債,將繩子遞給在屍體上方坐著的毛拉。毛拉口念“接受”,接繩還繩。死者多少歲,就接還多少次。未成人的孩子夭折,因純潔無罪,不做贖罪儀式。此後這些牲畜施捨給無依無靠的人或者給毛拉。念完喪經,死者的親屬問眾人,死者是個怎樣的人,眾人異口同聲說,死者心底善良,願他信仰堅定,永居天國,靈魂安息。然後將屍體運送到墓地。如果墓地遙遠,要將屍體裝上駱駝,用毯子蓋上臉。根據地況墓穴有兩種:直穴和側穴。屍體仰臥頭朝南,腳朝北,面朝西(麥加天房所在的方向)埋葬。屍體入墓穴前,來下葬的人,每人捏一把土撒上。然後將屍體放入穴中掩埋。
哈薩克族喪葬傳統中攙雜了早期薩滿教遺蹟。以前哈薩克族在放屍體的房屋門檻上用花線拴七匹或九匹馬,或者其它牲畜,做完儀式後,牽到墓地宰殺。宰殺死者生前的乘馬,將馬頭放在墳墓上。同時在墳頭還放上弓、矛、鞍、器皿、食物、飲料。認為人死以後還要生活。按伊斯蘭教的教規只將白布和殮衣下葬,所以哈薩克人不再宰花線拴的牲畜,而是給毛拉和無依無靠的人散乜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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