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哈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據《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地(州市)縣(市區)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意見》(新黨發〔2015〕12號)精神,設立哈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為哈密市行政公署工作部門。

2019年2月,因機構改革將哈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職責劃入新組建的哈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不再保留哈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成立時間:2015年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職責調整,人員情況,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及有關法規。研究擬定本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並監督管理,對外國(市)企業常駐代表機構進行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指導消費者協會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網路商品交易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按規定組織著名商標、馳名商標的推薦和保護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商標註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指導私營個體企業協會開展工作,開展商品交易市場非公黨建工作。
(十三)領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十四)承辦哈密市行政公署和自治區工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哈密市工商局內設10個科室:辦公室、組織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規科、企業註冊登記科、信用監督管理科、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科、市場經濟檢查大隊、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契約消保監督管理科。另下設三道嶺分局、石油分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
(三)不再辦理與企業、個體工商戶有關的評比達標活動和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工作。
(四)取消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五)取消內設計畫財務科、紀檢監察室、食品流通監督管理科、信息監督管理科、機關服務中心。
(六)將企業監督管理科更名為信用監督管理科。
(七)成立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科。
(八)成立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

人員情況

(一)編制情況
哈密市工商局局機關行政編制36名,其中:局領導職數4名,科級領導職數20名。
(二)實有情況
局機關現有在職幹部37名,其中男20名,女17名;漢族33名,少數民族4名;中共黨員33名,在職研究生學歷1人、本科學歷29名,大專學歷7名。離退休、假休幹部職工32名(其中離休幹部1名、退休幹部職工30名、假休幹部1名)。
(三)下設兩個分局人員情況
1、石油分局:核定行政編制24人,機構規格為科級,科級領導職數3名。目前實有在職幹部20名。下轄一個派出機構:星星峽工商所。
管轄範圍:東起星星峽鎮,西至十三師紅星二場,南起火箭農場,北至石油基地。管轄範圍有哈密石油基地,哈密市石油新城街道辦事處轄區,十三師紅星二場、火箭農場、紅星三場國道地界及312國道兩側、星星峽鎮政府,三鄉開發區等兵團、地方、石油三方轄區。管轄區域主要以農牧團場和城鄉結合部為主。
2.三道嶺分局:核定行政編制13名,事業編1名,機構規格為科級,科級領導職數3名。目前實有在職幹部6名,工勤人員1名。
管轄範圍:東起柳樹泉農場,西至紅山口七角井鎮,南至哈密市五堡鎮,北至312國道沿線。管轄範圍有三道嶺礦區、柳樹泉農場、七角井鎮、五堡鎮、312國道沿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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