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人民檢察院

哈密市人民檢察院

哈密市人民檢察院是哈密市境內的的檢察機關,現任黨組書記、副檢察長是張金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密市人民檢察院
  • 辦公地址:哈密市伊州區環城路158號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機構職責

(一)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聚焦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統一本市檢察機關思想和行動,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二)依法向哈密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三)領導本地區各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對基層人民檢察院相關業務進行指導,貫徹落實檢察工作方針、總體規劃,部署檢察工作任務。
(四)依照法律規定對哈密市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領導本地區各級人民檢察院開展對依照法律規定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
(五)對本地區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對報請追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報請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是否追訴,領導本地區各級人民檢察院開展對刑事犯罪案件的審查批准逮捕、決定逮捕、審查起訴工作。
(六)負責應由哈密市人民檢察院承辦的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活動及刑事、民事、行政判決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書執行的法律監督工作,領導本地區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活動及判決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書執行的法律監督工作。
(七)負責對本地區基層人民法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確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依法向哈密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負責對哈密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確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依法提請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向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八)負責應由哈密市人民檢察院承辦的提起公益訴訟工作,領導本地區各級人民檢察院開展提起公益訴訟工作。
(九)負責應由哈密市人民檢察院承辦的對監獄、安置教育機構、看守所、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領導本地區各級人民檢察院開展對監獄、安置教育機構、看守所、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
(十)受理向哈密市人民檢察院的控告申訴,領導本地區各級人民檢察院的控告申訴檢察工作。
(十一)對本地區各級人民檢察院在行使檢察權中作出的決定進行審查,糾正錯誤決定。
(十二)指導本地區檢察機關的檢察套用和理論研究工作。
(十三)負責本地區檢察機關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領導本地區各級人民檢察院依法管理檢察官及其他檢察人員的工作,組織指導本地區檢察機關教育培訓工作。
(十四)協同哈密市黨委主管部門管理和考核基層人民檢察院領導班子成員。
(十五)領導本地區各級人民檢察院的檢務督察工作。
(十六)規劃和指導本地區檢察機關的財務裝備工作,指導本地區檢察機關的檢察技術信息工作。
(十七)負責其他應當由哈密市人民檢察院承辦的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印信、檔案等工作。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起草審核相關檔案文稿,管理秘書事務,處理檢察信息,編髮內部刊物。承辦黨組會及相關黨務工作、院務會。負責人大代表聯絡工作和特約檢察員聯繫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對檢察機關的建議和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領導同志批辦事項督查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管理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負責檢察工作宣傳(內宣)信息、簡報審核把關以及報送工作。負責院領導在重要會議上的講話和本院工作報告及其他檔案的起草。籌辦市檢察工作會議和本院內部召開的有關會議及重大活動。承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第一檢察部(普通犯罪檢察、重大犯罪檢察):負責辦理普通刑事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二審、再審案件的出庭,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殺人、搶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指導本市檢察機關對參與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的人員是否由教育轉化機構進行幫教進行社會危險性評估。
(三)第二檢察部(職務犯罪檢察、經濟犯罪檢察、未成年人檢察):負責辦理監察委員會移送的職務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二審、再審案件的出庭,開展相關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負責辦理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負責法律規定的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開展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辦理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四)第三檢察部(刑事執行檢察部)。負責對監獄、看守所、社區矯正機構和安置教育機構等執法活動的監督,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羈押和辦案期限的監督,羈押必要性審查。指導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罪犯又犯罪案件。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哈密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偵查。
(五)第四檢察部(民事檢察、行政檢察):負責辦理向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民事案件的審查、抗訴。承辦對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式以外的其他民事審判程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民事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開展民事支持起訴工作。負責辦理向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行政案件的審查、抗訴。承辦對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式以外的其他行政審判程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行政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六)第五檢察部(公益訴訟檢察部)。負責辦理法律規定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公益訴訟案件。負責對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公益訴訟案件,派員出席法庭,依照有關規定提出檢察建議
(七)綜合檢察業務部。負責受理控告和申訴,承辦管轄的國家賠償案件和司法救助案件。負責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檢察委員會日常工作、司法體制改革綜合協調相關工作。負責案件的統一受理流轉、辦案流程監控、涉案財物監管、法律文書監管、案件信息公開。統一組織辦案質量評查、業務考評和業務統計分析研判。組織人民監督員工作。負責業務信息化需求統籌,指導本市檢察機關統一業務套用系統的套用。負責檢察工作檔案資料的編譯工作。
(八)檢務督察部(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本市各級檢察機關執行法律、法規和上級人民檢察院、本級人民檢察院的規定、決定等情況進行督察。承擔檢察官懲戒的具體工作。承擔哈密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承擔院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相關工作。
(九)檢察事務保障部。負責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的計畫財務裝備工作。對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下撥給全市檢察機關的業務經費、偵查技術設施、基本建設經費進行分配和管理。負責全市檢察機關物資技術裝備、交通工具、服裝的統籌計畫和管理工作。負責本院機關業務、基建、行政等經費的申請、核算和管理及各種裝備物資的購置和分配。負責本院機關財務、房地產、車輛、基本建設、固定資產管理以及公務接待、環境衛生、後勤服務等工作。
(十)司法警察支隊。負責全市檢察機關技術和信息化工作部署的管理與指導工作檢察機關司法技術設施、信息化網路系統建設的規劃、設計、實施和運維工作;指導和管理本市檢察機關司法鑑定、鑑定人員、司法鑑定和檢察技術實驗室相關工作;組織落實本院司法鑑定和技術性證據審查業務,受理下級人民檢察院送檢的案件檢驗鑑定和技術性證據審查工作,負責向上級人民檢察院呈送重特大案件和疑難案件技術性證據審查和檢驗鑑定委託業務,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疑難案件技術審查及檢驗鑑定的“會檢”;組織、指導全市檢察機關通信、網路、機房、雲平台、軟體套用、智慧型語音、視頻會議、數據資源的日常管理、調度和保障工作,負責本院網路安全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實施全市檢察技術和信息化專業人員培訓、專項檢察技術司法鑑定科研調研;承擔本院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司法辦案警務保障,維護機關秩序、安全,參與反恐維穩、處置突發事件,組織法警教育培訓、崗位練兵,管理由司法警察支隊使用的警用裝備,管理武器彈藥,協同管理警銜等。
(十一)政治部(含機關黨委)。負責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組織人事工作。指導全市檢察機關隊伍建設及基層院班子建設。負責對員額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的分類管理和培訓工作。對本院工會、婦委會等民眾組織實施領導。負責檢察信息(外宣)工作,負責“兩微一端”及網評員(信息員)的管理工作。協同地方黨委負責基層人民檢察院領導班子的考核、配備及後備幹部的考察培養工作,並辦理有關任免手續。配合有關部門搞好本院機關的機構編制和幹部任免、調配、獎勵及勞動工資管理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負責檢察受援等其他由院黨組安排的各項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工作。負責本院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全市檢察機關黨的建設和基層院黨的建設。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落實黨建目標責任制。負責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工作,按照發展黨員工作程式報上級黨組織審批新黨員。組織開展表彰先進黨組織、優秀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活動。完成黨員統計、黨費收繳、接轉黨員組織關係等工作。加強黨的建設方面的調研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副檢察長:張金寶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白成林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瓦依提·阿尤甫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馬軍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馮艷紅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趙鵬飛(援疆幹部)
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杜立國
副檢察長:楊建
副檢察長:黃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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