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同遺產案

哈同遺產案是上海歷史上最著名的一次巨額財產繼承糾紛,持續時間長達16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同遺產案
  • 時間1931年6月19日
  • 地區:上海
  • 事件:巨額財產繼承糾紛
簡介,起因,

簡介

哈同遺產案是上海歷史上最著名的一次巨額財產繼承糾紛,持續時間長達16年(1931年—1947年)。

起因

1931年6月19日上海的猶太裔房地產大亨哈同(Silas Aaron Hardoon,1851年1931年)在愛儷園病故,留下高達一億七千二百萬元的巨額遺產,包括地產460畝,房屋1300幢,以及價值百萬英鎊的珠寶。哈同夫婦沒有親生子女,由哈同領養了11名外國孤兒為養子女,均從父姓,他們是:
大衛·喬治·哈同
羅弼·維多·哈同
路易·哈同
飛利浦·羅斯·哈同
李華·哈同
娜拉·哈同
馬特蘭·哈同
麥潑爾·哈同
達芬尼·哈同
愛茉莉·哈同
伊佛·哈同;
羅迦陵則領養了9名中國孤兒為內侄子女,均從母姓,他們是:
羅友良
羅友蘭
羅友三
羅友啟
羅友仁
羅友翔
羅馥貞
羅慧秀
羅岫梅
羅轉坤
羅補乾
哈同的遺囑規定遺產由中國籍妻子(中法混血)羅迦陵繼承,羅迦陵死後養子女、內侄子女每人10萬元,剩餘部分喬治得70%,羅弻得30%。僅羅迦陵繳納的遺產稅就達1800萬元。有2名自稱哈同近親的伊拉克人要求分遺產,被法院駁回。
1941年10月3日,羅迦陵也去世,但其留下的遺囑與哈同遺囑有很大出入:總管家姬覺彌得到400萬元,捐給中國政府950萬元,餘款分給養子女和內侄子女。於是引發曠日持久的哈同遺產案。不久太平洋戰爭爆發,日軍霸占愛儷園,劫走財物3400萬元。後來,喬治和羅弻達成和解契約,承認第一遺囑合法,第二遺囑僅捐獻政府部分有效,並另給羅友三等若干遺產。1947年,上海地方法院根據這一和解契約審理結案,平息了長達16年的遺產糾紛。上海市政府又多次提出征借愛儷園。1949年,喬治逃往香港。不久,新政府徵用了愛儷園,在原址上建造中蘇友好大廈(今上海展覽中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