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招生案

哈佛招生案是美國波士頓聯邦地方法院於2018年10月15日開始審理的一起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佛招生案
  • 審理時間:2018年10月15日
  • 地點:美國哈佛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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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

哈佛大學一份2013年的內部研究顯示,如果錄取時僅考慮學術成績,新生中亞裔的比例將達到43%,而非裔只有不到1%。但哈佛10年來的招生情況顯示,亞裔平均只占新生整體的18.7%,非裔為10.5%。
相對非裔、拉丁裔族裔而言,錄取比率較高的亞裔則很少被照顧。如果亞裔被進一步“細分”,那么亞裔中的華裔、印度裔、日裔還會更吃虧,這顯然不合理。

事件經過

2014年,由美國保守派法律策略師愛德華·布魯姆創辦並領導的非營利組織“大學生公平入學”,狀告哈佛大學在招生中系統性歧視亞裔,以“種族平衡”政策為由,壓低亞裔申請人的個性評分,把很多成績優於其他族裔的亞裔申請者排除在錄取範圍之外。
2015年,眾多美國亞裔團體向美國法務部提出聯合申訴。申訴稱,哈佛大學的招生政策在事實上不利於成績優異的亞裔申請人,相比之下,一些申請資格略遜色的其他族裔申請人被錄取的機會更大。對此哈佛大學表示,招生政策不存在種族歧視。

事件處理

美國波士頓聯邦地方法院於2018年10月15日開始審理哈佛大學招生程式中歧視亞裔美國申請人一案。

社會影響

哈佛招生案引發熱烈討論,不僅關乎教育公平,更劍指平權法案。美國平權法案始於上世紀60年代,意在通過法律形式對少數族裔、婦女等歷史上被排斥的群體給予關照。但哈佛等大學在招生中以其為法理依據,引發“逆向歧視”的爭議。《華盛頓郵報》評論說,此案可能成為圍繞平權行動展開的漫長辯論中的又一里程碑。
自“哈佛歧視亞裔申請人”訴訟案開審以來,華人社區熱議不斷。美國亞裔舉辦多場集會,以公開發聲的形式表達群體訴求,倡議大學招生廢除種族考慮。《紐約時報》稱,此案是有關平權法案未來命運的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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