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提那,巴利語kañhina的音譯,原意為堅固的、堅硬的。即為了加強五種功德而作堅固的意思。古音譯作迦絺那。
咖提那(巴利語kañhina)
佛陀允許僧團在雨安居結束後的那一個月內 (約相當於中國農曆的九月十六至十月十五日),可安排其中的一天來敷展咖提那衣,故在該天所敷展之衣也稱為咖提那。
敷展咖提那衣的所有程式必須在一天之內完成。這些程式包括接受布料、裁剪、縫製、染色、晾乾,以及在僧團當中進行分配與隨喜。
世尊在《律藏〃大品〃咖提那篇》中說:
ßAnujànàmi, bhikkhave, vassaüvuññhànaü bhikkhånaü kañhinaü attharituü. Atthatakañhinànaü
vo, bhikkhave, pa¤ca kappissanti - anàmantacàro, asamàdànacàro, gaõabhojanaü, yàvadatthacãvaraü, yo ca tattha cãvaruppàdo so nesaü bhavissatã'ti. Atthatakañhinànaü vo, bhikkhave, imàni pa¤ca kappissanti.û
“諸比庫,我允許已出雨安居的比庫們敷展咖提那[衣]。諸比庫,敷展咖提那對你們有五項許可:不邀請而行;不受持而行;結眾食;隨意衣;若那裡有衣,他可擁有它。諸比庫,敷展咖提那對你們有這五項許可。”(Mv.306)
因此,佛陀允許凡圓滿度過三個月前雨安居且參加隨喜敷展咖提那衣的比庫,在雨安居之後的五個月之內(從陽曆10月月圓日的翌日開始,直到下一年3月的月圓日為止)可享有五種功德:
1. 不用邀請而行 (Pc.46)
2. 不用受持三衣而行 (Np.2)
3. 結眾食 (Pc.32)
4. 隨其意欲而擁有衣 (Np.1)
5. 他能獲得在其安居之處僧團所得到之衣。
摘自《巴利語彙解》瑪欣德尊者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