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中國·藝術校園”兩岸三地優秀青少年文化交流藝術大會
一、活動宗旨
為歌頌中華民族的振興與騰飛,傳承中華民族悠久的文明史和璀璨的文化藝術,激勵當代青少年愛國,奮發,為中華的崛起和興旺發達而勤奮學習,弘揚和諧文化,建設藝術校園,展示中華優秀青少年的精神風貌。
二、活動背景
三、活動意義
為了積極對外展示我國當代青少年的精神風貌和內地在素質教育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促進同香港青少年在文化藝術方面的交流,增進了解,擴大共識,不斷提高兩地青少年的文化藝術水平,進而增強兩地互動和對外文化傳播的力度,並進一步加快內地人才走向國際、文化藝術融入世界的步伐,同時發掘、培養和推出內地青少年在文化藝術方面湧現出的人才新秀。
本著發現、推薦、選拔優秀藝術人才的宗旨,促進國際青少年文化交流,發展普及全國青少年藝術教育,挖掘更多的校園藝術精英,為內地與香港兩地青少年藝術愛好者提供一個交流技術、切磋學習的平台,通過本活動展示當代校園優秀藝術青少年的風采,培養他們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和良好的藝術修養,真正達到青少年民族文化活動交流及青少年藝術人才相互學習的目的,促進中華各民族文化繁榮將中華民族文化藝術精神融入世界多元文化藝術中。由中國青少年活動中心、中華青少年海外交流學會、香港青少年未來研究會、港澳青少年文化交流學會共同舉辦第三屆“和諧中國·藝術校園”兩岸三地優秀青少年(香港)文化交流藝術大會,為愛好藝術的兩岸三地優秀青少年搭建通向夢想的虹橋。
四、主辦單位:
中國青少年活動中心
中華青少年海外交流學會
港澳青少年文化交流協會
香港少年未來研究會
五、承辦單位:
香港華嘉國際傳媒有限公司
北京啟順和文化藝術交流中心
六、媒體支持:
中央電視台
中國教育電視台
鳳凰衛視
香港文匯報
香港大公報
香港經濟報
南華早報
七、活動地點:香港、澳門
八、活動時間:2011年1月21日—2011年1月25日
九、節目組織選送範圍:
各省(區、市)教育廳、局、文化局、群藝館、文化館、青少年宮、大、中、國小校、幼稚園、培訓中心、藝術表演團體及相關單位及個人。
十、參演要求:
凡熱愛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音樂、舞蹈、書畫與綜藝類等方面有一技之長的青少年,近年來在全國各級各類青少年音樂、舞蹈、書畫等比賽中湧現的優秀音樂、舞蹈、書畫等綜合類獲獎作品(個人及集體節目均可),或在藝術上有優秀天賦的青少年。
作品內容健康向上,形式多樣,題材新穎,具有獨特時代氣息及民族特色;強調自主創新的原創作品;選手不可以同時進行兩個不同節目的個人匯演活動。
十一、參演年齡、組別:
幼兒組:4-7周歲
少兒組:8-11周歲
少年組:12-18周歲
青年組:A組(19-22周歲)、B組(23-28周歲)
十二、申報要求:
1、填寫報名表
2、所申報節目獲得的獎項及證書複印件
3、參加此節目演出的學生及隨行家長身份證、戶口本複印件、1寸、2寸照片各一張
4、申報節目DVD光碟
5、申報材料,限於人力,一律不退,請自留備份
6、大中專院校及幼稚園師生均可報名參加本次活動
十三、活動內容:(具體活動內容另附行程表)
1、走進香港國民教育中心,參觀中心電影館、科技展覽館等,與師生互動、親身體驗和寓教於樂,與香港優秀青少年代表互動交流。
2、走進香港名校與師生交流,共同參與“百米藝術長卷” 創作。
3、錄製“和諧中國·藝術校園—兩岸三地優秀青少年(香港)文化交流藝術文藝晚會”,晚會擬在中國教育電視台播出。
4、遊覽香港迪士尼樂園、香港歷史博物館、淺水灣、維多利亞港夜景、澳門大三巴牌坊、媽閣廟等港澳著名景點。
(大會組委會將邀請相關媒體攝製組對本次活動進行全程跟蹤報導)
十四、表彰及榮譽:
1 優秀組織單位將頒發“青少年藝術人才培訓基地”稱號
2 優秀演出團體將被授予“和諧中國-全國優秀藝術校園”稱號
3 優秀組織單位的領導將被授予“和諧中國-全國優秀藝術教育先進工作者”稱號
4 優秀教師將被授予“和諧中國-全國優秀藝術校園優秀園丁”稱號
5 參加晚會的選手將擇優評選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及優秀獎四種獎項
十五、參會人員權益:
1 參與“和諧中國·藝術校園”走進香港名校與香港師生交流專題片的拍攝
2 獲贈與香港師生,領導及參會人員長達一米的巨幅合影
3 獲贈本次大會參會資格的珍藏證書
4 優秀組織單位、選手及優秀指導老師的風采和榮譽將入編《和諧中國·藝術校園 兩岸三地優秀青少年藝術家》
5 所有獲獎青少年將獲得由四個專業權威機構頒發的獲獎證書及獎盃
6 將對部分優秀青少年進行專訪與報導
7 部分一等獎節目將由組委會推薦給中央電視台或香港鳳凰衛視相關欄目組
8 參與在香港“百米藝術長卷”創作的大型公益活動
9 在港澳五天四夜期間享受三星或以上條件的酒店及八菜一湯的正餐
10 參觀遊覽香港迪士尼樂園,歷史博物館,維多利亞港夜景等香港著名景點
11 參觀遊覽澳門大三八牌坊,媽祖閣等澳門著名景點
12 港澳往返豪華大巴
13 獲贈活動全程紀念DVD一張
14 免費獲贈活動期間保險
十六、解釋權:
大會相關宣傳材料不構成對相關方的要約,最終解釋權歸大會組委會。
十七、活動經費:
本次大會活動經費由承辦單位香港華嘉國際傳媒有限公司、北京啟順和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採用贊助及相關形式籌措。本次活動不收任何形式報名費、評審費及參賽費。為使此次大會健康、有序地開展,所有參演人員、領隊及家長等陪同人員,均由大會組委會統一安排食宿及交通。(費用自理)
十八、活動時間安排:
推選報名:即日起至2010年12月20日止
節目審核:2010年12月20日至2010年12月25日
通知結果:2010年12月25日通知入選結果
活動時間:2011年1月21日—201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