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縣鄉鎮企業局,依法管理鄉鎮企業,維護鄉鎮企業合法權益;組織落實國家、省、市、縣有關鄉鎮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負責對全縣鄉鎮企業進行正確引導、積極扶持、有效規範、依法保護。
1、依法管理鄉鎮企業,維護鄉鎮企業合法權益;組織落實國家、省、市、縣有關鄉鎮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負責對全縣鄉鎮企業進行正確引導、積極扶持、有效規範、依法保護。
2、依照國家產業政策,擬定全縣鄉鎮企業發展規劃,指導鄉鎮企業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鄉鎮工業小區、園區建設。
3、指導鄉鎮企業體制改革、財務會計、組織鄉鎮企業統計工作。
4、指導鄉鎮企業合理開發利用資源、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鄉鎮企業開展招商引資和對外經濟、技術、貿易的交流與合作。
5、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鄉鎮企業的產品質量及標準化工作,提高鄉鎮企業產品質量和經營管理水平。
6、擬定有關鄉鎮企業技術改造和政策措施,指導鄉鎮企業技術創新和引進、開發、套用先進實用技術及科技成果。
7、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省、市、縣撥付的用於扶持鄉鎮企業發展的資金並實施監督。
8、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依照國家產業政策,擬定全縣鄉鎮企業發展規劃,指導鄉鎮企業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鄉鎮工業小區、園區建設。
3、指導鄉鎮企業體制改革、財務會計、組織鄉鎮企業統計工作。
4、指導鄉鎮企業合理開發利用資源、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鄉鎮企業開展招商引資和對外經濟、技術、貿易的交流與合作。
5、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鄉鎮企業的產品質量及標準化工作,提高鄉鎮企業產品質量和經營管理水平。
6、擬定有關鄉鎮企業技術改造和政策措施,指導鄉鎮企業技術創新和引進、開發、套用先進實用技術及科技成果。
7、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省、市、縣撥付的用於扶持鄉鎮企業發展的資金並實施監督。
8、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