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縣水利局

和田縣水利局位於和田縣,是一個職能部門,主要負責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嚴格落實自治區制定的水利政策,法規,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檔案,依法治水,管水。

機構簡介,機構技能,

機構簡介

1975年5月,和田縣人民政府水電局正式成立,2004年正式改為和田縣水利局,水利局機構一直延續至今。2004年更名和田縣人民政府水利局,根據和田縣水利系統目前工作實際情況,可分為局機關機構、局直屬各水管站機構,統屬和田縣人民政府水利局直接管理。縣水利局內設7個機關股(室),5個直屬水管站(水庫管理站)。
內設7個機關股(室)為:局辦公室、水政水資源辦公室、水土保持辦公室、水政監察大隊、和田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和田縣農村供水管理總站、和田縣農田灌溉管理總站。
5個直屬水管站(水庫管理站)為:和田縣英爾日克水庫管理站、和田縣東方紅水庫管理站、和田縣加麻達水管站、和田縣馬牙克水管站、和田縣蘇巴水管站。

機構技能

和田縣水利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水行政職能部門,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和河道、水庫,主管全縣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工作,負責全縣水利、水產行業的管理等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嚴格落實自治區制定的水利政策,法規,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檔案,依法治水,管水。
2、組織制訂全縣水利,水產業發展戰略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以及全縣河流,流域綜合規劃,經批准後負責監督實施。
3、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縣水資源和調查評價和監測;制定全縣水的中長期供需計畫及調配方案,並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取水許可證制度,統一發放取水許可證。歸口管理全縣節約用水管理工作,對水資源保護實施監督管理。受縣人民政府重託協調處理全縣水事糾紛。
4、主管全縣河道,水庫等水域及防洪工程,負責全縣主要河流,水庫的綜合治理及開發利用工作。
5、對全縣水利工程建設進行管理,負責組織建設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對全縣水利、水產綜合經營實行行業管理。管理全縣農村水利和鄉鎮供水、人畜飲水工作;主管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
6、配合有關部門制訂有關水利、水產業的財務政策及價格、稅收、信貸等經濟調節措施並組織實施,對水利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審計。
7、主管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及全縣水土保持工作。
8、對全縣水文工作實行行業管理。
9、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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