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區鹽務局是地區行署授權的鹽業工作主管部門,副處級事業單位,隸屬於地區經貿委,業務上接受自治區鹽務局指導,負責地區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和田地區鹽務局
- 性質:鹽業工作主管部門
- 等級:副處級
- 隸屬於:地區經貿委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國務院《鹽業管理條例》、《食鹽專營辦法》、《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鹽業管理條例》及其它鹽業法規、規章,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履行鹽業行政管理,鹽業行業管理、市場管理職能。
三、履行鹽政執法機構職能。
四、對全地區鹽礦開採、鹽廠改造、鹽業生產、銷售及質量進行統一管理和規劃。
五、履行行署和上級鹽業部門交辦的其它有關業務。
機構設定:
辦公室、鹽政科、財務科、運銷科、鹽政稽查隊。
領導介紹:
黃衛東,鹽務局局長。
附註:和田鹽業公司負責地區食鹽和各類鹽產品的供應工作,負責落實食鹽專營政策,與地區鹽務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