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區疾控中心首問責任制度

和田地區疾控中心首問責任制度
一、首問責任制是指人民民眾來訪、辦事或通過電話諮詢、反映問題、防病、就診諮詢時,在崗接受詢問的首位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
二、首問責任制按照“首問負責,對口接待”的原則,首問責任人不論詢問的內容與本人職責是否有關,都要熱情接待,不得以任何藉口推脫。
三、屬於首問責任人所在科室職責範圍的事項,要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不能當場辦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關辦理事項及所需材料和辦理方法。
四、不屬責任人職責範圍內但屬本單位其它科室職責範圍內的事項,要主動告知或引導到經辦科室。經辦科室無人時,應告知聯繫電話。
五、屬於業務不明確或涉及交叉業務的,首問責任人要及時請示領導,協調有關科室一同解決。
六、不屬於本單位職責範圍內的事項,要予以說明,並儘可能告知承辦部門。
七、對於民眾電話詢問或反映情況,要向來電者告知自己的姓名、職責,認真聽取來電的意見、要求和投訴舉報反映的問題,屬於自己業務範圍內的要認真做好登記和記錄,按程式和規定及時處理,不屬於業務範圍內的事項,要告訴來電反映情況的渠道及有關科室的電話。
八、首問責任人必須做到:熱情接待,耐心聽講,用語文明、規範,服務周到;嚴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歸我管”等語言敷衍搪塞或簡單生硬地對待服務對象的請求和詢問。
九、凡在接待中因態度惡劣引起糾紛或因不負責任產生不良後果,一經舉報查實,按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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