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區旅遊局崗位責任制》是和田地區旅遊局制定的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和田地區旅遊局崗位責任制
- 制定單位:和田地區旅遊局
和田地區旅遊局崗位責任制
為進一步完善局機關監督管理機制,提高機關工作效率。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根據和田行署《關於印發和田地區旅遊局職能配置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檔案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旅遊業政策、標準、規劃,結合新疆、和田實際研究制定和田地區旅遊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本地區各縣市旅遊工作。
(二)研究制定和田地區國際、國內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和田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
(三)負責和田地區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和田地區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引導旅遊產業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指導全地區旅遊基礎設施建設工作;負責全地區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
(四)負責全地區旅行社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賓館(飯店)、景區點、農家樂等旅遊企業進行相關等級評定及逐級推薦上報工作。
(五)承擔經營旅遊業務企事業單位的行業管理工作;管理旅遊涉外事務;承擔特種旅遊、紅色旅遊、特色旅遊等旅遊項目的規劃及相關管理工作。
(六)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
(七)負責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及評先創優工作;推進旅遊信息化建設工作。
(八)制定並組織實施旅遊人才規劃,負責旅遊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等級初審、上報工作;負責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等級初審上報工作。
(九)承辦地委、行署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定
下設辦公室、產業發展科、旅遊執法大隊三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職責:
1、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各科室、縣市旅遊局之間的業務關係;
2、負責文電、會務、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上級有關部門和局機關需督辦的工作;
3、承擔本局會議、信息、保密、提案辦理、接待、機要檔案、檔案印發、大事記、普法、人事、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編制、工資福利、幹部考核、公務員管理、工、青、婦、計生、綜合治理、倉管、車輛等工作;
4、組織研究全地區旅遊業發展戰略及運行中的問題,擬訂旅遊業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旅遊業法制建設,指導和協調旅遊業體制改革;
5、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產業發展科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旅遊管理政策、標準、規劃,組織編制和實施和田地區旅遊業發展規劃;負責本地區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負責招商引資、旅遊項目、旅遊基礎設施建設、對口支援相關工作;
2、負責和田地區旅遊安全生產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旅遊應急救援工作;監督、檢查旅遊保險、旅遊安全的實施工作;承擔假日旅遊的組織協調工作及日常事務;負責全地區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
3、負責全地區旅行社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審批經營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工作;負責審批地區外旅行社及國外和港澳地區旅行社在我地區開設旅遊分支機構工作;負責審核報批地區經營國際旅行社、國內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公司),負責我地區旅行社申請經營出國旅遊業務工作;負責全地區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管理工作;
4、負責本地區旅遊從業單位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特種旅遊、紅色旅遊、特色旅遊等旅遊項目的規劃及相關管理工作;負責飯店協會的日常工作;
5、負責對全地區旅遊車輛、旅遊商品、旅遊紀念品、社會餐館、旅館等進行行業指導和監督管理;
6、開展旅遊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等級初審上報工作;
7、負責優秀旅遊城市、旅遊強縣的創建申報等工作;
8、負責研究制定本地區國際、國內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本地區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促銷活動,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
9、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旅遊執法大隊
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三、崗位責任
(一)黨組書記、副局長職責
主持局黨組全盤工作。主管黨務、社會穩定和綜合治理等工作。
(二)黨組副書記、局長職責
主持旅遊局業務全盤工作。主管旅遊規劃、宣傳促銷、節慶活動、對口支援、招商引資、安全生產等工作。
(三)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調研員職責
分管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機關黨支部工作。
(四)黨組成員、副局長職責
分管辦公室,負責財務、精神文明建設、機關效能考核、扶貧工作等。
(五)黨組成員、副局長職責
分管北京市旅遊對口支援項目、資金、人才培訓及和墨洛四縣市北京援助旅遊項目建設工作。
(六)黨組成員、副局長職責
分管安徽省旅遊對口支援項目、資金、人才培訓及皮山縣安徽援助旅遊項目建設工作。
(七)副調研員職責
分管業務科,負責項目建設、市場管理、安全生產及旅遊協會、行業政策法規調研等工作。
(八)副調研員職責
分管旅遊宣傳促銷和市場推廣策劃、旅遊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九)辦公室主任職責
1.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各科室、縣市旅遊局之間的業務關係;
2.負責文電、會務、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上級有關部門和局機關需督辦的工作;
3.承擔本局會議、信息、保密、提案辦理、接待、機要檔案、檔案印發、大事記、普法、人事、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編制、工資福利、幹部考核、公務員管理、工、青、婦、計生、綜合治理、倉管、車輛等工作;
4.組織研究全地區旅遊業發展戰略及運行中的問題,擬訂旅遊業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旅遊業法制建設,指導和協調旅遊業體制改革;
5.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辦公室科員職責
1.配合辦公室主任做好文電、會務、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
2.配合辦公室主任做好本局會議、信息、保密、提案辦理、接待、機要檔案、檔案印發、普法、福利、工、青、婦、計生、綜合治理等工作;
3.局領導及辦公室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產業發展科科長職責
在分管旅遊業務工作的指導下,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旅遊管理政策、標準、規劃,負責本地區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負責招商引資、旅遊項目、旅遊基礎設施建設、對口支援相關工作;
2.負責和田地區旅遊安全生產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旅遊保險、旅遊安全的實施工作;承擔假日旅遊的組織協調工作及日常事務;負責全地區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
3.負責全地區旅行社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審核報批地區經營國際旅行社、國內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公司),負責我地區旅行社申請經營出國旅遊業務工作;
4.負責本地區旅遊從業單位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特種旅遊、紅色旅遊、特色旅遊等旅遊項目的規劃及相關管理工作;負責飯店協會的日常工作;
5.負責對全地區旅遊商品、旅遊紀念品、星級賓館等進行行業指導和監督管理;
6.開展旅遊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等級初審上報工作;
7.負責優秀旅遊城市、旅遊強縣的創建申報等工作;
8.負責研究制定本地區國際、國內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本地區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促銷活動,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
9.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二)產業發展科副科長職責
1.負責旅遊網站信息、資料上傳工作;
2.負責和田旅遊微博信息發布、受理諮詢等工作;
3.配合做好旅遊景區、農家樂、星級賓館評定工作;
4.局領導及科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三)產業發展科科員工作職責
1.配合做好旅遊招商引資、旅遊項目、旅遊基礎設施建設、對口支援相關工作;
2.配合做好旅遊安全生產的管理、監督、檢查旅遊等工作;承擔假日旅遊的組織協調工作及日常事務;負責全地區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
3.配合做好本地區旅遊項目的規劃及相關管理工作;
4.配合做好全地區旅遊商品、旅遊紀念品行業指導和監督管理;
5.配合做好旅遊教育、培訓工作;
6.局領導、科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四)產業發展科科員職責
在分管旅遊業務工作的指導下,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承擔假日旅遊的組織協調工作及日常事務;負責全地區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
2.負責全地區旅行社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審核報批地區經營國際旅行社、國內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公司),負責我地區旅行社申請經營出國旅遊業務工作;
3.配合做好本地區鄉村旅遊相關工作;
4.局領導及科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五)旅遊執法大隊副隊長職責
1.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2.完成會計相關職責;
3.完成局領導及辦公室主任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十六)財務室科員的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會計法》,遵守財經紀律、財政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
2.按照“現金管理條例”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和銀行結算收付業務。
3.嚴把憑據審核關。審核報銷憑證的有效性、真實性以及審批手續是否完善,認真核對憑據內容的數量、單價、大小寫金額,保證付款金額準確無誤。
4.按時完成工資、各類津貼的發放工作,社會保險繳費、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工作。
5.對各項收支業務及時入帳。及時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結出餘額,做到日清月結。定期與銀行核對存款餘額,做到帳款、帳帳相符。
6.按規定及時辦理收費項目及收費許可證的年檢工作。
7.管好保險柜,不得隨意將密碼、鑰匙轉告、轉交他人。
8.負責各種財務票據及重要空白憑證的保管、領用及核銷。對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據必須嚴格管理,設定專門登記簿,按規定手續辦理領用註銷手續。
9.完成局領導及辦公室主任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