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條,為確保承諾制度的有效實施,地區人口計生委還公布了監督電話,虛心接受社會監督,及時處理違諾事件,可通過以下渠道投訴或舉報;投訴地址:和田地區人口計生委。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對署名舉報的,自收到舉報投訴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投訴舉報人反饋查辦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和田地區人口計生委各項辦事制度
- 發表時間:2015-5-5
和田地區人口計生委各項辦事制度
信息來源:和田地區人口計生委
首問責任制
第一條本機關工作人員均屬“首問負責制度”範圍。
第二條外單位到地區人口計生委辦理或諮詢有關事務時,所詢問的第一人即為首問責任人。
第三條首問責任人要熱情服務,認真解答服務對象提出的有關問題,屬於首問責任人職權範圍內的事,要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辦理的,應按“一次性告知”的要求,耐心做出解釋,並告知辦理要求。
第四條服務對象提出的問題不屬於首問責任人職權範圍的,首問責任人應向相關的經辦人或分管領導詢問並給予答覆,或將服務對象提出的問題轉交人口計生委相應的科室辦理。
第五條所辦的事不屬於本單位範圍內的,首問責任人要給予耐心說明解釋,並儘可能提供所辦理部門的電話、地址等。
第六條服務對象提出的問題不屬於首問責任人職權範圍,也不屬於地區人口計生委其他科室工作範圍,首問責任人無法轉辦或解釋的,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並提出處理的建議。
第七條屬於本委責任範圍內重大事項的(如群體上訪、危及生命等),首問責任人要及時報告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
第八條首問人對管理服務對象電話諮詢,也按上述原則給予答覆。屬於舉報投訴的,應將反映的事項、舉報投訴人姓名、聯繫電話等要素記錄在冊。
第九條單位、科室負責人為落實首問責任制第一責任人,應以身作則、帶頭執行首問責任制,全面落實首問負責制。對民眾投訴落實首問負責制工作不力、社會反映較差的,要給予通報批評;對違反首問負責制規定的,按責任追究制度進行責任追究。
限時結辦制
第一條對基層或有關部門來訪來電要求解決的事情無論大小,都要認真辦理,能力及班裡的馬上辦,一是不能立即辦理的也要限時辦,不能辦的事要耐心解釋清楚。
第二條基層上報,須本委批覆或轉報的事項,一般應在七個工作日內辦結。
第三條上級機關或有關部門要求答覆的事,或要求提供有關資料、數據的來文、函等,要嚴格按照內容要求,在規定時限內辦結,如無時限要求的也應儘快辦理,以免遺漏,一般不超過15個工作日。
第四條對管理服務對象要求辦理的事項,在手續完備、材料齊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經辦人員應當即予以辦理,並在承諾期內將事項辦結。
第五條能當日解決的事情當日解決;能當場辦結的工作應當場辦結;無法在短時間辦好的工作,要向當事人說明理由,並告知具體的辦結時間。
第六條上級領導批示和本單位領導的批示件,必須按批示的規定期限辦結,並保證辦理質量。
第七條對一些特別重大、時間緊或需多個部門配合的工作,應上報請示,由領導做出統一安排。特殊情況的,經委黨組研究或主要領導批准,可以適當延長辦結時間。
一次性告知制度
第一條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局機關科室,對服務對象前來諮詢或辦理業務,承辦人應按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一次性告知明白的工作制度。
第二條基層或民眾到機關辦事時,承辦人應當場審核其有關手續和材料,對即時辦理的事項要即時辦理;對手續、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是行政許可範圍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補充的全部內容,不是行政許可範圍的按規定期限辦理。申請人按告知的要求補充後,經辦人員應及時予以辦理;由於法律、法規等明確規定不能辦理的,應一次性告知服務對象不能辦理的原因。
第三條如遇服務對象訴求事項涉及多個部門,或不了解需要辦理哪些手續、材料,或相關法律、法規不明確等特殊情況,經辦人應及時告之、解答或幫助諮詢,使其知悉有關情況,不得一推了之。
第四條 對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項,經辦人員在向服務對象一次性告知時,除電話諮詢可用口頭形式告知外,其他一律以書面形式告知,並存檔備查。
第五條 經辦人員要認真履行一次性告知義務,對因沒有做到一次性告知或告知情況不清楚,造成服務對象往返多次辦理的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或誡勉教育;如被民眾投訴且被確認為有效投訴的責任人,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服務承諾制
第一條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民眾滿意為衡量工作的唯一標準,真心誠意服務民眾、服務基層。
第二條依法行政,提高效率。嚴格遵循工作程式,規範行政管理,簡化辦事手續,提高行政效率;加強計畫生育免費項目的監督、管理,對發現系統內的亂收費、亂罰款問題,嚴格進行查處;
第三條搞好諮詢活動,提高諮詢質量。認真解答廣大民眾關於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生殖保健、優生優育等方面的問題,並設立諮詢電話,做到熱情服務,滿意為止。
第四條加強信訪工作,提高辦事質量。一是認真處理民眾來訪所反映的各類問題,在30日將處理情況答覆投訴人。
第五條堅決執行首問責任制,對違反首問責任制的個人,經查實,第一次,在單位內部通報批評,並取消本人年度評優評先資格;第二次,視情節輕重,給予誡勉或下崗處理。
第六條嚴格鑑定程式,搞好病殘兒鑑定。鑑定結束後,30日內通知所在縣市計生委,由所在縣市計生委張榜公布鑑定結果。無異議的,安排再生育,如需特殊檢查則60日內通知結果。
第七條堅持依法行政,規範行政行為。嚴格執行《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等法律法規,做到嚴格文明執法,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