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浩特市和平街辦事處(和平街辦事處)

烏蘭浩特市和平街辦事處

和平街辦事處一般指本詞條

烏蘭浩特市和平街辦事處,是烏蘭浩特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受中國共產黨烏蘭浩特市委員會、市政府領導,行使政府賦予的各項職權,為正科級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蘭浩特市和平街辦事處
  • 性質:財政撥款的行政單位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黨政機構,內設機構,下轄社區,

主要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抓好黨的思想、組織、宣傳、作風建設,充分發揮群團組織作用,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2、根據市委、政府對全市發展的總體要求,研究擬定街道辦事處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抓好轄區個體私營經濟為主的街道經濟,積極培育稅源,加強地方稅代征工作。
4、加強街道辦事處城市管理職能;負責抓好所轄區環境綜合整治、環境保護和全方位的管理工作。
5、大力加強社區建設,開展社區服務,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區服務體系,切實提高為企業和居民服務質量;組織開展好社區教育、民眾文化、衛生、科普和社區體育等活動;指導居民委員會的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充分發揮居委會在宣傳法律、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應盡義務等方面的作用。
6、興辦社區福利事業,負責做好擁軍優屬,防災救災、扶困助殘、社會救濟,殯葬、婚姻,社會保障、勞動就業,外來流動人員管理等工作。
7、宣傳貫徹執行國家計畫生育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本轄區的人口與計畫生育管理工作。
8、領導和管理街道辦事處人民武裝部工作。負責民兵、預備役人員的登記、統計工作;協助有關單位做好預備役、徵兵工作。
9、貫徹執行社會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結合本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制定工作計畫和實施方案;檢查、指導、督促屬地各部門和單位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0、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畜禽防疫和畜禽統計工作。
11、完成市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烏蘭浩特市和平街辦事處
標誌

機構設定

黨政機構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
負責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日常運轉工作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人大、政協相關工作;負責黨工委、辦事處決策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人事、財務、武裝、保密、檔案、金融、經管等工作,承接市委辦、政府辦交辦工作。
辦公地點:和平街11委,和平街辦事處406、408
負責人:綜合辦主任 胡本榕 副主任:吳海鵬
(二)基層黨的建設辦公室
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和群團工作;負責宣傳、意識形態、文化體育旅遊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統一戰線、民族宗教、老幹部等工作。
辦公地點:和平街11委,和平街辦事處409
負責人:主任 周影 副主任:連歡歡
(三)城市管理辦公室
負責轄區內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小區物業、公共設施管理、社區建設、園林氣象等工作;負責街道組織實施的建設工程的預算審校、招投標等工作;負責轄區內防汛抗旱工作;綜合協調公共衛生、動物防疫和“創城”等相關工作;協助做好轄區內的城鎮建設規劃、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和轄區內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小區規劃驗收等工作;協助開展市場監督、環境保護、老舊小區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辦公地點:和平街11委,和平街辦事處504
負責人:楊賓
(四)社會事務辦公室
負責民政、衛生、教育、科技、殘聯、紅十字會、統計、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等社會事務性工作。
辦公地點:和平街11委、和平街辦事處501
負責人:高劍
(五)平安建設辦公室
負責應急管理、信訪維穩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負責格線化、社會治理現代化等工作。
辦公地點:和平街11委,和平街辦事處409
負責人: 徐建東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包括烏蘭浩特市和平街黨群服務中心(掛烏蘭浩特市和平街便民服務中心、烏蘭浩特市和平街退役軍人服務站、烏蘭浩特市和平街新時代文明實踐所牌子)。
烏蘭浩特市和平街黨群服務中心主要職責
(1)負責黨員民眾服務項目的整體設定、安排和調度,為黨員和民眾提供綜合性服務支撐平台。
(2)負責聯繫、服務轄區黨員,開展組織生活和黨員活動。
(3)負責黨群服務各類活動場所的功能規劃、管理和維護。
(4)負責求職登記、就業服務、養老金髮放、社會保險關係連續、勞動保障事務代理等綜合便民審批服務工作;承擔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扶持、優撫幫扶、走訪慰問、信訪接待、權益保障等事務性工作;負責擁軍優屬等工作。
(5)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街道新時代文明實踐和志願服務工作。
(6)貫徹執行上級關於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決議、決定,圍繞街道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
(7)承擔轄區內主要街道、廣場和公園以外的公共綠化美化、綠化樹木管護和植樹任務;對轄區內的單位庭院綠化、規劃、設計等進行指導。
(8)組織轄區居民開展各種健康向上的文化、體育、衛生活動。承擔婦幼衛生健康、出生缺陷干預、計畫生育技術及教育、科技等有關服務工作。辦好轄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9)協助維護社會治安,配合做好“兩勞”釋放人員以及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管制、緩刑、假釋、保外就醫人員的幫教和常住、暫住人口的登記工作,協調民間糾紛,做好疏導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10)對轄區內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監管和指導,牽頭組織指導成立業主委員會,並對業主委員會實施指導、協調和監督。受理轄區內物業服務活動中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投訴,協調處理物業服務活動中出現的糾紛。
辦公地點:烏蘭東街吉慶德大藥房對面(原就業局)二樓
負責人:董艷玲

下轄社區

和平街辦事處下設7個社區
紅雲社區:烏蘭東街吉慶德大藥房對面(原就業局)二樓 負責人:孟玉英
紅都社區:和平街11委,和平街辦事處三樓 負責人:王婷
紅浦社區:烏蘭東街吉慶德大藥房對面(原就業局)二樓 負責人:王春苹
紅通社區:紅雲花苑小區內 負責人:苑詩婷
紅仁社區:利民小區院內 負責人:王麗
濱河社區:和平街濱河小區院內 負責人:劉慧靚
南濱河社區:南濱河和諧小區三號樓東側 負責人:籍雲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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