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和平縣司法局
- 隸屬:和平縣政府
- 地區:和平縣
- 機構:司法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二)負責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根據省地方稅務局下達的稅收任務和我縣國民經濟發展規劃以及預算安排的要求,編制年度地方稅收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有關規費、基金、附加的徵收管理,制定相關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
(四)按照省、市地方稅務局要求,組織實施地方稅收和有關規費(基金)征管改革,建立科學、嚴密、高效的地方稅收和有關規費(基金)征管體系,貫徹執行省、市地方稅務局制定的地方稅收和有關規費(基金)征管的具體規定、辦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相關具體徵管辦法或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有關地方稅收和有關規費(基金)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組織辦理地方稅收和有關規費(基金)減免等具體事項。
(五)負責地方稅收和有關規費(基金)的稽查;制定全縣地方稅收和有關規費(基金)稽查的實施意見和辦法;負責全縣所涉地方稅費舉報及大要案的查處,負責與公安相關部門的聯絡工作。
(六)負責地稅系統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和文化建設工作。
(七)組織開展稅收宣傳、政策輔導、諮詢服務、地方稅收法律救濟和政策理論研究;開展地方稅政工作的調查研究;負責對註冊稅務師的管理,規範稅務代理行為。
(八)負責地方稅費納稅服務工作;負責地稅納稅服務志願者組織的管理;負責地稅系統質量管理體系建設。
(九)承辦省、市地方稅務局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何育文
辦公地址
河源市源城區沿江東路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