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醫療保障局是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地區黨委關於醫療保障工作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縣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醫療保障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和自治區、地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障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落實自治區、地區醫療保障相關政策、規劃和標準;執行自治區、地區醫療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大額醫療補助、公務員醫療補助、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離休人員和優撫對象醫療保障政策、管理辦法。
(二)貫徹落實自治區、地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落實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編制全縣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
(三)貫徹執行地區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落實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執行地區貫徹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執行地區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監督實施,執行自治區制定的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執行自治區、地區醫藥服務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指導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五)執行地區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執行動態調整機制。
(六)組織實施地區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生育保險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跨省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執行自治區、地區疆內異地就醫和費用結算政策。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地區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八)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
縣醫療保障局執行落實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與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醫療保障檔案科牌子)
(二)醫療保障基金財務科
(三)醫療保障信息科
(四)定點機構協定管理科
(五)醫療保障待遇覆核科
(六)醫療保障經辦服務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