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財神

胡樸安《中華全國風俗志》下編“江蘇”記泰縣亦有一泰山,山麓有和合財神廟,香火頗盛。並有借錢之說,並非鈔票銀元,只是錫箔粘成之元寶。進香者將紙元寶攜至家,供於神桌,每日焚香禱祝。至次年正月初四,復將元寶送還廟中,謂為還債,另加利錢元寶一個。於是廟中紙元寶愈積愈多。按:此即“和合二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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