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皇帝處分軍國政刑誥》是唐代李旦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命皇帝處分軍國政刑誥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旦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命皇帝處分軍國政刑誥
大寶之尊,諒非為己,神器之重,必在與能。自昔興王,率繇茲道。我國家運光五聖,業盛百齡,大賚洽於人心,淳風偃於區外。而道不常泰,時更小屯。朕以菲薄,屬茲多難,仰讓王之宿志,順公議於群情。丕業既康,天保斯定。皇帝神武攸縱,睿哲克躋,安宗社於綴旒,拯生人於在溺,用遵內禪,令總朕師,夙夜在勤,政刑益理。昨者奸臣構釁,潛髮禁闈,凶黨布於蕭牆,飛變聞於帷扆,朕慮深倉卒,受命討除。皇帝遂與岐王范、薛王業等,勵茲孝心,率彼義勇,戮鯨鯢於闕下,掃欃槍於天路。元惡大憝,罔不伏誅。人神用康,功業彌廣,信可總璇衡之大政,守國家之鴻緒。能事備矣,朕又何憂?自今已後,軍國政刑,一事已上,宜並取皇帝處分。其歧王范、薛王業,宜各加實封一千戶。朕方閒居大庭,緬懷汾水,無為養志,以遂素心。凡百卿士,以洎黎庶,宜體朕懷,各盡誠節,布告遐邇,鹹使聞知。
作者簡介
李旦(662—716),唐高宗李治第八子。前後兩次稱帝,共在位2年,禪位於玄宗李隆基,後病死,終年55歲,葬於橋陵(今陝西省城縣西北30里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