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對檢察機關防止冤錯命案進行了理性思考,並提出防止冤錯命案的一系列措施。一是準確定位,要發揮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中流砥柱”作用。二是以“準”為核心,堅持客觀證據的審查模式和方法,嚴把事實關和證據關。三是根據“檢察一體”原則,組建以“捕、訴、技密切結合的協作機制”。四是堅決排除非法證據。五是堅持“無罪推定”的原則,正確地適用“疑罪從無”的處理方法。
基本介紹
- 書名:命案與檢察
- 類型:人文社科
- 出版日期:2014年1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7511858082, 9787511858085
- 作者:劉在賢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頁數:218頁
- 開本:16
- 品牌:中國法律出版社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命案與檢察》從我國冤假錯命案的現狀和問題出發,認真進行反思,結合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職能,提出了防止和嚴禁冤假錯命案的改革措施。我認為,對在辦理命案中的檢察環節,無論從理念,還是辦案的程式設計,作者提出的觀點與措施均有創建,不僅有學術價值,對實踐更有指導意義。
作者簡介
劉在賢,1954年4月出生,河南省正陽縣人。歷任遂平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駐馬店分(市)院副檢察長,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委員、公訴處處長,南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等職。河南省首批檢察業務專家。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冤案掃描中的檢察思考
一、近年來發現的國內冤假錯命案
(一)被害人“亡者歸來”
(二)真兇現身
(三)司法機關主動糾錯
二、對13起冤假錯案件基本情況的分析
(一)單獨犯罪多,共同犯罪少
(二)被告人大多處於社會階層的中下層
(三)犯罪嫌疑人多因與被害人有某種關係而被認為涉嫌犯罪
(四)案件發生地既有經濟發展水平一般的地區
也有東部發達地區
(五)被告人在宣告無罪前,多數沒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六)刑訊逼供普遍並且情況嚴重
(七)無罪證據得不到應有的重視
三、域外刑事錯案以及對我們的啟示
(一)域外刑事錯案介紹
(二)為什麼冤假錯命案古今中外都無一倖免
(三)啟示
第二章 刑事司法體制的歷史沿革與我國命案辦理的現狀
一、中國刑事司法制度的沿革
(一)奴隸社會刑事司法制度
(二)封建社會刑事司法制度
二、外國刑事司法制度的歷史沿革
(一)外國古代刑事司法制度
(二)外國中世紀刑事司法制度
(三)近代訴訟模式和自由心證制度
三、中西方辦理刑事案件的異同
四、我國命案辦理整體趨勢在不斷發展進步
(一)對命案的重視程度以及命案的偵破能力水平逐步提升
(二)司法制度不斷趨於完善
(三)刑事科學技術在借鑑中快速發展
五、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權利的保護程度以及偵查的科學化、規範
化、精細化程度是我國與西方已開發國家的主要差距
第三章 當前我國命案辦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命案辦理的中國式“潛規則”
二、思想理念上的準備不足
(一)對命案的重視程度始終沒有達到應有的高度
(二)無罪推定尚未深入人心
三、輿論審判與民憤
四、當事人的壓力
五、現在的法學教育沒有解決好司法人員解決實務問題的能力
六、證據問題是命案辦理的根本問題
七、偵查機關存在的問題
(一)命案偵查工作方面
(二)現行命案偵查機制存在的問題
八、命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缺乏有效辯護
(一)刑辯律師積極性低
(二)命案辯護律師的專業素質有待提高
(三)合理的辯護意見得不到採納
第四章 檢察機關在命案辦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認識方面的問題
(一)把命案辦理和其他一般案件同等對待
(二)命案質量出現問題和檢察機關沒有太大關係
(三)對於有可能是非法取得的口供是認可的
二、審查逮捕環節的問題
(一)檢察機關對於命案審查逮捕的時間不足
(二)檢察機關的審查逮捕決定缺少靈活度
(三)批准逮捕的後果嚴重
三、審查起訴環節的問題
(一)存在工序心理、過渡心理
(二)退回補充偵查措施效果很差
(三)自行偵查能力弱
(四)對於決定存疑不訴的案件監督乏力
(五)審判監督乏力
(六)非法證據排除缺乏操作程式
四、辦案體制方面的問題
五、隊伍專業化、業務素質方面的問題
(一)隊伍專業化程度不足
(二)業務素質方面存在的問題
第五章 對檢察機關防止冤假錯命案工作的若干思考
一、要找準一個定位——中流砥柱
二、要把握一個關鍵——審查批准逮捕
(一)以“準”為核心,把好事實關
(二)以市級院偵查監督部門為主體,辦理命案的審查逮捕工作
(三)穩妥靈活使用附條件逮捕措施
(四)對於逮捕決定執行情況,必須加強監督
三、要著重抓好六個方面
(一)認真解決好認識問題
(二)要做好出席命案現場工作
(三)要進一步加強審查起訴工作
(四)要建立一支專門辦理一審命案的檢察官隊伍
(五)建立捕、訴、技密切協作機制,準確及時解決現場勘查和法醫鑑定問題
(六)要強化監所檢察部門監督職能作用
第六章 “刑事案件冤假錯案防範機制構建”研討會上的發言及對專家點評的回應
一、關於命案辦理新機制工作的探索與思考
(一)創新命案辦理工作機制的動因
(二)對命案辦理工作現狀的反恩.
(三)命案辦理新機制的內容
(四)命案辦理新機制的運行成效
(五)命案辦理新機制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二、與會專家的發言與點評
(一)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陳國慶先生髮言與點評
(二)中國人民大學教授何家弘先生髮言與點評
(三)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正廳級檢察員王軍先生髮言與點評
(四)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許身健先生髮言與點評
(五)最高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廳廳長袁其國先生髮言與點評.
(六)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廳長萬春先生髮言與點評
(七)全國律協刑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翟建先生髮言與點評
(八)最高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長王曉東發言與點評
(九)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所長王守安先生髮言與點評
(十)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陳光中先生髮言與點評
三、對各位專家點評的回應
第七章 附錄
一、交通肇事背後的兩起命案
二、姚靜麗、姚青松涉嫌故意殺人罪案
三、南陽檢察機關對命案機制的探索
參考文獻
一、近年來發現的國內冤假錯命案
(一)被害人“亡者歸來”
(二)真兇現身
(三)司法機關主動糾錯
二、對13起冤假錯案件基本情況的分析
(一)單獨犯罪多,共同犯罪少
(二)被告人大多處於社會階層的中下層
(三)犯罪嫌疑人多因與被害人有某種關係而被認為涉嫌犯罪
(四)案件發生地既有經濟發展水平一般的地區
也有東部發達地區
(五)被告人在宣告無罪前,多數沒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六)刑訊逼供普遍並且情況嚴重
(七)無罪證據得不到應有的重視
三、域外刑事錯案以及對我們的啟示
(一)域外刑事錯案介紹
(二)為什麼冤假錯命案古今中外都無一倖免
(三)啟示
第二章 刑事司法體制的歷史沿革與我國命案辦理的現狀
一、中國刑事司法制度的沿革
(一)奴隸社會刑事司法制度
(二)封建社會刑事司法制度
二、外國刑事司法制度的歷史沿革
(一)外國古代刑事司法制度
(二)外國中世紀刑事司法制度
(三)近代訴訟模式和自由心證制度
三、中西方辦理刑事案件的異同
四、我國命案辦理整體趨勢在不斷發展進步
(一)對命案的重視程度以及命案的偵破能力水平逐步提升
(二)司法制度不斷趨於完善
(三)刑事科學技術在借鑑中快速發展
五、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權利的保護程度以及偵查的科學化、規範
化、精細化程度是我國與西方已開發國家的主要差距
第三章 當前我國命案辦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命案辦理的中國式“潛規則”
二、思想理念上的準備不足
(一)對命案的重視程度始終沒有達到應有的高度
(二)無罪推定尚未深入人心
三、輿論審判與民憤
四、當事人的壓力
五、現在的法學教育沒有解決好司法人員解決實務問題的能力
六、證據問題是命案辦理的根本問題
七、偵查機關存在的問題
(一)命案偵查工作方面
(二)現行命案偵查機制存在的問題
八、命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缺乏有效辯護
(一)刑辯律師積極性低
(二)命案辯護律師的專業素質有待提高
(三)合理的辯護意見得不到採納
第四章 檢察機關在命案辦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認識方面的問題
(一)把命案辦理和其他一般案件同等對待
(二)命案質量出現問題和檢察機關沒有太大關係
(三)對於有可能是非法取得的口供是認可的
二、審查逮捕環節的問題
(一)檢察機關對於命案審查逮捕的時間不足
(二)檢察機關的審查逮捕決定缺少靈活度
(三)批准逮捕的後果嚴重
三、審查起訴環節的問題
(一)存在工序心理、過渡心理
(二)退回補充偵查措施效果很差
(三)自行偵查能力弱
(四)對於決定存疑不訴的案件監督乏力
(五)審判監督乏力
(六)非法證據排除缺乏操作程式
四、辦案體制方面的問題
五、隊伍專業化、業務素質方面的問題
(一)隊伍專業化程度不足
(二)業務素質方面存在的問題
第五章 對檢察機關防止冤假錯命案工作的若干思考
一、要找準一個定位——中流砥柱
二、要把握一個關鍵——審查批准逮捕
(一)以“準”為核心,把好事實關
(二)以市級院偵查監督部門為主體,辦理命案的審查逮捕工作
(三)穩妥靈活使用附條件逮捕措施
(四)對於逮捕決定執行情況,必須加強監督
三、要著重抓好六個方面
(一)認真解決好認識問題
(二)要做好出席命案現場工作
(三)要進一步加強審查起訴工作
(四)要建立一支專門辦理一審命案的檢察官隊伍
(五)建立捕、訴、技密切協作機制,準確及時解決現場勘查和法醫鑑定問題
(六)要強化監所檢察部門監督職能作用
第六章 “刑事案件冤假錯案防範機制構建”研討會上的發言及對專家點評的回應
一、關於命案辦理新機制工作的探索與思考
(一)創新命案辦理工作機制的動因
(二)對命案辦理工作現狀的反恩.
(三)命案辦理新機制的內容
(四)命案辦理新機制的運行成效
(五)命案辦理新機制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二、與會專家的發言與點評
(一)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陳國慶先生髮言與點評
(二)中國人民大學教授何家弘先生髮言與點評
(三)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正廳級檢察員王軍先生髮言與點評
(四)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許身健先生髮言與點評
(五)最高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廳廳長袁其國先生髮言與點評.
(六)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廳長萬春先生髮言與點評
(七)全國律協刑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翟建先生髮言與點評
(八)最高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長王曉東發言與點評
(九)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所長王守安先生髮言與點評
(十)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陳光中先生髮言與點評
三、對各位專家點評的回應
第七章 附錄
一、交通肇事背後的兩起命案
二、姚靜麗、姚青松涉嫌故意殺人罪案
三、南陽檢察機關對命案機制的探索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