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蘭區商務糧食局是呼蘭區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商務糧食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蘭區商務糧食局
- 行政編制:14名
- 內設機構:6個
- 隸屬於:區人民政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將原糧食局的職責、原中小企業局的商貿流通管理職責,整合劃入商務糧食局。
(二)加強內貿工作,推動內外貿融合,搞好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大力發展現代流通,促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加強多邊和區域經貿合作,推進貿易便利化,維護公平的對外貿易秩序,為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供良好服務。
(三)加強對糧食(含食用油、鹽,下同)戰略性問題的研究,完善健全糧食儲備和監測預警體系及應急機制;加強對糧食購銷和儲備糧管理的指導協調,提高糧食供應的保障能力。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商貿流通和糧食工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編制全區商貿流通和糧食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服務業的改革和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負責編制全區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商貿服務業健康發展;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區大宗商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推動城市商業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有關流通領域投資項目;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負責牽頭協調全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全區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
(五)承擔組織實施全區重要消費品(含糧、油、鹽,下同)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全區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酒類、肉類等主要生活用品和畜禽屠宰、特殊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
(六)負責區級儲備糧行政管理工作,對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實施監督檢查;牽頭組織實施國家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糧食收購預案;負責救災糧、軍供糧、以工代賑糧等政策性糧食的管理和供應;提出收購、儲存、動用儲備糧的建議。
(七)負責糧食收購市場管理和準入標準的監督檢查;負責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購銷、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以及執行糧食流通統計制度和糧食供求、質量、價格等信息制度的監督檢查。
(八)負責組織實施商貿和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糧食代收、代儲、代運工作。
(九)承擔區屬流通企事業單位的行業管理工作,並負責對其國有資產轉移、變現等認定、審核工作。
(十)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力和義務,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黨群辦牌子)
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局機關政務運行和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組織實施;負責以部門名義下發檔案的審核、制發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秘書事務、文書檔案、公共關係、提案和議案辦復、保密、信訪、安保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機關公共事務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人事、勞資管理工作;負責黨群、紀檢監察和老幹部工作。
(二)購銷企業指導科
負責貫徹執行糧食工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編制全區糧食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糧食收購市場管理和準入標準的監督檢查;負責區級儲備糧、國家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糧食行政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實施政策性糧食收購預案,對其收購數量、儲存、調運實施監督檢查;負責救災糧、軍供糧、以工代賑糧等政策性糧食的管理和供應;指導全區國儲糧、議價糧、代收糧的收購、烘乾晾曬、保管、運輸管理工作;負責糧食員的管理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
負責全系統商品流轉、財務計畫的編制、監督、審計,檢查資金的來源、運用及現金管理工作;指導基層企業財務工作,編報財務預算、決算;負責對財經紀律執行情況及法人代表離職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國有資產轉移、變現等認定、審核工作。
(四)質價指導科
負責對區級政策性糧食及全系統商品糧油質量標準、價格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糧油食品的衛生監測、糧情監測、糧油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監測分析全區糧食市場運行和供求狀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全系統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商貿綜合科
負責商貿流通業務指導、體制改革工作和商貿流通業發展情況的蒐集、整理及經濟運行情況的調研分析;負責行業發展、商業網點布局規劃的編制,對現代流通模式的發展、流通網路及城市商業體系建設提出建議;負責商貿流通市場監測及調控工作;負責商貿經濟各項業務指標完成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指導協調商業、物資、醫藥、外貿工作;負責對畜禽屠宰管理、酒類專營、成品油、煤炭及重要生產資料經營、拍賣典當等特殊流通行業的監督檢查工作;做好與省市業務主管部門、區屬相關部門的溝通及其他涉及商貿流通的工作。
(六)行政執法科
負責商貿流通領域和糧食產業各項法律、法規的宣傳與貫徹執行工作;牽頭協調全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負責推動全系統誠信建設工作;負責對糧食收購資質、鹽業專營、等流通行業的監管工作;負責相關業務行政審批和執法的層級監督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區商務糧食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工勤人員控制數2名;領導職數:處級職數4名,其中正處級1名、副處級3名;正科級職數6名。
其他事項
(一)原隸屬中小企業局的重要生產資料管理辦公室、畜禽屠宰管理所、酒類專賣管理局和原隸屬糧食局的鹽業管理局劃歸商務糧食局管理。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