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瑪馬鈴薯

呼瑪馬鈴薯

呼瑪馬鈴薯,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呼瑪縣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呼瑪縣土壤有機質含量高,土壤肥沃,土壤大體分為山地棕壤土、黑土、草甸土和草甸沼澤土4個類型,pH為6.5-7.5。境內主要河流有黑龍江、呼瑪河、嫩江,水質清潔,適宜生產優質的馬鈴薯。呼瑪馬鈴薯塊莖圓形至桶圓形,白皮白肉,或黃皮、淡黃肉,表皮光滑,塊莖大而整齊,芽眼深度中等,商品性好。塊莖休眠期長,耐貯藏。呼瑪馬鈴薯產量較高,澱粉含量高;營養豐富,食味好。

2012年08月03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呼瑪馬鈴薯”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瑪馬鈴薯
  • 產地名稱: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呼瑪縣
  • 品質特點:白皮白肉,表皮光滑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國家農業部公告第1813號
  • 批准時間:2012年08月03日
產品特點,品質特性,營養價值,產地環境,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品質特性

呼瑪馬鈴薯塊莖圓形至桶圓形,白皮白肉,或黃皮、淡黃肉,表皮光滑,塊莖大而整齊,芽眼深度中等,商品性好。塊莖休眠期長,耐貯藏。呼瑪馬鈴薯產量較高,澱粉含量高;營養豐富,食味好。

營養價值

呼瑪馬鈴薯經檢測鮮薯含澱粉大於17%,維生素C含量大於6.0毫克/100克,蛋白質含量大於2%,鉀含量920毫克/100克,鈣含量24毫克/100克。營養豐富,食味好,澱粉含量高。與其它地區相比,同一品種在呼瑪種植,較其他地區澱粉含量平均高出至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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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地環境

呼瑪縣地處黑龍江省北部,大興安嶺東部。地勢呈西東低、中間高、南北低,縣內最高峰是伊勒呼里山,海拔高度為663.9米。主要支脈伊勒呼里山嶺橫亘本縣南部,由西向東延伸,與小興安嶺相接,是黑龍江與嫩江水系的分水嶺。嶺北以低山丘陵為主,南部多丘陵河谷,坡緩、谷寬,海拔為300-500米。行政區域面積14335平方公里,擁有80.1%的林地面積,15.8%的天然草場。有耕地112.9萬畝,土地開發晚,大部分八十年代後開墾的,土壤有機質含量高,土壤大體分為山地棕壤土、黑土、草甸土和草甸沼澤土4個類型,pH為6.5-7.5。境內主要河流有黑龍江、呼瑪河、嫩江,水質清潔,適宜生產優質的馬鈴薯。年平均氣溫-2℃,年積溫1950℃,年降雨量470.70毫米,雨季集中在6-8月,年日照2600小時。溫度低,馬鈴薯病蟲害少;晝夜溫差大,雨熱同季,光熱資源充足,利於農作物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質的合成,該氣候特點為生長出優質馬鈴薯供了有利的條件。
呼瑪馬鈴薯呼瑪馬鈴薯

歷史淵源

呼瑪縣種植馬鈴薯有近百年的歷史。
20世紀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初,呼瑪縣種植的馬鈴薯主要是為該地人們秋季做萊食用,無外引品種,全縣種植面積在幾百公頃左右。
1995年,呼瑪縣馬鈴薯種植面積1867平方公頃。
1999年,呼瑪縣開始大面積種植馬鈴薯。
2001年,呼瑪縣建成了種薯繁育基地。

生產情況

2002年,呼瑪縣馬鈴薯種植面積達5萬畝,產量達6萬噸,年交鮮薯4.6萬噸。
2012年,呼瑪縣馬鈴薯地理保護面積為143.35萬公頃,馬鈴薯生產面積2000公頃,年鮮薯產量30000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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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榮譽

2012年08月03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呼瑪馬鈴薯”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呼瑪馬鈴薯的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為呼瑪鎮、三卡鄉、北疆鄉、金山鄉、興華鄉、白銀納鄉、鷗浦鄉、韓家園鎮8個鄉鎮54個行政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25°03′20″-127°01′30″,北緯50°49′20″-52°53′59″。

質量技術要求

  • 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選擇:建立綠色食品馬鈴薯基地,應選擇生態環境優良,土壤條件好,排水良好,土壤有機質含量高,無污染集中連片的農田,馬鈴薯不宜重茬或迎茬種植,也不與茄科作物或塊根作物輪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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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地條件符合NY/T 391-2000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標準。灌溉水符合(GB 5084-92)《農田灌溉水質標準》的規定,在所規定的29項指標中,任何一項不得超標。
(2)品種範圍:選擇克新12號、克新16號、克新18等適合區域內的具有高產、優質的馬鈴薯品種。
(3)生產過程管理:按照《呼瑪縣綠色食品馬鈴薯種植技術規程》生產與管理,生產過程中使用的農藥和化肥必須符合《綠色食品農藥使用準則》(NY/T 393-2000)、《綠色食品肥料使用準則》(NY/T 394-2000),禁止使用硝態氮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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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產品收穫及產後處理:當正常生長植株的葉色由綠逐漸變成黃轉枯時,標誌著馬鈴薯生理成熟。為便於收穫,一般割秧在收穫前1周,把植株地上部全部割倒,以利於田間水分蒸發,使田間土壤持水量低於30%,便可收穫。要選擇晴天及時收穫,儘可能減少蹭皮和機械損傷,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商品薯或加工薯要求避光條件,產出的薯塊不可長時間在強光下照射,使薯塊表皮變綠,影響商品價值;避免在雨天收穫,以免拖泥帶水。機械收穫,做到單收、單提運、單儲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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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產記錄要求:馬鈴薯生產的全過程建立檔案,全面記載種、肥、藥的使用情況,使用時間、使用數量及在田間管理上採用農藝措施,妥善保存,以備查閱。
(6)貯藏:入窖前做好預貯措施,很好地給予通風晾乾條件、促進後熟、加快木栓層的形成,嚴格選薯,去淨泥土等。預貯可以就地層堆,然後覆土,覆土厚度不少於10厘米。入窖時做到按品種和用途分別貯藏,並經過再次挑選去除爛、雜或畸形薯,然後入窖。呼瑪縣主要採取棚窖、永久式磚窖進行貯藏。馬鈴薯入窖前要對貯藏窖進行消毒和通風。溫度控制在1-3℃;濕度最好控制在85%-90%,濕度變化的安全範圍為80%-93%;暗光,適當通風以保持窖內空氣清潔。
(7)貯藏、運輸、加工:執行準則《綠色食品食品貯藏運輸加工準則》。
  • 產品質量安全規定
呼瑪馬鈴薯嚴格按照《綠色食品馬鈴薯種植技術規程》進行生產和管理,產地環境條件要求符合綠色食品的標準要求,馬鈴薯生產使用的原料符合《綠色食品農藥使用準則》(NY/T 393-2000)、《綠色食品肥料使用準則》(NY/T 394-2000),的標準要求,嚴格遵守《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有關規定。

專用標誌使用

地域範圍內的呼瑪馬鈴薯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馬鈴薯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並按照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在其產品或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呼瑪馬鈴薯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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